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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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第十三届中央监督委员会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12月7日)

卫小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受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托,我向民进十三届五中全会报告中央监督委员会2016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部署,请各位委员和各位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监委”)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民进十三届四中全会相关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我会学习实践活动主线和2016年工作主题,按照《章程》要求和《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监督对象不断明确,监督内容不断丰富,监督实效愈加显著。

  (一)积极稳妥开展对会中央工作的监督

  坚持以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会章和履行职责情况为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有关情况,提高会内监督的针对性。

  按照工作计划,中监委于6月、10月、12月,分别列席了民进十三届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中常会议,以及民进十三届五中全会,了解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就会中央领导班子执行制度、履行职责和改进作风的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2016年6月中监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期间,中监委委员分别与7位民进中央常委进行了个别交谈,听取了他们对2016年参政议政主题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各位常委对民进中央参政议政主题年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全会的参政议政工作、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工作质量,提出了多项建议。中监委整理形成了《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听取部分常委意见的情况反馈》。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部分常委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发至会中央机关相关部门,认真予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按照会中央领导要求,中监委提出今明两年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结合民进实际,以换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和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

  中监委根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2016年中监委工作计划安排,就如何开展换届监督工作进行了研讨,加强了与省级组织监委会联系机制,利用参加会议、调研的机会,到广东、江西、湖南、吉林、北京、天津等地,了解省级组织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市级组织换届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个别省级组织届中调整中出现的违反程序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及时掌握情况、给予指导,提出处理意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部分中监委委员参加了会中央召开的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听取省级组织关于开展换届监督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指导省级组织换届监督工作、做好民进中央换届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强对会中央机关相关工作和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制度、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是中监委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11月,中监委就会中央开明慈善基金会的资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2月全会期间,对会中央机关的公务员录用、干部选拔、外事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二)稳步推进省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

  中监委按照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指导并推动省级组织开展会内监督工作。吉林、河南、安徽、云南、新疆5个省级组织先后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截至2016年12月,所有29个省级组织均已成立了监督委员会。

  中监委注重进一步加强与各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与交流。中监委办公室全面了解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2015年会内监督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及时沟通2016年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相关安排与部署,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与帮助。

  各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依照各省监督工作条例,围绕2016年工作重点,加强对会内监督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加强与其他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学习研讨,并将市级组织换届工作作为会内监督的重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研究和反馈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努力使会内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按照中监委的要求,中监委办公室认真稳妥地处理好涉及会内监督的来信、来访、来电。2016年,中监委办公室共收到 10 件/宗(去年同期13件/宗)来信、来访、来电,信访内容主要包括会员个人情况或诉求的反映,对社会问题或群众诉求的反映,对各级组织机关干部作风问题的反映等。中监委办公室认真整理各地重要来信、来访,层报领导批示后,及时批转相关部门或省级组织给予关心,妥善处理。

  今年中监委办公室还就反映会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会中央机关工作人员在全国政协系统职工住宅配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没有证据支持所反映的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有关方面,这对于机关建设特别是廉洁自律教育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2017年工作部署

  2017年,中监委将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民进十三届五中全会有关监督工作的部署,围绕我会专题教育活动和年度工作主题,着力做好对省级组织换届和中央换届的监督工作,按照会章要求,继续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一)列席民进中央常委会,了解全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有关情况,提高会内监督的针对性。

  (二)了解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决策的民主程序等情况,对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

  (三)听取中央常委对会中央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的反映;听取中央常委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对会中央机关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根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换届的程序和纪律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各级组织换届工作更加规范。

  (五)深入调研各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加强对省级监委会的工作指导;召开民进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促进中央与省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的学习与交流。

  (六)加强会内监督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监督理论的研究,深入探讨会内监督在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方面的作用,为增强会内监督实效和完善会内监督制度做好基础性工作。

  (七)对本届中监委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会章有关纪律和监督内容的修改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中监委换届的有关准备工作。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建立健全会内监督机制是我会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近年来,中央监督委员会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就如何开展会内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2017年,我会将完成省级组织和会中央的换届工作,中央监督委员会将在会中央的领导下,准确把握会内监督的定位,就换届程序和换届纪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切实推动我会会内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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