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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随着外国技术、商品和人员的大量涌入,“外来文化”、“文明的冲突”等等学术词汇也不时听闻于街头巷尾。但是何谓“外来文化”?怎样理解“文明的冲突”?或言之,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外来事物?应该如何与外部世界相处?对于这些问题,目前人们尚未形成理性共识,这显然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因此本文拟就这些问题略作探讨。
一、“文明分类说”
文明分类是西方人的学术建构。时下,对于“西方文明”、“东方文明”、“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儒家文明”乃至其他种种“文明”人们早已耳熟能详,甚至以为世界和人类分为不同文明和文明区是天经地义、不言自明的事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文明的划分并非自古皆然,各种“文明”之间的区别并非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它们只是近代以来欧洲人在认识世界、特别是在诠释世界历史时创造出来的概念。
在古代世界,受生产力水平和交通条件的限制,散居在世界各地的居民难以实现大范围、大规模的交往,所以他们并不知道“世界”的存在。但是15世纪末叶新航路开辟以后,欧洲人“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于是开始按照他们的构想描述这个世界的历史。由于欧洲人对世界的认识与其对世界的征服同步,所以他们对世界历史的解释也充斥着征服者的优越感。他们以世界的“主导者”和“先进文明”自居,将其扩张行为美化为“传播文化”,进而为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勾画了一个“主导─传播”模式(pattern
of dominance and
diffusion),即欧洲人将先进文化向其他落后地区逐渐传播的模式。如同文艺复兴时代的基督教史学家弗朗西斯科·圭夏尔迪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所说,无论过去还是未来,世界的发展过程都是福音书的传播和实现过程。
启蒙运动以后,宗教的地位下降,科学兴起,“主导─传播”模式开始寻找科学的依据。近代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是生物学的分类法和进化论,于是,将人类分成不同类型,把欧洲人称为人类社会进化方向的代表,就成为“主导─传播”模式新的表述方式。根据这种表述方式,欧洲人首先宣传“种族优越论”,宣称欧洲人是古代民族中惟一通过自然进化步入了近代社会的优秀人种。19世纪下半叶,以爱德华·泰勒为代表的“文化进化论”者又为欧洲人的种族优越感加以“文化包装”,宣称种族的优劣高下取决于由知识、制度和技术构成的文化品质,欧洲人正是凭借其优秀的文化品质赢得了“优等民族”的地位。按照“种族优越论”的解说,世界历史就是一部“欧洲优等民族”带动世界其他民族文化进步的历史。进入20世纪,在“优等民族”内部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日俄战争以亚洲人胜利告终的结局,冲击了欧洲人种族优秀、文化优越的神话,“主导─传播”模式也一时失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文明分类说”问世了。该观点认为,文化的精髓不是知识和技术,而是价值观念,可以将人类群体根据其价值观念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文明”。英国著名学者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一书堪称“文明分类说”的开山之作,其影响在西方至今不衰。作者在书中将有史以来曾经存在过和现存的人类社会分解为26种文明,缕述其发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从此,把世界划分为若干种文明,并将每种文明视为独立存在,就成为西方人看待世界以及世界历史的固定不变的视角。尽管汤因比及其后继者表面上承认各种文明的价值,但是他们的学说最终却使西方人得出了“只有西方文明才代表自由、民主和理性这些最高价值”的结论。上世纪初期,美国大中学校普遍开设“西方文明史”课程,作为学生了解“美国以外的世界”的惟一一门历史课程,说明“文明分类说”的实质确实是彰显西方文明。上世纪中叶以后,随着现代化比较研究的开展,西方学者从欧美国家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事实出发,用“反推”的思维方式,苦心孤诣地从西方文明中挖掘“现代化元素”,结果使得各种文明的“对比度”更加鲜明。马克斯·韦伯所谓“新教伦理”、托马斯·库恩所谓“科学思维”、某些经济学家所谓“西欧中世纪市场经济”,不仅从此成为“西方文明”的标签,而且成为判别其他文明孰优孰劣的标准。
纵观“文明分类说”的发生史,可知这一学说乃是西方人以居高临下的心态创造出来的一套话语系统。这一话语系统除了“欧洲(西方)中心论”这一明显的理论偏见之外,还隐含着一个方法论“陷阱”,即在鼓吹、标榜和彰显西方优势,夸大其他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差距并以西方文明为标准说明其他文明之缺陷的同时,过分强调文明的差异和区别,把每种文明都看成是与其他文明毫无关联,甚至毫无共性的孤立存在。尽管目前稍有现代知识的人,包括西方人在内,都已对形形色色的“欧洲(西方)中心论”嗤之以鼻,但是对“文明分类说”的方法论陷阱却缺乏认识。西方人仍在大谈特谈“文明的冲突”,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们对外来文化也或多或少抱有“非我族类”的看法,都说明了这一点。
