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民主促进会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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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第十四届中央监督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3日)

卫小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受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四届中央监督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2018年工作情况,请各位委员和各位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民进第十四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简称“中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落实民进十二大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在民进中央的领导下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紧密围绕民进中央2018年工作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事项为抓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发展。民进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支持中央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严格纪律要求,注重自我约束,崇尚清正廉洁,自觉防腐反腐,诚恳接受监督。

  (一)突出重点,认真履职

  中央监督委员会坚持将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会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对象,完善监督方式与手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列席民进中央十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常委会,十四届二次全委会,及时了解民进中央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民进中央领导班子执行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列席民进十四届三次、四次常委会期间,就民进中央主席班子成员遵守政治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廉洁自律等情况,分别听取了24位民进中央常委的意见建议,并整理形成了《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听取部分民进中央常委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及时反馈民进中央领导集体,促进民进中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对换届后组织人事、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6月,蔡达峰主席代表民进中央领导班子,在中监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向中央监督委员会介绍了换届以后民进中央组织人事、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情况。

  ——对民进中央机关专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12月,中监委部分委员就民进中央机关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组织相关人员出国考察,开明慈善基金会的资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听取了民进中央机关相关部门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

  ——妥善处理信访工作。在中监委的领导下,中监委办公室妥善做好会员来信来访工作,认真整理各地重要来信,细致处理来电、来访,并按照中监委领导的指示,及时批转相关省级组织给予关心,妥善处理。对反映民进中央下属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反馈民进中央领导集体。

  (二)加强中监委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中共党建制度和民进会内监督实践经验的学习。中监委换届后,针对新任委员较多的情况,按照蔡达峰主席在中监委十四届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监委办公室及时整理汇编了《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学习资料汇编》(上、下两册),中监委开展了集体学习和研讨,充分了解执政党纪律、监督、纪检等制度和民进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以来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情况,为履行监督职能做好思想和理论准备。

  ——梳理会内监督事项,提出相应监督办法。在全面总结中监委成立以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民进中央领导集体遵守会章、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和民进中央机关工作,对需要重点监督的事项进行了初步梳理。目前,监督事项清单涵盖了民进中央领导集体遵守政治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28项具体内容,针对各监督事项,细化了可行的监督方法并进行了委员分工。

  ——与兄弟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座谈交流,研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特点和方式。5月,中监委办公室与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座谈,就切实开展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研讨,为进一步做好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会内监督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国家监察法出台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如何与国家监察工作相适应相衔接,也是亟待在监督实践中予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中监委将认真学习民进十四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民进中央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部署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重点,继续扎实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会内监督工作实践,丰富完善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清单,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与方式。

  (二)继续坚持列席民进中央常委会、中央全会制度,了解全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对民进中央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政治准则、执行制度情况,民进中央部署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主题年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会内监督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协助民进中央组织部起草完成相关制度,完成《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修订工作。

  (四)适时召开民进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就监督法实施与会内监督制度相衔接等问题开展研讨。

  (五)加强中央监督委员会和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交流与联系。

  (六)对民进中央机关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建立健全会内监督机制是我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对于严肃我会纪律,严格按照《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中监委将在民进中央的领导下,继续广泛听取各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行会内监督职责,为提高我会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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