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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三中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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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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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大会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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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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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讲话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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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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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协商制度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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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修宪的五个“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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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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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今天发布的全会公报中,谈到了关于修改宪法的五个“有利于”。
这五个“有利于”是: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制基础。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保持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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