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换届以来,我会积极学习借鉴执政党党建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以有序推进会内民主作为组织工作的一条主线,一方面加强领导班子的决策民主和作风民主,另一方面继续探索加强会内监督。刚才潘贵玉副主席提及我在本届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初代表会中央所说的三句话,希望“起好步、把好度、有序推进会内民主”。第一句话“起好步”就是开拓创新,第二句话“把好度”就是顺势而为,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可能性、根据规律性把好度,“有序推进会内民主”就是有思有行,多思考、多实践。今天召开座谈会就是集中进行思考,谈体会。这几年会中央建章立制、多措并举,对会内民主进行了逐步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决策民主。几年来,会中央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制订了《民进中央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工作规则》、《中央委员会会议制度》,建立了专题会议制度,明确了议事规则和程序,形成了以主席会议、中常会、中央全会和全国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重大事项决策体系,以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重大事项研究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强了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和中央常委的沟通协商,有效地贯彻了决策民主,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强民主作风建设。会中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开展集体谈心,适时进行个别谈心,还与中央常委、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努力在领导班子中营造民主务实、团结和谐的氛围。制定了《民进中央领导下基层试行办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了会中央与地方组织、基层会员之间的联系,推动了各种工作关系的良性互动;制定了《民进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办法(试行)》,深入基层并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保持经常联系,扩大了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了广大会员参与会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指导全会工作、凝聚全会智慧和力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探索会内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民进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开展会内监督,探索推进会内民主的手段和保障。至今,会内监督是在现有组织框架内实施,在组织部现有的条件下开展,既无编制,又无经费。目前会内监督主要对象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干部。会中央在换届后的第一年,即2008年底适时成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选择将会中央领导班子执行制度和履行职能的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中央监督委员会成立三年来,通过列席常委会、与中央常委和会中央机关部分负责人谈话的形式,征求对会中央领导班子和中央委员会的工作的意见建议。涉及到领导班子谈心会、联系基层、联系代表和会中央的决策等制度设计与执行;有的涉及到机关工作的作风和效率。实践证明,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助于推动会内民主气氛的形成。中央通过指导有条件的部分省级组织建立省监督委员会,来推动中央和省级的会内监督工作互相促进。
这些都是我会加强会内监督、有序推进会内民主、确保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有益创新和尝试,是符合民进自身情况和特点的。
注:本文出自2012年2月16日严隽琪同志在民进会内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