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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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进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立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2月4日)

蔡达峰

  今天,民进中央举行新一届专门委员会成立会议,共商专委会发展大计。

  专委会换届顺利完成,各位得到了民进中央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向各位表示祝贺。各位在繁重的本职工作之外,担负民进中央的重任,将奉献更多的精力和智慧,服务国家和社会,向各位表示敬意。

  2018年是新一届民进中央和专委会的开局之年,在新的起点上,我们都要思考新使命新要求,思考我们应该体现的新干劲、新气象。专委会建设是民进中央的需要,领导班子要明确建设思路和要求。不久前,主席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门讨论,中央领导班子两次召集机关同志开展了专题研讨会。我也作一些学习和思考,包括历史的、规章制度、实际问题、建设目标和举措。借此机会,我先说一些自己的想法,供交流和参考。

  一、历史和精神

  可以说,委员会创设、调整的沿革,是民进历史的重要内容,见证了民进不断适应需要、不断完善体制的过程。

  1945年12月30日的民进成立大会上,决定会务由马叙伦负责,王绍鏊等三人协助,民进的创始人既做会外事务,也做会内事务,这是一种追求、精神、初心。1946年1月2日,民进第二次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理事会(总部),也就是领导机构。理事会推举了常务理事,也就是领导班子。并推进了负责专门事务的委员(起草、财务、出版)、秘书、事务,形成了工作班子。所以,总部既是领导机构,又是工作机构。2月3日,民进第三次会员大会,决定在理事会下设置一处三部和委员会,即:秘书处(含三个课);研究、联络、出版部;经济委员会。3月17日,民进第四次会员大会,决定在理事会下设置三处三委和秘书长,即:秘书、联络、宣传处;经济、出版、研究委员会;秘书长。取消了部。1948年民进地方组织设立之前,理事会直接领导和组织活动,没有层级制。

  新中国成立,确立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赋予了新的更多的任务,需要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召集相关会员,组成工作机构,开展专门的工作。1949年2月,民进在北平恢复理事会活动,设立了组织委员会、学习小组、交际组等专门工作机构。1950年4月,民进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6月,为了支持抗美援朝,成立了民进爱国武器捐献委员会。1951年12月,为了参加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成立了毛泽东思想学习委员会,后改为民进全国学习委员会,负责全会的学习活动。以后,民进中央的工作机构,包括委员会、专职机关,不断调整和增加,形成了目前以中央委员会为领导机构,机关和专委会为工作机构、专职和兼职人员相结合的“一体两翼”的工作体制和工作队伍。

  专委会沿革,反映了党派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它给予我们的启示是:(1)专委会是民进中央工作体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专委会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把握体制特征,发挥其独特作用,协调好它与机关、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关系;(2)专委会的工作方式,充分体现了立会为公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专委会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继承传统、弘扬精神、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地保持和增强工作动力;(3)党派工作机构,从简单向复杂演变,专委会建设中也会面临问题,这是我们需要继续研究、反映和解释的。

  二、建设思路

  专委会建设是民进中央的基本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本届民进中央要加强专委会建设,目的是增强专委会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具体任务有三项,一是认真研究,注重规律,明确民进中央对专委会的需要,明确专委会的工作任务;二是总结经验,针对问题,修订通则,完善制度,为专委会建设提供保障;三是促进全会各级组织的专委会建设,制定建设意见,加强指导。

  1. 明确需要

  《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以下简称“会章”)规定,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委会,简要地说,这就是党派组织的“工作需要”,专委会因工作需要而设,属于工作机构,为党派组织服务。党派组织要全面把握工作需要,把诸多工作需要恰当地安排在各专委会中,使专委会有更明确的职能。

  “专委会通则”规定,专委会是在民进中央领导下主要开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专项工作的特设机构,是民进中央参政议政的参谋部、智囊团和生力军;是民进代表人士和中青年专家学者发挥作用的工作平台;是民进中央联系民进之友的纽带,也是培养参政议政骨干的途径。这里包括了参政议政、社会服务、会内外联系、会员培养等各种需要。

  我理解,这种需要,从性质上说,是党派组织认为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不是一般的或临时的任务;从实践上说,是缺少专门力量或应该由大家承担的工作,不是领导机构、班子、机关单独可以完成或适合完成的工作,比如,那些需要持续而广泛开展的研究理论、调研和信息积累、联系政府和社会、联系会内各级组织和各界会员等;从内容上说,是党派履职和自身建设需要的工作。履职需要包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社会服务、对外联系联谊等;自身建设需要包括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领导机构五种能力建设。总之,党派组织对专委会的需要,是全面综合的,是随着事业发展而变化的,是体现在各专委会的职能和任务中的。

  2. 明确任务

  党派组织的工作需要决定了专委会的任务。我们需要更好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它们有机联系,紧密配合,努力把抽象的需要转化为实际的任务,努力使每年的任务围绕着党派的需要,避免脱节。

  “专委会通则”规定,“专门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各相应界别会员的智慧和力量,为民进中央提供信息、研判形势、研究问题、开展调研,参与高层协商,提出政策建议,策划和参与重要活动,服务社会,开展海外联谊,进行理论研究,促进民进履行职能水平的提高,促进会外资源与民进的合作”。这是专委会的所有任务,归结起来是:对外对内建言,促进上下协作。从以往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计划来看,各专委会的完成任务的形式基本一致,主要是调研和会议两种。为此,民进中央要对调研和会议的内容,提出尽可能明确指向,各专委会尽可能准确地选择调研课题和会议议题,但这并非是简单的对应关系。

