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带队,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综治委、民政部等参与的民进中央调研组赴山东省就“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为期8天的考察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烟台、潍坊、泰安、济南4个市实地调研了基层单位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与有关地市的负责人、职能部门、基层社会组织及一线工作人员等进行交流座谈,听取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的介绍,并提出一些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建设
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提升政府服务管理社会的能力
“在社会建设尤其是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潍坊是个典型代表。”
潍坊基层社会管理的一些创新性做法,“配得上”严隽琪主席的评语。调研组来到诸城市辛兴社区、大源社区考察。这里的社区服务一应俱全,基本医疗、就业服务、证照办理、计生服务、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十进社区”,让村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城里人一样的生活。诸城市委书记陈汝孝介绍说,遵循地域相近、规模适度、利于资源整合、方便群众的原则,诸城以2公里左右为半径,将5—8个村规划为一个社区,实现了“半小时服务圈”。
在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看来,“诸城模式”的可贵之处在于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探索。“不仅把行政力量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加强了农村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也因扩大了社区范围,克服了原来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一些弊端。”
体制的创新,使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收效显著。两年前成立的烟台龙口市群工部,整合了信访办、联席办、综治办、维稳办等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多个部门职能。调研组在这里看到,占地3000多平方米的民情诉达服务大厅,设了17个驻厅会谈室,实现了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运作、一揽子解决,群众满意度大为提高。
作为全国综治优秀城市“五连冠”老典型的烟台,作为全国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之一的泰安,以及省会城市济南,都让调研组看到了好多眼前一亮的典型经验,更看到了党委、政府和一线工作人员社会管理和建设的热情。干部动起来了,工作干起来了,心思投入进去了。这让长期以来一直在关注社会建设的严隽琪感慨颇多。
“社会建设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落实人的基本权利的重要方面,是科学发展观不可缺少的内涵,是对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的检验。”
时代发展和社会变化对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体制和方式都提出了创新要求。严隽琪在潍坊与当地同志交流说,在社会管理方面,最早提出的叫“社会治理”,然后由“社会治理”变成“社会管理”,其实她觉得更应该称为“社会建设”。她强调说,社会建设不仅仅是被动的维稳,而应该是主动的服务;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指令,而应该是多元化的主体有序参与;不仅仅是应急的办法,而应该是长效化的机制。
“社会建设不仅意味着改善保障民生,还意味着追求公平正义,也必然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这样我们才能对做好社会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有更深刻的理解。”罗富和说。
从公众参与到社会协同
互联共治,激发活力,拓宽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渠道
在新泰市召开的座谈会上,禹村镇党委书记王举军讲的一个“洪马斗法”的故事,吸引了大家。
1997年,马某和洪某合伙做生意引发经济纠纷,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官司从基层法院打到省高院,12年历经9次判决,各有输赢,互不服气。后来两个家族也参与进来,“斗法”又“斗气”,筋疲力尽,马某头发全白了。后来,禹村镇平安协会主动捡起这块“烫手山芋”,镇平安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宗广等人多次找到双方,讲法释理。经过多次调解劝导,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洪某真诚地向马某认错,马某不再追讨债务,历时多年的“洪马斗法”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为主体组成、遍布新泰的各级平安协会,让调研组看到了民间的智慧和群众的力量。“官办一条线,民办一大片。”王举军的话,形象地说明了民间力量的强大。
据介绍,平安协会创建之初旨在加强群治群防,看家护院,保卫平安。后来发现,平安协会扎根基层群众,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新泰市平安协会副会长陈孝柱说:“可以说,平安协会真正实现了人民治安人民办的目标,在社会稳定、促进和谐中充当了‘黏合剂’、‘减压阀’的角色。”
在参观考察了泉沟镇平安协会、南公东村平安协会和新泰市平安协会之后,严隽琪给予高度评价。她说,新泰市以平安协会建设为突破口,实现了群众共建共享。她表示:“平安协会是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催生的事物,平安协会优越性在于一是利益超脱,营造了第三方机制,二是能秉持公正和权威,三是有一定的财务、法律专业知识。希望新泰能对平安协会地位、性质、运作模式的经验进一步总结和提升,并系统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实现资源最优的配置,避免一些可能出现的障碍。”
从全国各地实践的情况来看,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易于做强做实,“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往往比较薄弱,多元主体齐头并进、优势互补、力量互联的共治局面尚未普遍形成。罗富和说,近年来,大量事实,包括山东的经验说明,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不可忽视和替代。如何发挥好人民团体的作用,培育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社会,引导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和组织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值得进一步思考。
国际经验表明,社会组织既是对公众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参与管理的重要载体,也是公众实现有序参与的重要途径。我国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罗富和建议,通过各级党委引领,政府扶持,加快社会组织发展,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争取在完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上出现更多更好的经验。
从统筹协调到加大扶持
加大财力、人力投入,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
调研组在济南市天桥区参观了毕家洼西区社区、康桥社区后,对该区推广的“五位一体”社会管理服务模式给予了肯定。所谓“五位一体”,即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工作体系。
天桥区区委书记毕筱奇反映的一些情况,也引起了调研组的共鸣。他说,社区承担着基层社会管理中大量的工作和任务,但目前社区普遍存在资金少、人员少、场地少等问题。以天桥区为例,上级拨付的社区建设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每个社区由政府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一般只有5人,与承担的任务量相比远远不够。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少,甚至找不到场地开展活动。
不仅如此,社区居委会还承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包括统计、维稳、治安、调解等等。“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居委会抽不出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建议合理划分上级与区、街道、居委会的事权,转变基层工作职能,把街道、社区的工作重心由经济建设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毕筱奇说。
在罗富和看来,社区工作者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低,工作负担重,是一个“全国性难题”。社区工作者在社会地位上低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待遇上普遍没有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而在工作负荷上,要积极配合政府承担行政工作,因此不仅“费随事转”难以落实,而且人员不能随事而增。
“社区管理工作,权和责必须相当,赋予其多大的功能,就应匹配相应的资源。要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严隽琪说。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加大投入,而且越来越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这包括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谋划上的统筹和协调,对社会管理资源配置上的统筹和协调,对社会矛盾调处上的统筹和协调,这样才能避免少走弯路,更有效地运用好有限的资源。罗富和说:“目前因各地发展不平衡,基层所承担的事权与其拥有的财力、人力之间不匹配的状态仍较普遍,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省、市、区(县)三级财力、人员编制配置上的统筹协调力度。”
(人民日报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