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提案建言加强“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风险防控
今年两会,民进中央提交了一件《关于加强“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中风险防控的提案》。这份提案的产生,源于两组数字:2013年的数据显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接的大型工程承包项目的金额为58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576倍,占中国当年对外承接的大型工程承包项目金额的555%。而据2005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的数据统计表明,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失利的大型项目数量达到32个,金额为5602亿美元,主要分布于西亚和东盟地区的能源和金属矿石行业。“拿到这两组数据后,我们有些担心,因为随着合作的拓展和深入,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在带来显著效益的同时,风险和损失也伴生而来。如何防范风险已经成为推进‘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思考的问题,一定要既算政治账又算经济账,更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表示。
此后,民进29个省级组织经过认真细致的调研,提交民进中央29件相关提案,为民进中央此次提交的提案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参考和理论支持。
民进中央建议首先改进我国对外投资数据的统计方法。“目前我国官方的数据只显示我国对外投资资金的最初投放地,没有提供最终目的地。实际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资金的60%以上是通过香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港转投第三国。建议改革我国对外投资数据的统计方法,真实地反映我国对外投资资金的最终目的地,以准确的数据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依据。”朱永新说。
加速我国对外投资的风险评估工作也应同步推进。民进中央在调研中了解到,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107家中央企业在境外设立了8515家分支机构,分布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我国的对外投资风险评估仍处于起步阶段。民进中央建议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投资或项目综合风险的研判、量化评估和对策的研究,切实加大我国“域外研究中心”的建设力度,有关部门也应秉持“不求所属、只求所用”的理念,在研究资金、人才政策、信息资料等方面打好改革“组合拳”,构建中国对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预警和管理体系。
“同时,还应建立我国对外投资保护体系。加快《对外直接投资保险法》的立法,修改和签订相关的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企业在海外依法维权给以有力的和有效的支持。”朱永新表示。
在完善我国对外投资策略方面,民进中央建议减少投资项目的受关注度和政治风险。“一方面,不要盲目追求大规模的投资项目,适当克制对能源资源等敏感行业的投资。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非常需要港口、铁路、公路、油气管道、电力通道、通讯等基础设施投资,我国在这类对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上,可以适当加大投资规模。”朱永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