  下面,我简要解释一下民进中央的需要和考虑,以便大家配合。

  民进中央履职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对外建言,方式是会议发言和书面报告,渠道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共中央主持的政党协商活动(党外人士座谈会和书面报告),全国政协中的党派界别活动或委员活动(大会、常委会、联组、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和书面建议),中央统战部召开的政治协商活动(专题协商会、座谈会等发言和书面材料)。建言的基础工作是调研,主要是党派中央重点考察调研、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

  据初步统计,过去五年,民进中央会议发言约170次(包括党外人士座谈会65次、全国政协大会13次和常委会、联组、专题协商会、双周座谈会91次);书面建议约330件(报送中央85件、政协党派提案244件)。大调研一次、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一次。

  建言的内容,有些是我们自选的内容,比如书面建议;有的内容是按照中共中央建议选择的(专题),比如,中共中央对党外人士座谈会议题的安排(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全会);全国政协有年度协商计划(印发);中共中央对大调研主题的建议(我们提出三个选题: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尚未确定),围绕十九大精神;民主监督以对口湖南脱贫攻坚为专项,中共中央对年度重点内容有建议(尚未确定)。总体上说,民进中央履职建言的内容,事先往往只有大致的领域,而不限于具体问题。具体问题往往是在调研中或调研后确定的,甚至是在建言前确定的,所以,民进中央需要看到专委会的调研成果。专委会调研或会议的内容,可以在这些相关领域中选择,聚焦问题,深度研究,形成意见。民进中央可以充分采用专委会各种调研成果。从这个实际情况来看,民进中央与专委会的调研内容与用途,互为依据,各有选择,相互支撑,专委会着力保证调研质量,民进中央要着力充分吸收,共同的目的是充分表达,实现价值。此外,民进中央的履职工作,还有社会服务、对外联谊、反映社情民意等需要,比如,工作中,如何理解党派的社会责任和作用?它们如何相互补充?党派中央如何发动全会参与?等等。除了履职需要,民进中央推动全会发展,增强能力,还有自身建设的需要。比如,如何在主题年“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如何在本届开展好“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如何理解新时代参政党定位总要求、政治建设、纪律建设?这些内容在我们的会史和传统中是如何体现的?等等。各专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和自己所长,针对其中某些问题,设立课题,开展调研,为民进中央建言献策。

  促进上下协作,集聚会员力量,这是民进组织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专委会的重要任务。目前,除了会章的原则规定,全会层面没有统一的关于专委会的专门制度,中央和地方组织规定不尽相同。中央与地方组织、地方组织之间的专委会,在类型、规模、任务、运行方式、条件保障、实际作用等方面,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和差距。各级组织的专委会之间如何加强联系、开展协作?专委会如何为会员提供机会、培养人才?这是我们共同面临的问题。

  民进中央有责任指导和促进全会的专委会建设,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发挥作用。要建立会内联系机制,把中央专委会的建设和活动情况及时向地方组织传达和通报。要对全会的专委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要求,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或组织专题研讨和培训等活动。

  民进中央各专委会在各自建设和活动中,要重视地方专委会建设问题,加强与地方组织相关专委会的联系,发挥指导作用。上下信息要对接,中央各专委会可以主动发起,向地方组织相关专委会提供和收集名单、联系方式、工作计划等,增进彼此了解,并成为专委会常规工作;业务要合作,在调研和会议活动中,中央专委会可以吸收地方组织专委会及其成员参与,可以召集若干地方组织专委会联合开展,可以派员参加地方组织专委会的活动。这些任务与建言同样重要。

  3. 加强领导

  按照会章精神,专委会建设事务属于中央领导班子的职责,领导班子要更好地发挥作用。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应定期研究专委会建设,包括中央专委会建设和全会的专委会建设的问题,研究专委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和要求,保证专委会建设方向和基本要求的统一性;按照领导班子职责规定,分工联系各专委会,指导和审定专委会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牵头重点调研课题,帮助和指导专委会开展工作,反映专委会工作中的困难,保持与专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保持联系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同时,要保障和鼓励专委会按照制度,体现优势和特点,自主开展活动。专委会的任务是具体的,每个专委会的任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把工作需要转化为合适的任务,选定合适的内容,使专委会任务更集中,工作更有效。比如,各专委会为党派三大职责服务,未必要面面俱到,可以从不同领域建言或反映信息,可以把建言或反映信息与社会服务结合起来等。

  4. 理顺关系

  专委会与机关的工作机制,两个机构性质和职能不同,都是一级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为委员会服务,地位平等,没有隶属关系。但它们在工作上需要密切联系、协调互补,为委员会提升工作实力。所以,委员会必须妥善处理它们的工作关系,在确保机关依法管理和办事的前提下,努力实现1+1大于2的作用。原则上,专委会按规定负责内部事务,尤其是专题调研、联系会员和专家的工作,由专委会承担,主任负总责;专委会涉及的行政和服务范畴的事务,由机关提供保障,主要渠道是专职(执行)副主任和秘书长,比如:凡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活动(调研、会议、撰写等)需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由专职副主任汇集并提交到机关工作计划和预算中,由机关相关部门按规程办理;专委会活动需要人手协助的,由专职副主任所在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专委会活动需要与专委会以外的组织、人员联系的,如涉及行政批文、公函、证明之类手续的,由专职副主任负责落实;专委会和机关成员要增进了解,加强配合。机关干部要尊重专委会成员的奉献精神和积极性,充分理解和适应专委会和专家的工作特征,积极辅助专委会成员发挥作用。

  同时,要加强条件保障,主要是经费与使用。

  5. 内部管理

  专委会自身建设是党派自身建设的一部分,也是专委会的基本任务,要形成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大致来说:(1)要开展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组织能力、调研能力、服务社会能力等),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问题,总结经验;(2)要有活动管理的制度,规范年度计划制订、学习研究、议事决策、课题立项、经费使用、资料档案、工作总结、委员活动统计和评价等。

  各位委员,新的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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