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将不断完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为全面落实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战略任务,1988年11月,民进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题再次强调“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详细阐述了民进在新时期开展工作应该确立的基本指导思想。会议选举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雷洁琼当选为民进中央主席,赵朴初、陈舜礼、葛志成、楚庄、叶至善、梅向明、陈难先、冯骥才、邓伟志为副主席。
民进六大所确定的关于开展民进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民进多年来参政议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实践经验的结晶,它贯穿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精神,是民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履行参政党职能的理论基础和行为准则,也是民进进一步贯彻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个重大步骤,对民进今后的工作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