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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连着宝塔山,
万水千山隔不断;
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老百姓喜吃“定心丸”。
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笔者想起了当年延安儿女歌颂农村改革的陕北信天游。
“一穷二白”不是社会主义
延安地区(今延安市)志丹县原名保安县,是陕甘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建者之一刘志丹的故乡。1936年6月为纪念“群众领袖民族英雄”(毛泽东题词)刘志丹烈士,中共中央决定将其改名为志丹县。
保安县地属陕北黄土高原梁峁丘陵沟壑区,山大沟深,灾害频繁。1898年(清朝光绪二十四年)编修的《保安县志略》中,一首民谣《场牛歌》反映了老百姓的辛酸和悲惨:“雨淋日晒汗血红,辛苦劳积禾场中,簸扬碾磨渐成食,始得一饱饥场空。”
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诸多方面错综复杂的原因,志丹县与延安地区各县一样,“一穷二白”(经济贫穷、文化落后)的面貌长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笔者1969年2月9日(农历戊申年腊月二十三)由北京市到志丹县插队劳动、“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以后,就亲身感受了凄苦、艰难的程度。七十年代仍然没有摆脱“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状况(1973年6月9日周恩来总理考察延安时,曾经因为群众生活贫困而流泪)。1977年志丹县还供应返销粮158万斤(当时农业人口约7.6万人)。直到197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只有81万多元(财政总支出394万多元),农民劳动日值只有0.42元。不少农户穷得“贼来不怕客来怕”,甚至离乡背井,逃荒谋生。
志丹县是延安地区农村改革的发祥地
1978年12月22日发表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宣布了中共中央“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强调“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全会前后,中共中央还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措施,包括努力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实行休养生息的惠农政策(减免农业税等);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认真纠正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问题;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等18种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降低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等等。同时,中共中央从1979年起直接拨付“陕北老区建设专项资金款”,连续十年,每年约5000万元。
当时,笔者正在志丹县委宣传部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干部一道,翻山越岭涉三川(周河、洛河、杏子河),到农村宣讲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异口同声地对我们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党中央这回抓住“牛鼻子”(主要矛盾)了!
就在1978年底和1979年初,“安徽农村搞包产到户”的消息,传到了志丹县。社员群众窃窃私语,跃跃欲试;基层干部忐忑不安,拭目以待。县委当时对于这个问题也感到难以表态。于是,在1979年2月15日召开的全县(县、社、大队)三级干部大会上,首先肯定和推广了金丁公社1978年大胆试行联产计酬“六定一评”(定领导,定劳力,定任务,定产量,定成本,定报酬,评奖赔)专业队的做法。1978年金丁公社48个专业队平均每个劳力生产粮食5494斤,比没有实行“六定一评”的生产队平均每个劳动力只生产粮食2785斤,增产97.3%。这些专业队,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志丹县敢闯敢试、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最初的雏形。
三级干部大会之后,春耕大忙在即。那些“穷怕了”的生产队,率先对于“六定一评”专业队的做法借题发挥,举一反三,建立了作业组。谁知一传十,十传百,全县在1979年春夏之交就有247个生产队(约占生产队总数25%)建立作业组共670个。这批作业组,成为延安地区十三个县市实行农村改革的先躯,群众称作“落地的金娃娃”。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1979年秋季,从延安传来“另一种声音”:上级批评、指责志丹县“搞明组暗户,分田单干”,要求(责令)县委“纠偏”。在这种情况下,作业组秋收的粮食究竟怎么分配,是像过去“吃大锅饭”那样分配呢,还是采用新的办法呢?这个问题,顿时成了群众日夜关注的焦点,成为县委思考抉择的难点,同时也直接关系到这批作业组乃至整个农村改革的命运。
当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大包干、联系承包等词语,恰似套在亿万农民和干部头上的“紧箍咒”。县委承受的非议之多,压力之大,是现在难以想象的。
县委书记刘怀章(1982年2月调任延安地委副书记)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实际出发,认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1979年11月,他亲自带领县委办公室、农工部、宣传部和县政府农业局等单位的十多个干部,到金丁、吴堡、旦八、双河四个公社调查。我们划分成两人一个调查小组,用一个月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场院炕头,对一百多个作业组的生产情况以及粮食分配等问题,与男女老少进行广泛的接触和座谈。
