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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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隽琪:建议尽快启动产品质量法的修改工作

  2017年6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严隽琪指出,产品质量法作为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律,在提升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高法、消协和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

  严隽琪指出,当前我国产品质量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产品质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四是质量技术基础不牢固。五是质量监管仍有薄弱环节。

  针对这些问题,严隽琪提出五点意见建议:第一,全面推进质量强国战略。从质量强国、质量兴企、质量惠民、质量立德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重要意义,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第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第三,进一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加大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管;第四,强化全方位质量监管。要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第五,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此次检查中一些地方提出的在法律中增加关于质量促进、产品追溯、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规定进行研究论证,待时机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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