二、文明之间:互动是发展的动力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的人群之间存在着语言、风俗、习惯和观念等方面的差异,这是事实,因此把人类群体分类并贯以“××文明”的名称,亦无可厚非。但是西方语境下的“文明分类说”带有自我标榜的性质,其科学性是值得怀疑的。
首先,科学家于2003年绘制的人类基因图谱表明,看上去截然不同的世界各人种其实有着共同的祖先,更有甚者,猜测数十万年前生活于东非的某个体即是全人类共同的“老祖母”、“老祖父”。这些研究成果和猜测至少可以说明一点: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具有天然的、不可磨灭的共性。在我们用放大镜寻找人类内部区别的时候,不能忽略这一基本前提。
其次,“文明”的分类标准是什么?中外学者们提出的有关“文明”的定义有数百种之多,即使是西方学者较为公认的定义,即以“特有的生活方式”为标准,西方的“文明分类说”也难以自圆其说。其一,在西方人所说的各种文明内部不止包含一种生活方式。以伊斯兰文明为例。16世纪时“伊斯兰文明”地跨欧亚非三大洲,在从比利牛斯半岛、地中海南岸、阿拉伯半岛、伊朗一直延伸到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广阔区域内,经济模式、语言服装、风俗习惯五彩缤纷,就连他们共同信奉的伊斯兰教,其教义信条、礼仪形式和戒律戒条也不完全一致,所谓“共同的生活方式”根本无从说起。其二,在西方人划分的各个文明之间,事实上并没有清晰的界线。在不同文明的边缘地带,历史上人们曾经长期相互接触,互通有无,遵守共同的商业准则和行为规范,甚至相互通婚和杂居。由于和平的交往和战争,商人、士兵、传教士、移民也曾“跨地域”、“跨文明”流动,把自身的生活方式带到其他地区,并在所到之处落地生根。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文明边缘地带的接触,还是“跨文明”的流动交往,都呈现越来越密切的趋势,各种生活方式也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交汇融通。事实上,目前除了个别偏远地区,已经不存在绝对“特有的生活方式”或是纯粹原生态的某种“文明”了。
全球史的研究成果表明,尽管人类分为不同群体,彼此之间存在着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意义上的千差万别,但是只要条件允许,不同群体之间总是保持着不同形式的接触和交往,而且,这种接触和交往是人类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和技术变革的动力。人类各个群体都是在与其他群体的接触和交往中,一方面学习和借鉴外来经验,一方面在外部压力下加速其内部的发展。社会的变革和前进大多发生于对外开放的政治环境下,大多发生于与外界交往便利的地区,大多发生于与外界交往频繁的时期,其原因就在于此。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人类不同群体之间关系的本质,不是差异,而是互动。
有研究者指出,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以不同群体间的互动为动力的社会发展史。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都证明,目前所知人类最早的城邦──苏美尔(大约公元前3500年)是由“外来移民”建立的。苏美尔所在的两河流域通过大陆桥与埃及和印度西北部相连,而这两个地区文明兴起时,无论生产技术还是信仰观念都带有浓厚的“苏美尔色彩”,可见埃及文明和古印度文明受到了苏美尔文明的“启发”。很早就有帆船来往于地中海两岸,正是由于与埃及和西亚的接触,催生了爱琴文明以及后来的希腊罗马文明。随着欧亚陆上交通的改进,麦类作物从近东传至中国,其后又有稻米从东南亚传至中国和印度,并且深刻地改变了传入地居民的生活。作为陆上交通工具,马和马车被两河流域居民最先使用,然而后来欧洲人却凭借马拉战车和骑兵队的强大战斗力,摧毁了近东和南亚地区的古代文明。有研究者认为,马拉战车在传入欧洲的同时也传入中国,商汤之灭夏,即与商民善用战车不无关系。
“丝绸之路”开通之后,中国的绫罗绸缎穿越西域和中东,进入了罗马贵妇的衣橱,伊朗的骏马则出现在汉代朝廷的仪仗队中。公元300年左右,穿越撒哈拉沙漠的驼队已经把这条著名的商路拓展到了西非。东南亚的蔬果和香料传到了欧洲,希腊罗马的自然主义艺术风格则传到印度、中国和日本。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也沿着商路从其发源地向外传播。在中古时期的中国,继隋唐开通大运河以后,有宋一代,商品经济十分活跃,货币地租取代实物地租,农民也不同程度地卷入市场;生产力的提高和财富的积累直接刺激了火药、指南针和印刷术三大发明,并且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东南沿海地区居民开始驾船出海贸易,使8世纪阿拉伯帝国兴起后日渐扩大的印度洋贸易圈由于中国人的加入而变得空前活跃,不久后与地中海市场连接,最终刺激了11世纪西欧城市商业的复苏。接下来,欧洲的商业发展促使欧洲人改进造船技术,将印度洋三角帆船改进成能适应北大西洋恶劣气候与洋流的新型帆船,中国的“三大发明”也于13—15世纪传入欧洲,从此,配备着火炮和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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