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忠于职守”的现代行政文化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七次常委会上的发言
培育“忠于职守”的现代行政文化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七次常委会上的发言
(2014年8月27日)
卫小春
随着以转变作风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中共中央连续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多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应,乃至从长远看,对经济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认为,还应顺势推进,在全社会培育一种以“忠于职守”为核心价值理念的、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行政文化,把制度约束上升为全体干部的文化自觉。“忠于职守”是对法定职责的无条件坚守——不仅要履行职责,还要尽职尽责、尽忠职守。所以,“忠于职守”的行政文化有两个要义:一是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二是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然而,与“忠于职守”相悖的现象,在社会上泛滥已久。
其一,马马虎虎,玩忽职守。现实当中,公职人员因为个性粗率、懈怠、职责意识淡漠而行事马虎,导致严重的工作失误、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后果的事例,可谓屡见不鲜。
其二,盛行“差不多主义”,对职守打折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表现之一就是奉行“差不多主义”:凡事不认真、不以为意、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尸位素餐、得过且过。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多是由“差不多主义”酿成。我们可以测算,假设一项政策或者制度有5个执行环节,每个环节上都满足于90%的执行和遵守,这样经过5次“差不多主义”之后,最后的工作效果就是09的5次方,等于059,就是不及格!
其三,“忠于上级”而不是“忠于职守”。有些干部以“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代替做好本职工作,用“为上级服务、让领导满意”代替为人民服务、让老百姓满意,有些领导竟然也把“听话”、“好使”、“能办事”作为选用干部的标准。这些“公仆”实际上变成了“私仆”(甚至“家奴”),他们对上级领导唯命是从,对人民群众不作为、乱作为。而干部不作为正是积累戾气的土壤,张居正就说过“寃愤不泄,戾气不消”。
其四,以权谋私,渎职失职。有些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儿,拿了好处乱办事儿”,把岗位职责视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摇钱树,放弃职责和操守。更多的是迫于“人情文化”的压力,放弃职责和操守,成为“乡愿”陋俗的俘虏和各种“潜规则”的牺牲品。
其五,长官意志,滥用职权。“老虎、苍蝇”腐败分子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现象严重,其主观根源就在于长官意志膨胀,视职权(公权)为不受约束的私权,视职责和党纪国法为无物。
各位委员,以制度遵守为起点和底线,以文化自觉为目标,高扬“忠于职守”的行政价值理念,悉心培育现代行政文化,使忠于职守深入人心,成为所有干部履职行为的基本遵循,那么,人情社会、官本位风气、“差不多主义”就不难根治,党风政风就一定能根本好转。
在此,我们呼吁:
第一,要严明党纪国法。对形形色色的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按照党纪、政纪和国法严厉惩处。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公开权力清单并使之可查询、可评价、可监督;另一方面,“牛栏关不住猫”,党纪、政纪、国法本身不能“粗枝大叶”,不能只是价值性倡导、原则性规定,要进一步对纪律要求和法律规范量化、细化、程序化,在违纪、违法行为和纪律处罚、法律责任追究之间,建立稳定的因果关系。
第二,清理整顿干部特权。特权是“法”外之权,在本质上是对特定职守的践踏,要坚决清理。对于长期习以为常的各种公共待遇和机会,应该逐一清理,定出标准和纪律,该量化的量化,该公开的公开,该压减的坚决压减,减少似是而非的灰色事项。
第三,要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发挥政协组织、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要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落到实处,就要使监督和建言有用、有效而无后顾之忧。民主监督有效,有助于营造政治清明的气象,进而以君子之德偃服社会(不良)风气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