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建议
民进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建议
(2015年4月27日)
严隽琪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统一战线工作,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把统一战线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对于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具有指导意义。当前,在推动“四个全面”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中共中央颁发的2005年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2012年4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更好落实,对进一步推动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更广泛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民进中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阅读了征求意见稿,一致认为,《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其中关于统一战线“三个法宝”的提法,让我们备受鼓舞。统一战线发展的历史充分表明,统一战线发展好,党的事业就好;统一战线发展不好,党的事业就处于低潮。《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统一战线的又一个春天的来临,在发挥好统一战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的重要法宝作用中,民主党派肩负着重要而光荣的历史使命。《条例》明确指出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主题,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是主线,为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们感到,《条例》认真总结了统战工作成功经验,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针对统一战线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举措,有很多亮点。
一是对工作机构的设置和有关职责的规定很明确,提出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党委以上设置统战部,表明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高度重视,而且提出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广交深交党外的朋友,这是十分重要的规定,符合统战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实际需求。
二是将政党协商列为政治协商第一条,在内容与形式上有拓展,也更规范,体现了中共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三是在培养工作中“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这是十分令我们鼓舞的表述,也是真正落实的必要条件。
四是对民主党派的“联合党校”——社会主义学院提出支持其发挥“主阵地”作用,是使社会主义学院深受鼓舞的。
五是对八大方面(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岗位安排有更明确和更刚性的要求。
不仅如此,在《条例》起草过程中,中共中央还重视听取民主党派意见。这次已吸收了民进中央曾反映的一些意见,这充分说明制定过程是一个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汇集众智的过程。民进对此充分肯定。
民进中央对《条例》的修改再谈几点意见:
1.针对当前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希望在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将“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改为“支持”民主党派按照本党派章程规定,发展优秀人才。
2.在实职安排中,应该体现出国务院部委中也应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因为这也是在新时期体现党派特色的一种重要的、可行的方式。
3.希望对加强党内各级领导同志统战理论知识的培训有更明确要求,尤其建议要把统战理论的学习培训作为各级统战部长任职的必备条件。
4.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应主要定位在智力服务,避免出现动用办公经费和攀比捐钱数量、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给党派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现象。
5.关于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机关建设的内容令人鼓舞,但希望更具体、更具操作性,要进一步加大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的培训交流,开放干部的入口和出口等。
6.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为增加软实力,建议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制度的对内、对外宣传,在《条例》中分别增加相关表述。
7.建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包括组织关系、干部配备等能予以进一步明确。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