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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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会内监督,适应时代要求

(2017年3月22日)

严隽琪

  在全国两会刚刚结束不久,会中央召开民进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就开展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定位、增进共识;总结交流本届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工作体会;并就会章中有关监督及纪律的内容、《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修改,听取意见建议。

  会中央对会内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自2008年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会内监督工作的实践和理论方面,一直在积极探索,对“谁来监督”“监督谁”“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发现问题如何处理”“处理问题何时介入”等问题,不断进行研讨。2012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民进历史上第一次会内监督工作座谈会,2014年2月在山西太原召开民进民主监督工作研讨会,这两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会内监督重要性、会内监督的定位等基本问题的认识,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省级组织对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也高度重视,截至2016年12月,29个省级组织均已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各省级组织定期研究会内监督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条例,大力支持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各省级监督委员会之间积极开展横向交流,研讨问题、借鉴经验,互相取长补短。中央和省级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不辱使命,成员大部分都是兼职的,但大家还是挤出时间,参加会内监督的会议和活动,对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充满热情,体现了对民进组织的热爱、对责任的担当。在此,我代表会中央对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会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也将进行换届,换届不仅是人事的变更,重要的是政治交接,是工作的无懈无滞。一方面要总结好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验,以利于此项工作不断地有序推进,再上新水平;另一方面会内监督要在换届工作中发挥重要的正风肃纪作用。我在此讲三个问题与大家交流:

  一、民进为什么要加强会内监督

  民主党派存在的必要性是其进步性和团结性,这是由立党宗旨、政治立场、历史作用和党派作风表达出来的。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民进的前辈从同情、认同到最终选择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后一代代民进人始终坚持这一政治选择,与共产党同舟共济,同心同行,形成了历久弥坚、全会一致认同并不断发扬光大的载入会章的“三个坚持”优良传统,成为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与者、建设者、维护者,体现了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如何继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成为民主党派在历史新时期搞好政治交接的主题。由于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发展更是前所未有地放大了这些效应;我国社会转型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进入了改革攻坚期、社会矛盾叠加期和经济发展爬坡期,意识形态斗争复杂尖锐,这些必然会反映到民进会内来,“三个认同”(即道路认同、目标认同、价值认同)是会中央对新时期民进政治选择的一个概括表述,是实现会内团结和多党合作的基石。我们是否能坚持这个立场,夯实这个基石,就需要一方面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弘扬民进的优良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面引导与解疑释惑等思想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政治监督,既要接受来自执政党和人民的外部监督,也要开展内部的自我监督。所以,会内监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不忘初心在正道上行的必然需要。

  参政党的进步性还应该体现在有所作为,参政党的团结性正是有所作为的坚强支撑,团结起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同心同行,在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中凝心聚力履行好参政党职能。集智聚力现在已经成为民进中央和全会的高度共识,履职的过程是一个集体的行为,履职的结果关系到政党的整体形象。这就要求一方面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建设,调动更多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会员们有制度保证下的知情权、有参与感和获得感;另一方面要更加有效地实行集体领导,科学地进行集体决策,以制度和纪律促进意志的统一和效率的提高。这些制度和纪律,很大一部分是我们民进内部事务和内部制度,所以,会内监督是一个已经拥有十数万知识分子会员的党派保证履职体制机制能良好运行、促进团结奉献成为党派主旋律的必然需要。

  参政党进步性还要体现为是一个“正派”的党,讲纪律、正作风,目前“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对参政党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雷厉风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力度。在我国多党合作格局中,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从来不是彼此孤立的,一直是互相影响或互相促进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作风建设要求,民主党派干部也是党的干部,我们大家都需要认真学习、努力践行,加强自身修养,正风肃纪、反腐倡廉不分党内外,没有特区,没有例外。民主党派的干部当然必须接受外部监督,包括执政党、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完善内部事务的监督体制与机制,使一切公权力、一切公职人员都在有效的监督之下,不留死角。早监督、细监督、真监督是对干部的真爱护、真保护,是对团结的真促进。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参政党的定位有了新的明确,成员组成、职能任务、环境条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会内监督工作就是一个发现自身建设问题的过程,也是帮助各级组织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会内监督工作,我们既能够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也能够把握会员和各级组织的诉求。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会员已逐渐成为我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继承了老一代的优良传统,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会员的民主意识、参政党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建设和会务工作有更高的期待,对会内各项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程序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他们在发挥个人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要进一步通过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的集体功能,对会内民主的期望日益提升,希望民主党派更要讲民主。会内监督也是对这种民主诉求的一个回应。

