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民进首页 | 加入收藏
民主首页 |杂志简介 |杂志征订 |投稿须知 |编读往来 |广告业务 |历年目录

继承优良传统  加强作风建设

    一、作风的含义
  词义上,“作”包括劳作、制作、工作等;“风”包括风气、风俗、风度等。据检索,“作风”一词 20 世纪初就出现在国内的文学论著中,指创作风格。后逐渐成为常用词,指工作和生活上一贯表现的态度、行为(以下简称“行为”),属于行为中的一类,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
  (一)行为。 作风的本质属性是“行为”。行为有可见的形式,包括表情、语言和肢体动作;行为有可感的功效,包括对人和物的作用,内心活动通常不属于作风。
  其基本特征是“一贯”,为人处事中总是采取某种态度、做法,表现出个体风格,表现越稳定,作风越明显。偶发的或零星的行为,通常不构成作风。
  (二)主体。 作风主体即行为主体,体现了主体素养和形象,包括个人和群体。个人行为表现也称为品格、操守、风格、风范等;群体行为表现也称为风气、风尚、风俗等,诸如家风、乡风、校风、政风、行风、军风、党风和社风等。
  (三)动机。 作风出于稳定的动机,诸如心愿、意图等;动机有各种价值取向,作风的类型,通常按价值取向区分,比如民主的作风、团结的作风、务实的作风、清廉的作风等;价值取向反映了自身素养,诸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道德情怀、审美情趣等。素养是作风的根源,不同的素养有不同的作风。
  (四)事项。 作风体现在为人处事各方面,不限于某个事项。特定事项、特定主体需要特定的作风,比如军事与军人的作风要求;作风的类型,通常以事项区分,比如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会风、学风等。
  (五)评价。 作风产生的功效,出于自身需要,关乎外界的利益,引起外界的反应,受到外界的评价,作风的类型,通常也按评价区分,比如优良的或恶劣的作风、好作风或坏作风。优良作风通常也被称为品格、操守、风格、风范等;恶劣作风则被称为行径、恶习、作派、腔调等。公认的优良标准,通常以宣传和制度的形式,引导个体的作风。
  综上所述,作风有主体特征,因个体素养而异。同时,各主体的作风相互影响,并接受外界评价。公认的优良作风,应该来自于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统一。一个组织的作风建设,是组织和成员共同作用的过程,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通过行为示范、思想引导和制度规定等方式,使组织自律成为成员的自律,使成员的作风增益组织的自律,不断优化自身作风。
   二、民进的优良作风
  民进的优良作风,是指组织及其会员普遍的、一贯的言行,发端于创始人的高尚风范,表现在政治、社会和内部活动中,具有高洁而鲜明的价值取向,适应多党合作事业需要,体现民进性质、特征和优良传统,长期得到继承和发扬,广受赞誉。
  (一)优良传统。 民进的优良作风与优良传统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优良传统是思想和行为的统一。
  从思想上看,优良作风是政治信念和纲领的体现,概括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三个坚持”目标一致,内涵统一,各有侧重,相互支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为其他“坚持”提供了根本保障和依据,并在其他两个“坚持”中得到体现;其他两个“坚持”既是人文精神和情怀,也是政治理念和追求,其中,“爱国”是最具共识的目的和公德,也是民主、团结、求实和立会为公的意义所在;“民主”和“团结”互为因果,民主是团结的手段,也是团结的目的,而它们都因“求实”而有效。
  从行为上看,优良作风就是优良作风,属于思想的表现。其中,民主、团结、求实既是思想意识,也有行为表现,都有一定的方式方法,通常也作为作风的类型,称为“民主的作风”“团结的作风”“求实的作风”。此外,“三个坚持”无不要求克己奉公,“清廉”是民进人的重要本色,也是现实的行为准则和制度约束。
  (二)高尚风范。“高尚风范”与同义优良作风,通常指特定主体。《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以下简称“会章”)所称的是“老一辈领导人的高尚风范”,民进主要创始人是其中的代表,他们的作风,就是民进最初的风气和形象,为民进树立了优秀榜样,培育了优良传统。
  民进主要创始人是爱国民主人士和重要政治人物,他们的高尚风范,表现在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生活中,事迹很丰富、很感人,需要深入发掘和广泛宣传,这里作了初步的梳理,强调两点:
  1. 他们具有强烈而进步的作风意识,这是高尚风范的思想基础。在爱国民主运动中,马叙伦、周建人、郑振铎等就经常发表文章,针砭当时的政治作风、政党作风、民主作风,强烈抨击独裁、专制、官僚、虚伪的作风,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例如,马叙伦关于“一党的作风,表示着他的精神”、党风包括党的作风和党员的作风两个方面等论述,周建人关于“一切行动都有民主的作风”等论述 ,这些都是民进作风建设中重要的理论课题。
  2. 他们的高尚风范是身体力行的业绩,既有遭受严酷打击时的非凡表现,也有为人处事中的平常表现。他们共同创立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的中国民主促进会 ,集中体现了爱国、民主、团结、求实、立会为公的价值追求。
  (三)价值取向。 民进作风之所以优良,根源在于政治信念和纲领、爱国精神和情怀,由此而形成的高洁的价值取向,决定了行为功效的积极性和一贯性。
  基于事实,依据会章对优良传统的定义,检索民进对作风各种要求和表述,将民进作风的价值取向归纳为民主、团结、求实、清廉四类 ,也就是四类作风,它们各自包含更为具体的行为意识和方式。
  “民主的作风”包括平等、公正、尊重、坦诚、谦虚等意识,以及协商、选举、倾听、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体议事决策等做法;“团结的作风”包括平等、尊重、坦诚、谦虚谨慎、耐心、友善、奉献等意识,以及联系基层和群众、服务帮助等方式。“求实的作风”包括认真、细致、勤奋、客观、理性、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等意识,以及调研、整改、钻研等方式。“清廉的作风”包括艰苦朴素、刻苦、自律、克己、奉公、严格、规矩等意识,以及消费、会务、出差、交往、贯彻八项规定、学法守法、接受监督等方式。
  三、民进的作风建设
  民进的作风建设是自我教育和塑造的行为,它按照多党合作事业需要和要求,根据自身队伍状况,由领导机构负责开展,广大会员自觉参与和积极推动,采取各种措施,形成引导和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作用,使作风不断优化,优良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作风建设的方式,既有一般性的或基础性的,常见措施有言传身教、学习教育等;也有专门性或专题性的,它具有特定的目标、任务和对象。
