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民进会员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2015年4月28日,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大会,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刘云山宣读表彰决定。
本次表彰中,有5名民进会员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3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的分别为:湖南临湘市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经济师,民进岳阳市委会副秘书长李国武;迪克(湖南)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刘小玲(女);陕西宝鸡市戏曲剧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国家一级演员仝凤琴(女);山西吕梁市青年晋剧院有限公司一级演员,民进吕梁市委会委员、文体专委会主任梁桂星(女);厦门春雨花行园艺有限公司技研室主任叶剑峰。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分别为:湖南益阳市资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主任医师,民进益阳市委会委员周和中(女);山东泰安市实验学校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李平;河北石家庄市民政局优抚处副处长鲍婕(女)。
民进中央向每位获得荣誉称号的会员专门发去贺信,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祝愿他们再接再厉,继续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努力在新的征途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劳动模范每五年评选一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2064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9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