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文化艺术委员会2018年工作汇报
新一届文化艺术委员会在会中央领导下,积极履行副主席分管、专职副主任联席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忠诚、责任、担当精神,认真学习把握好中共在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紧扣民进中央年度工作重点,密切结合我国文化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需求,本着“积极有为,切实可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调动资源,抓紧抓实”的原则,努力依靠和组织委员及会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密切联系会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民进地方组织和会外研究机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展现出民进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方面的新作为。
一是明确定位,把握方向。专委会作为会中央参政议政的工作机构,首先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文化艺术委员会把团结带领各位委员,为会中央履行参政议政等三大职能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成为联系民进文化艺术界会员、相关界别民进之友的桥梁和纽带,努力成为民进文化艺术界会员发挥作用的工作平台,努力成为培养民进文化艺术界骨干会员、提升民进在文化艺术领域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学习园地。
一年来,本专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实施乡村教育文化振兴战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方面,精准选题、深入调研,形成较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其中,《关于推进农村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建议》受到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批示。
二是汇聚力量,发挥作用。专委会应该是一个有包容度的、开放的工作机构。一年来,本专委会认真思考专委会“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候干成”等问题,并躬身实践。进一步完善汇聚多方智慧、开展多方合作的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和地方组织的纵向联动协作,和会中央其他部门、专委会之间的横向配合,和政府有关部门、政协、高校院所、智库的多方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不问所有,但为所用,成果共享。
一年来,与民进江苏省委会、民进宁夏区委会、民进陕西省委会联合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题调研,成果转化为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有关发言,在政协协商的舞台上发出“民进好声音”,并被民进网站、人民政协杂志、人民政协报、团结报等媒体刊载;参与协办民进中央研究室主办的“海峡两岸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讨会”,完成邀请相关学者39名并参与研讨会发言等,受到会中央领导好评;主办的民进优秀儿童文学家进校园与会中央“美育共建”活动相结合,先后走进河北行知小学、北京朝阳实验小学,北京教育电视台新媒体、河北在线等现场直播,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突出特色,全面履职。用合理、有效的制度,保证专委会委员的参与度和参与面。专委会不是俱乐部,不能没有“规矩”;但是也要充分考虑到委员们都是兼职这一特点。一年来,本专委会坚持全体会议和主任会议制度,按阶段通报民进中央工作安排,并将部署具体工作与务虚研讨文化领域的相关问题结合起来,以会促进学习;在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本专委会鼓励委员们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参与到会中央的社会服务、民主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各项工作中来,将已经量化的委员履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注重引导、支持委员们将自己的工作积累、研究成果转化为参政议政成果,激活每一位委员参与到工作中来。
过去一年,本专委会5人参与民进中央领导带队的重点调研并参与调研报告和相关建议的起草;5人次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会、专题议政常委会并作发言,受到全国政协领导和有关部委、社会的好评;20余人次参加民进中央组织的会议、研讨;提交建议书1篇、提案素材3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2篇;4人次受到民进中央参政议政成果奖励。
文化界是民进的三大传统主界别之一,是民进组织建设和履行职能的“老阵地”。我们已经在政协协商方面拥有一定的权威性、知名度,未来一年,本专委会要不断开拓创新,打造更亮的文化特色品牌。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进程中发出“民进好声音”,扩大民进影响力。
一是要举专委会全体之力,体现“群体优势”。文化艺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由文化部门管理者、文化领域研究人员(专家学者)以及艺术家三个主体组成,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要在政党协商、政协协商有关文化议题上,充分参与并提出真知灼见;还要在文化公共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两岸文化交流,乃至文化扶贫,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社会服务方面,贡献力量。集中优势力量,进一步突出民进文化特色,努力树立文化品牌。
二是要充分尊重、信任、发挥每一位委员的作用,体现“个体力量”。“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专委会要有能力将委员们紧紧凝聚在一起,团结、协作共事;每一位委员都要成为其所在单位、所在领域的“联络员”“调研员”“信息员”“宣传员”,通过大家把握文化发展的脉动,了解民众和社会的文化需求,发出文化民进的声音,影响更多人了解民进、支持民进。
三是要正视本专委会委员与其他专委会的差异性,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将文化艺术委员会的工作与社会服务、开明画院、民主监督等工作结合在一起。文化艺术委员会委员多数是从事具体艺术门类的专业人员,不能仅仅将提案、建议、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对其的考核标准,而是可以配合会中央的中心工作和任务组织开展文化扶贫、文化下乡、文化进校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