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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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及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受表彰代表出席名额分配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及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受表彰代表出席名额分配办法》的通知

民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及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受表彰代表出席名额分配办法》经民进十三届十六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及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受表彰代表出席名额分配办法

  2015年是民进社会服务工作主题年,民进中央将于2015年5月召开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及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受表彰代表出席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一、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民进中央的号召,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2)发挥自身特色与优势,充分利用会内外资源,调动发挥广大会员积极性,积极参与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3)注重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逐步建立创新工作机制,开展的社会服务工作群众受益、社会欢迎。

  2.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明确形势和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民进上级组织的意见和决议;坚持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

  (2)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作贡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促进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3)热心奉献,努力帮助贫困地区在教育、医疗和文化等方面提高水平和质量,为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优秀成果

  (1)参与毕节试验区和黔西南州等西部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推动定点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社会服务工作项目。

  (2)省级组织领导班子对该项社会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认真督促检查指导,充分结合本省的特色和优势,产生良好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各省级组织根据本省社会服务工作情况申报一个社会服务工作项目参评优秀成果。

  (二)表彰名额分配

  根据2013年底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总数的3%,2013年底会员数量的2‰分配表彰名额,会中央掌握一定数量的表彰名额。其中,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为219个,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为278个,优秀成果表彰名额为29个(每省1个),各省级组织根据分配的表彰名额进行评比选拔,遴选先进,并将评选情况及事迹材料报会中央审核、确认。

  名额分配表:

 

地区

地方组织数

基层组织数

先进集体表彰名额

 

会员总数

先进个人表彰名额

北  京

5

298

9

7265

15

上  海

16

303

9

9415

19

天  津

9

234

6

3960

8

重  庆

13

165

6

3760

8

河  北

13

320

9

5174

10

山  西

17

185

6

4717

9

内蒙古

6

71

3

1482

3

辽  宁

15

454

15

11221

22

吉  林

9

282

9

4289

9

黑龙江

11

262

9

5248

10

江  苏

18

563

18

10211

20

浙  江

20

505

15

8728

17

安  徽

16

183

6

3570

7

福  建

9

183

6

3918

8

江  西

12

225

6

3426

7

山  东

15

284

9

4303

9

河  南

14

159

6

3381

7

湖  北

11

239

6

4276

9

湖  南

14

260

9

4732

9

广  东

21

512

15

8580

17

广  西

13

126

6

3484

7

海  南

9

60

3

1709

3

四  川

12

181

6

5554

11

贵  州

7

100

3

3136

6

云  南

9

120

3

3561

7

陕  西

16

288

9

5375

11

甘  肃

18

168

6

3105

6

宁  夏

8

86

3

1212

2

新  疆

3

43

3

820

2

合  计

359

6859

219

139612

278

  说明:按比例计算后出现非整数时按进位取整处理。

  二、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受表彰代表出席名额分配办法

  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将于2015年5月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受表彰代表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一)分配原则

  各省级组织按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数的15%比例,遴选出席代表,其中先进集体出席代表和先进个人出席代表的比例由各省级组织自行决定,报会中央审核确定。优秀成果由各省级组织参会人员代表,不再额外分配出席名额。

  (二)出席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先进集体总数

先进个人总

出席名额

北  京

9

15

4

上  海

9

19

4

天  津

6

8

2

重  庆

6

8

2

河  北

9

10

3

山  西

6

9

3

内蒙古

3

3

1

辽  宁

15

22

6

吉  林

9

9

3

黑龙江

9

10

3

江  苏

18

20

6

浙  江

15

17

5

安  徽

6

7

2

福  建

6

8

2

江  西

6

7

2

山  东

9

9

3

河  南

6

7

2

湖  北

6

9

2

湖  南

9

9

3

广  东

15

17

5

广  西

6

7

2

海  南

3

3

1

四  川

6

11

3

贵  州

3

6

1

云  南

3

7

2

陕  西

9

11

3

甘  肃

6

6

2

宁  夏

3

2

1

新  疆

3

2

1

合  计

219

278

79

说明:按比例计算后出现非整数时按进位取整处理。

  三、相关材料报送进程

  各省级组织于2月底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备选名单及文字材料,各省5年社会服务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以及相关图片资料(不少于10张)报送会中央社会服务部。

  民进中央将于3月底前完成对表彰名单的审核、确认。

  各省级组织于5月10日前将出席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的受表彰代表名单报至民进中央社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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