我们所到之处,几乎都能听到群众议论:“搞了作业组,人人闲不住,一年出了两年的力,一年打了两年的粮。”例如,金丁公社王渠大队前湾生产队,过去是“穷村子,烂摊子,整来整去(县委、公社、大队多次派工作组整顿)还是没法子”,被人们讽刺为“死猫扶不上树”。1979年春耕时建立了四个作业组,结果,社员劳动出勤率提高50%,秋收时全队人均生产粮食达到920斤(比上年增产76%),社员分配平均口粮从上年不足300斤增加到620斤。生产队长对我们说:“作业组使我们一年大翻身。合作化以来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分到过这么多的粮食!”然而,与前湾生产队村靠村、地连地的塔尔坡生产队,1979年因为照旧搞“大锅饭”那一套,人均生产粮食只有460斤(比上年减产20%)。群众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作业组就是治疗烂摊子的特效药。”笔者问:“变化和差别的奥妙到底在哪里呢?”前湾生产队队长回答说:“道理很简单嘛!作业组把庄稼作务(耕种、管理)的好坏、产量的高低、分配的多少,都与各家各户秋后喝米汤还是吃干饭这样的切身利益问题紧紧连在一起,社员当然就尽心尽力地干活啦!比如锄地除草吧,以前图快混工分,在锄把上不用力,庄稼里往往斩草不除根,十来八天草又生,结果是人哄地皮,地哄肚皮。今年在锄把上用劲,锄过的庄稼地斩草又除根,效果和产量当然就大不一样了。”真是一语道破,说清了“大锅饭”与责任制的区别。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群众知道上级对志丹县搞作业组的指责以后,普遍担心“明年又要撤组合队、饿肚皮”。旦八公社的社员和队长们还说:“作业组才搞了一年,乍能判死刑呢,连个缓期也不给?!”
事有巧合,天遂人愿。正当我们进行“百组调查”的后期,刘怀章书记从内部材料中看到一篇报道:安徽省农民在秋季分配中搞了“大包干”——秋收的粮食,交够国家征购任务,留足社队集体提留,剩余部分全都归社员自己所有。这个消息真是“雪中送炭”啊!刘书记及时召集我们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并与县委其他领导同志达成共识:全县作业组秋收的粮食,都可以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办法。笔者按照县委的这个态度,为县广播部写了一篇公开报道。结果,“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三句话,几乎成了当时农民的口头禅。
到1980年春耕时节,全县已有90%的生产队建立“大包干”作业组共3045个(其中,不少生产队实际上已经包干到户)。这一年,全县获得农业大丰收,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人均生产粮食1010斤,超额93%完成了国家粮食征购任务,社员人均分配粮食717斤。城乡广大群众和干部有口皆碑:“政策好,天帮忙,科学种田多打粮!”
1981年1月22日,志丹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1980年9月2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央文件中明确规定:“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不久,延安地委又传达了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把生产责任制形式的选择权交给群众”的指示。这样,县委心里踏实了,干部头上的“紧箍咒”解除了,广大农民更像“吃了定心丸”一样舒坦。到1981年初夏,全县1079个生产队中,就有99.9%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千家万户的农民,终于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干起来了。
杏河公社沙湾大队王家沟生产队社员姬存清,1979年还吃了国家返销粮200斤。1980年“包干到户”以后,他精耕细作,饮水思源,1981年,秋收时就向国家交售余粮1万多斤,成为延安地区第一个“万斤户”。当他双手捧奖状、胸戴大红花的照片在1982年1月5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以后,干部和群众奔走相告。姬存清说:“大包干”好啊!两年功夫,我就从“救济户”变成了“万斤户”,从“叫化子”变成了“大模范”,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啊!
五个“1号文件”就是五个“加油站”
从1982年1月1日至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又以非同寻常的胆识,连续发出五个“1号文件”,主题都是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基本精神都是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继续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保护和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1984年的“1号文件”中关于“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例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的规定,使广大农民欢欣鼓舞。笔者时任志丹县委副书记,多次听到父老乡亲们说:“党中央给咱老百姓又吃‘长效定心丸’啦!”(在十五年前要到期之前,党中央又在1998年1月24日文件中明确规定:“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三十年不变。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具备条件和群众自愿,不许强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制度,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
在中共中央五个“1号文件”的指导和推动下,志丹县委审时度势,乘势而上,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在城乡广泛开展了“一不变”(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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