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组织部2018年工作汇报
2018年是民进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开局之年,民进组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进十二大的工作部署,围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以加强领导班子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深化政治交接,增强政治意识,突出政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设政治坚定、工作高效、关系和谐的领导班子是深化政治交接的关键。将思想政治教育主题年的要求落实在学习培训工作之中,切实提高领导班子、领导机构成员的政治素质。4月,举办民进第十四届新任中央委员培训班,组织新当选的第十四届中央委员开展集中学习,提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思想认识,凝聚政治共识,准确把握中央委员履职的要求,以更好地发挥中央委员的履职、领导和表率作用。5月、7月分别举办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民进省级组织兼职副主委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和水平。3月份,召开民进省级组织专职副主委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新”要求和对新型政党制度的论述,并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协助组织会中央领导班子成员走访四川、湖南、内蒙古、陕西、河南、广西、上海、江苏、天津、北京、浙江、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西等省级组织机关,召开座谈会,了解省级组织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动态,指导各省级组织改进工作。参加民进港九分会成立70周年、黑龙江省委会成立60周年、重庆市委会成立60周年、贵州省委会成立30周年等纪念活动并发贺信。编制完成《民进各省级组织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名册》《民进第十四届中央委员名册》《民进第十四届中央委员通讯录》等,切实加强与省级组织班子成员、中央委员的联系。
二、切实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加强与代表人士的联系,做好代表人士的推荐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人选的协商推荐工作,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民进会员名册和通讯录,加强了与代表委员们的联系;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民进会员参加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安排4名代表委员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新”要求,如何履行好职责进行了发言。二是积极做好其他代表人士的推荐工作:推荐担任第三届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2人(民进共推荐6人);推荐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2人;推荐全国妇联执委和妇代会代表人选共计6人,其中执委2人;推荐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1人;推荐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理事会理事1人;向中办、国办推荐“改革先锋”人选4名;推荐4名会员参加视察人民法院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和重庆法院工作进行视察。三是积极培训代表人士。3月,举办了2018年民进经济界会员培训班,对全国省级组织企业家联谊会会长或副会长进行了培训,这是民进中央首次对经济界代表人士开展集中、系统、专题的思想政治培训,进一步做好经济界会员教育引导工作。推荐36名骨干会员分别参加中共中央统战部举办的第39期、第40期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四是积极联系代表人士。组织召开民进实职人员座谈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增进感情,激发会员双岗立功;收集汇总2018年获国家级、国际级重大奖项的会员信息提供给宣传部开展专题宣传;组织联系在京常委参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举办的2018年春节团拜会等活动。全年接待来自民进淮安市委会、杭州市上城区基层委员会等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拜访会中央机关、参观会中央会史展览馆等十余批次。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为提高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起草制定了《民进中央委员列席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暂行办法(草案)》,安排中央委员分别列席中常会,为中央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条件。修订《民进中央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联系民进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试行)》《民进中央春节慰问工作办法(试行)》《民进中央原任领导人生日祝贺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汇总十二大代表意见建议7类61条,分为“吸纳并着手落实”“吸纳并将逐步改进”“说明解释”“向有关部门转达”四类,逐条专题研究,在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通报办理结果,并反馈各省级地方组织,改进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启动编制《民进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条例》等,在全面总结民进十二大工作的基础上,对代表产生、大会职权、表决选举办法等内容作出规定,确保大会和代表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
按照与会中央换届相衔接的原则,积极参与制定各专委会换届办法,就新一届专委会人选提出建议并进行沟通。2月,组织召开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立大会,完成会中央专门委员会换届,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会员充实到专委会队伍中来。积极协助所联系的妇女儿童委员会开展活动。3月,协助民进中央妇女儿童委员会在清华大学举办“民进美女微运动沙龙”活动,倡导和鼓励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5月,协助民进中央妇女儿童委员会在北京光爱学校举办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7月,协助民进中央妇女儿童委员会赴山东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幼儿教师定编工作。11月,协助民进中央妇女儿童委员会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天津开展调研座谈。组织召开妇女儿童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主任会议等工作研讨会议,并依据本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活动开展情况完成了相关提案、信息报送工作。
五、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紧密围绕民进中央2018年工作,坚持会内监督是自我监督的定位,以问题为导向,以事项为抓手,探索改进监督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以会中央领导班子遵守会章、履行职责、执行制度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梳理会内监督事项,提出相应监督办法。列席民进中央十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常委会,十四届二次中全会,了解民进中央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就会中央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政治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廉洁自律等情况,听取了24位民进中央常委的意见建议,并整理形成了《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听取部分民进中央常委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及时反馈民进中央领导集体,促进民进中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就会中央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就有关部门反馈的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加强中监委自身建设。学习中共党建制度和党内监督有关文件,整理汇编了《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学习资料汇编》(上)(下)两册,通过学习和研讨,深入了解执政党纪律、监督、纪检等制度和民进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以来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情况,为履行监督职能做好思想和理论准备。与兄弟党派中央进行交流座谈,研讨会内监督工作。
六、积极筹备基层组织建设主题年工作
2019年是民进中央基层组织建设主题年,为了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地编制主题年工作方案,谋划好主题年各项活动,组织部开展了一系列筹备工作。一是成立了“组织建设规划及主题年工作方案”起草组,由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规划组织建设及主题年有关工作。二是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深入研究中共党建的思想和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新型政党制度的新要求,尤其是中共十九大有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民进章程为依据,明确了组织建设的重点任务。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向各省级组织发放《民进组织建设情况调查问卷》,先后派出调研组赴黑龙江、江西、陕西、山东等4省开展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总结梳理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存在的问题难点,9月召开民进中央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四川等6个省级组织意见,明确了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吸纳各部门及地方组织提交的意见建议,起草完成《民进中央2018—2022年组织建设规划》和《民进中央2019年基层组织建设主题年工作方案》。
七、工作不足及努力方向
按照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要求,我会的组织建设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不足、基层组织活力需进一步增强、会内监督的方式需进一步探索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以《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为依据、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推进全会组织制度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调研,学习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关于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1—2年完成《政治生活条例》《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条例》《廉洁自律条例》《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领导机构工作条例》《领导班子工作条例》《干部队伍建设条例》《表彰奖励条例》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的制度体系。
(二)贯彻落实有关部门《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对我会代表人士的界定、分布、特点、发挥作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制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文件;针对组织发展现状、界别分布、年龄结构、履职需要,制定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
(三)学习贯彻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与兄弟党派开展交流研讨,探索完善会内监督方式,制定会内监督的有关文件,修订中监委工作条例。
(四)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主题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好涉及全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如《组织生活条例》《会员工作条例》《发展会员工作条例》《流动会员管理条例》《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等。
(五)加强部门建设,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研讨制度,学习借鉴中共组织建设经验和兄弟党派有效做法,对全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思考,提高执行力和办文办会办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