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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绩效工资”变成“讥笑工资”

  2月2日,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的收入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岗位和薪级工资构成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及边远艰苦地区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保障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教师的总体收入其实是略高于公务员的,原因有二:一、老师有特殊岗位津贴。二、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政策又提高了10% 。
  我们假设教师收入比公务员高,再加上寒暑假这么长的带薪假期,应该是很有诱惑力了,但我们很少见到公务员拼命竞争教师岗位,倒是见到不少教师拼命考取公务员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期待已久的绩效工资,究竟有没有给一心育人的称职的老师们带来切实利益呢?答案恐怕不容乐观。
  对于绩效工资,叫好者有之,认为实行绩效工资,可以激发老师们的积极性,最充足的理由是奖勤罚懒。担心者有之,理由是: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教育工作,讲究的是灵魂塑造,人的素质培养,潜移默化,非一日之功,绝非所谓量化就能考量,不能急功近利。分歧之大,对立鲜明。更有愤怒者,细考其绩效方案,无非是拿本属自己的工资一部分,让大家竞争,两桃杀三士,让老师们内耗,窝里斗,而校长权力被无限放大。
  绩效工资本身的分配原则是向一线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倾斜。但政策到了下面,却成了向极少数教师——学校领导倾斜,绩效工资台账上领取数额最多的都是校领导。他们对绩效工资分配原则的经典解释是:“绩效工资不是你本人的,是用来作奖励的,是奖金,是用来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而事实恰好相反,上课多的教师,比不上课的领得少。校领导要么不上课,要么少上课,但因职务认定的级别工作量比较高,再加上自己定的“管理奖”,绩效工资可以比普通教师绩效工资高出很多很多!
   学校领导掌握着普通教师的七寸,评优晋级、工资核算、课务分配无一能够例外,部分教师甚至发出“一日为师就得终生为奴”的感慨,认为普通教师再卖力干,也是白搭,和领导相比,拿到手的绩效工资太少。认为干得多,不如干得巧,干得好,不如地位高。事实上,那种光是领导说了算,缺少民意监督的制度,是缺乏公正可言的,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这种比赛成绩怎么会客观?一些地方因绩效工资的实施不当,加重了基层教师的心理失衡。要让绩效工资真正成为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就必须保证奖励制度的公平公正,才能让广大教师心服口服,人心大快。
  如何保障绩效工资的公平合理?第一,民主管理制度化。校长负责制不等于校长说了算,要让教师有监督权,有发言权,而不是被拉进绩效考核小组做花瓶、当摆设。 第二,绩效考核透明化。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应该通过全体教师的认可,不能任意制定、修改、调整,更不能看人备菜,量身定做。第三,社会监督畅通化。要有社会民间团体来参与学校奖励制度的制定或监督。学校应将教师工作量、教学效果如何,班主任、校长工资如何分配,假期如何考评等指标一一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细化,并真正广泛地听取老师的意见,制定出一套相对公正的绩效考核细则。
   绩效工资是党是政府为广大教师,尤其是一线教师制定的“惠师”政策,是稳定教育、发展教育的民生政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应该多听听基层普通教师对此的看法,少听听学校领导歌舞升平的汇报,不能让这一政策成为少数人钻空子、搞投机、甚至“割人肉”的机会,伤了一线教师的心。

      (本文责编:金 人)


      作者:仇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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