  总之,加强会内监督,是我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适应时代要求,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持民进的进步性和团结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二、民进如何开展会内监督

  执政党多年来加强党建力度大、招数多:一是抓思想建党从严,二是抓管党意识从严,三是抓执纪从严,四是抓治吏从严,五是抓反腐从严,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制度之网越织越密,巡视无死角,监督与问责相结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重,各个环节形成合力。

  对于参政党来说,开展会内监督仍在探索中。民进十大以来,民进积极学习借鉴执政党党建经验,结合党派自身实际,以有序推进会内民主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加强领导班子的决策民主和作风民主,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会内监督体制。我在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初曾讲了三句话,希望“起好步、把好度、有序推进会内民主”。“起好步”就是开拓创新,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把好度”就是顺势而为,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主客观可能性、根据规律性把好度。“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就是有思有行,稳中求进,及时总结,及时改进。近10年过去了,现在看,我们较好地做到了这三句话,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定性:会内监督是在会中央领导下,在现有组织框架内的内部监督机制,因此是组织监督。同时努力扩大广大会员,尤其是代表大会代表参与监督的渠道,因此,这是扩大会内民主的有益探索。二是明确监督的内容:会内监督主要是对会务权力的监督。包括民主集中制在会务决策中的完善与落实、机关工作制度和工作作风的情况、各级干部和会员遵守会章会纪和履行职能情况等。会中央决定今年要将换届工作的程序和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各级监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在市级组织换届中,有的省级组织还派设了监督员,进行了很有意义的创新探索。三是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将“关键少数”,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专职机关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是探索监督的方式:目前的主要做法有四种,一种是通过与常委和机关部分负责人谈话(如中监委每次列席常委会、全委会期间进行),征求对领导班子和会中央工作的意见;第二种是对机关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中监委已开展);第三种是对来信来访或其他渠道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第四种是参与领导班子的述职评议(部分省级监委会已开展)。五是建立监督机构:目前的基本情况是在中央和省级组织的组织部门挂牌设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内监督工作具体事务;由领导班子的在职或卸职成员出任监委会主任;监委会委员由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组织部干部和会员代表组成。六是制定监督制度:目前中央和省级监委会分别制定了监督工作条例(试行)。《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出台已经近10年,有待根据探索经验和新形势进行修改完善。七是开展监督理论研究:在会中央“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互相促进”原则的指导下,各级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多党合作理论框架中,边实践探索、边总结提高,将会内监督作为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会内监督,需要不断提高认识,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完善

  推进会内民主、加强会内监督,是民进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大势所趋、是广大会员心之所向,同时又没有现成的经验,只能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反思总结中完善。这就注定了会内监督是一个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步深入的推进过程。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掌握会务较多权力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是做好会内监督的“关键少数”,负责会务的具体谋划与落实的各级机关干部也是关键人群,这些人对接受监督的思想认识直接决定了会内监督的成效。所以,要增强群众观念、集体观念和民主观念,不断以“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来统一在监督工作中的价值认同、发扬中华文化中“求诸己”的精神来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和严格自律、不断以提高党派自身能力的紧迫感来支持会内监督,努力使会内监督呈现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的局面。

  民进中央组织部通过多种调研和在工作中的体会,梳理了会内监督工作中不少进一步待回答和待改进的问题,其中,有中央和地方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中央主席、地方组织主委,以及基层组织,乃至普通会员在会内监督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问题;有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问题;有监督形式如何进一步拓展和改进的问题;有会内监督机构与队伍建设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进一步实践创新、进一步总结提升,阐明相应的理论依据,形成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推动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凝聚全会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全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巩固全会的团结,促进和谐,形成合力。

  今年是会中央和省级组织的换届之年。按照会中央要求,中央监督委员会根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如何开展换届监督工作进行了研讨,各省级监督委员会也将换届的程序和纪律的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监督的重点,希望大家在会内监督和换届工作中找到结合点,努力探索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既保障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又为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完善积累经验。

  最后,感谢大家对民进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支持。也请各位继续参与和支持会内监督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为不断完善会内监督献计出力。预祝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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