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党合作 服务“四个全面”——纪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发10周年
坚持多党合作 服务“四个全面”——纪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发10周年
(2015年5月15日)
严隽琪
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历史证明,这是中共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统一战线领域新发展的重要体现。10年来,在《意见》推动下,我国多党合作理论不断丰富,政策不断完善,实践不断发展,多党合作事业呈现蓬勃生机。
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为参政党履行职能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同时也对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是民进全会的共识。多年来,民进以搞好政治交接为主线,不断巩固全会的道路认同、目标认同和价值观认同;坚持“有思有行、集智聚力、顺势而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方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履行职能取得新成就,呈现出团结奋进、务实创新的良好局面。
——积极参加政治协商。在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主持的高层政党协商会,以及中共中央委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会、研讨会上,民进中央主要领导人围绕治国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方针的制定、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人事的变动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问题直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提出书面意见,为中共中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独到的作用。
——参政议政成果丰富。民进着力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完善集智聚力的机制,搭建开放包容的平台,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兼职专业人士和专职机关干部之间、会内力量和会外力量之间形成合力。求真务实、深入调研,既坚持以新作为巩固“老阵地”,在参与教育立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又坚持在顺势中开拓“新领域”,根据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围绕可持续发展中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经济转型、反腐倡廉、社会建设、科技创新、区域发展等方面持续反映社情民意,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民主监督发挥实效。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进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重点就加强执政党建设、改进司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问题,努力谈实情、建诤言、献良策。还在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有关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或进行独立评估等方面发挥了作用。民进鼓励和支持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特约人员的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有关检查和监督工作。
——社会服务不断推进。民进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坚持讲政治大局、讲特色优势、讲群众观念、讲爱的奉献,坚持社会服务品牌项目和微公益并重,如全会参与的以教育帮扶为重点的“同心·彩虹行动”已坚持数年,并与时俱进地丰富内涵与扩大受益面。社会服务成为民进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广泛参与社会实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式。
十年来,民进会员人数增长了近47%,会员年龄结构、界别结构趋向优化,先进人物和事迹不断涌现,制度规章不断完善,组织建设的成效为民进履行职能提供了人才资源和组织保障。民进的事业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成部分,民进取得的成绩,是《意见》贯彻落实的成果。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民主党派在新时期进行定位的根本遵循。中共中央不久前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尤其对政党协商的形式、程序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范,多党合作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民进将在新起点上,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为执政党助力、为国家尽责、为人民服务,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