2014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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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高等职业教育推动经济转型的提案

  关于改革高等职业教育推动经济转型的提案

  民进组

  2011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1280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53%;高职院校招生人数454万,占高等教育招生总数的47.5%;高职院校毕业生数444万,占高等教育毕业生总数的52.7%。高等职业教育近年来发展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也存在着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专升本难度较大、就业后升迁机会较小,上升通道不畅,影响其报考率和吸引力。

  第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不鲜明,专业技能教育偏少。部分高职专业与本科完全相同,课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本科教育的压缩版,导致相同专业无特色。

  第三,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机制不够成熟。中小企业与高职院校利益诉求有冲突,校企合作的质量参差不齐,学校和企业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蓝领人才为目标,是与产业发展最贴近、最相关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关乎整个高等教育的质量,关乎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目标的实现,更关乎人力资源对中国工业化进程推进作用的发挥。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高职、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

  强化顶层设计,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颁布总体指导意见,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对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高等教育培养目标要从培养学术精英转向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劳动者。转变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定位,引导部分学生从学术型转向技术应用型。鼓励本科生、研究生到高职院校学习专门技能。对于设有高职学院的本科院校,可以通过学分设置的方式,引导本科生、研究生选修一到两门高职学院的技能性课程,掌握应用性技能,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职业教育,贯通高职、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建立立体化职业教育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地为经济转型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课授课比例。高职院校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研究地方发展规划,关注产业结构的现状和趋势,及时调整办学方向和专业。教育行政部门提高新专业的备案审批效率,使高职专业与地方经济特色紧密结合,形成特色化、精品化和品牌化的专业,满足区域经济社会的需求。高职院校提高“双师型”师资的比重,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对此进行量化考核。

  二、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政府职能,健全校企合作机制,拓宽就业的方向

  强化职能,健全校企合作机制。首先,政府要完善自身的管理职能,及时关注与发布中小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将校企合作纳入政府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之中。在管理、服务中小企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立专门的校企业合作教育机构,规划、统筹和协调中小企业校企合作工作。其次,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联合招生、自主招生、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为中小企业参与技能型人才培养创造更多的机会。与国外学校开展合作项目,通过课程和学分互认,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为学生毕业后出国深造创造条件。再次,劳动人事、科研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政策,积极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进入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工作,对于联合中小企业申报的科研项目给予专项扶持,调动高职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创新模式,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校企合作的利益驱动机制。建设中小企业开展“校企利益共同体”,对于中型企业采用“1个专业群+1个企业”的方式,对于小微企业联合行业内同类企业,在行业组织参与下以“抱团”的形式和职业院校建立合作机制,克服单个企业合作能力有限的弊端,形成集聚效应。职业院校针对中小企业复合型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跨企业的惠及面更广的订单培养,使培养过程更加贴近企业岗位群的要求,为中小企业输送合格的技能型人才。在职业院校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并引导建设好制度、课程和评估三个体系。地方政府部门统筹区域高职教育资源,引导大中型行业龙头企业建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平台,面向所有的中小企业和高、中职乃至培训机构开放,政府以奖代补或者拨付运行费用等形式给予扶持;对培训工作进行跟踪、监控,并运用财政杠杆进行适时、适度的引导和激励。

  三、鼓励高职学生自主创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提高蓝领人才的美誉度

  各级政府需加大对高职学生创业的资助力度,引导银行发放低息或免息贷款;全国109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及其他条件允许的院校率先设立专门的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并设立专门的创业基金,为每个创业项目配备专门的创业导师,从场地、资金到智力支持等多个方面为高职学生创业提供支持。

  尽快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以收入倍增计划为契机,提高蓝领工人的工资水平,使蓝领工人过上体面的生活。同时,各产业工会评选年度模范,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对蓝领工人的先进事迹予以报道,提高蓝领人才在社会上的美誉度,吸引优秀学生报考高职院校,壮大蓝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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