  (一)大致历程。“作风建设”一词何时用于指称民进中央的任务,尚待查证。大致来说,民进作风建设的措施,先是一般性的,后有专门建设,进而成为“自身建设”中的基本任务,形成了专门建设与思想政治、组织、制度等建设统筹推进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进历时不到 4 年,会员不过 150 名,可谓是作风形成或创建阶段,展现了高尚风范,培育了自律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近 20 年里,会员大幅增加,民进投身解放事业,参加社会主义改造等,服务总路线,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整顿和发展组织,作风经受深刻历练,保持了良好本色。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民主党派把“自身建设”作为重要措施,促进了作风建设。1987 年,民进中央在民进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自身建设的任务;1995 年,民进中央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全会工作的重点;1998年,《民进中央关于搞好政治交接、加强自身建设的几点意见》印发;1999 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印发,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的要求,对机关干部提出了“思想作风”的要求。
  中共十 八大以后, 中共中央全 面从严治党,有力地促进了参政党作风建设。2017 年修订的会章中,多处提出了作风建设的要求,包括:继承和发扬我会的优良传统及老一辈领导人的高尚风范;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作风优良的领导集体;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作风民主正派,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等基本条件;依法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
  2019 年开始,民进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有关意见,把“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五大任务之一,明确了它在自身建设中的“抓手作用”和“作风优良”的建设目标,提出了端正思想作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纪律要求三方面的建设任务,以及求真务实、务实进取、理论联系实际、联系地方组织与基层组织、清正廉明、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严于律己、严守法纪、公私分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执行和日常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坚决纠正“四风”等要求。推动作风建设更加全面、严格和规范。
  (二)主要内容。 从近十多年民进中央全会审议的报告和制定的制度可见,民进中央每年都对作风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有些部署是综合性的,比如自身建设、工作作风;有些要求则是专门性的,比如联系代表大会代表、厉行节约。有些要求多次提出,比如领导班子及成员、机关及干部,他们属于建设的重点对象;比如理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贯彻民主集中制、联系基层、联系代表和领导班子内部关系等,它们属于建设的重点内容。提到的作风类型有多种,比如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文风、会风等。提到的建设措施也是多方面的,比如学习教育、内部监督、制度纪律等。提到的价值取向是全面的,比如民主、团结、务实、清廉、合作、谦虚谨慎等。总的来看,这些内容都体现了会章精神,结合了当时需要。梳理和归纳这些建设内容,有助于我们总结经验,理解作风建设的特征和规律,提高建设水平。
  (三)几点体会。 纵观民进作风建设的历程,梳理其目标、要求、措施和经验,增进了我们的认识。
  源头上说,作风建设要有从严自律的内在动力,这个动力来自于对自身作用和价值的高度自觉。参政党作风建设必须适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明确建设要求。
  1. 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事业的要求。既要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其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做到“四新”“三好”;又要以中国共产党为榜样,学习百年党风建设的非凡历程、重要思想和巨大作用,学习其勇于自我革命的优异品格和“坚持自我革命”的历史经验,学习其坚定的使命担当和宗旨意识。
  2. 要正确理解社会对参政党作风的要求。既要坚持“立会为公、参政为民”的立场,把民主、团结、务实、清廉的作风,体现在深入社会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和实际成效中;又要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榜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3. 要全面把握自身建设的要求。既要发挥作风建设的抓手作用,聚焦工作和生活中的行为表现问题,对照优良作风的目标和要求,了解会员对作风问题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又要积极采取措施,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夯实“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共识,理解“三个坚持”对作风的政治要求,加强会史学习宣传,倡导民主、团结、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其次要发挥制度、纪律、监督约束作用,形成协调的、长效的建设格局和机制;再者要坚持以领导班子为重点,这是决定作风建设成效的关键因素,领导班子尤其主要成员必须成为“继承和发扬民进优良传统和老一辈领导人高尚风范”的典范,使自己的作风成为表率,为组织的作风建设担当负责。
  (2023年8期)

      作者:民进中央主席  蔡达峰

Copyright © 2014 中国民主促进会 《民主》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 邮编:100125
电话:010-64604967 传真:010-64627064 E-mail:minzhuzazh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