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提案助港城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驶上快车道
日前,连云港市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3.85%,基本养老发放率达100%。市政府经2010年第26次常务会会议通过,印发了《连云港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下简称为《办法》),《办法》中把涉农县(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作为目标任务;明确了政府在推动新型养老保险中经济责任: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二是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对各区参保人员参保按最低标准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县(区)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三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这一利好措施的出台,得益于民进连云港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提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呼唤政策配套》。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民进连云港市委会把全市新型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进行了深度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在苏北率先出台《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与农村经济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随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投保者占农村人口比例偏低,年轻人投保意识不强。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连云港市的农村投保人数只有21.07万元,且投保者多为接近60周岁的农民,这为农保待遇支付的长期周转带来了潜在的经济压力。而年轻农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投保意识不强,这也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形成一定的阻力。
二是新农保在“进口补”上不到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连云港市由于缺少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的配套机制,仅靠县级财政收入支撑新农保制度建设,导致在新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财政补贴、集体补助大部分都无法落实,统筹账户的“进口补”部分实际上是空账运行。这样用不了几年,新农保基金可能收不抵支,为将来的农保支付埋下隐患。
三是农保经办机构的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连云港市现有县级经办机构编制46人,实有在职干部54人,农保专干87人,但只有灌南的12位、东海的19位农保专干已纳入财政预算,其他两个县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均为自收自支。这种运营方式可能导致超比例使用调剂金,挤占、挪用农保基金,而且从收取的保费中提取管理费的做法也违背了新农保的政策,侵害了广大保民的合法利益。
四是农保基金财政监管体系不健全。虽然连云港市各级农保经办机构不断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在承办业务中,制定完善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但农保基金财政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在四个县中的农保基金中,只有灌南县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他三个县还没有纳入财政专户,而由经办机构管理,导致在承担农民养老事务、应对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以及抗风险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同时,收费票据还在使用自制票据,违反了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运行存在一定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民进连云港市委会通过开座谈会、民意调查、专家研讨等途径,总结多方意见,在《新型养老保险呼唤政策配套》的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参保率。应加大新农保政策宣传力度,对缴费方式、权利义务要多渠道宣传,要通过向农民说清楚社会养老保险的可靠性、规范性和收益性,让农民了解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预期收益。尤其要及时足额发放已参保农民的养老金,增强参保信心。同时应加强行政推动力度,新农保是政府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应根据我市农民的实际经济情况,探索以家庭应保成员参加新农保为条件的补贴模式,提升年轻农民参保热情,鼓励青年人把余钱闲钱及时投入到自身养老保障中来,在经济有压力时,可采取缓缴等方式,消除顾虑。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等各类经济组织为农民参保提供适当补助,规定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居民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征地补偿安置费中优先支付。
二、切实建立多级财政投入机制。新农保从制度设计开始,就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集体、个人共同参与,筹资模式也体现了要以政府的补贴引导和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保险。一方面,市县应将农村养老保险列入财政支农项目之一,加大对新农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将政府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对农民补贴到位。另一方面,至少在一段时间内,确保政府补助、集体补贴、个人缴费全部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全额积累;统筹基金部分由财政补贴,建议各县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请求省政府加大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三、提高统筹层次。鉴于我省财政实力和南北差距,呼吁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机制,省级统筹基金缺口主要由省政府负责,对困难县提供补贴。集中管理运营基金,改变现有县级统筹、县级管理的模式,以市或省为统筹管理单位,省或市级建立基金运营中心。
四、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管。国务院及省政府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审计等管理制度,每年编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以保证基金监管到位。在资金的增值上,以县为单位的基金管理模式在技术层面上难以使基金保值增值。县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际上担当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角色,使得基金分散、运行层次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还易于受当地行政干涉、容易发生风险等弊端。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
五、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担保机制。应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储备基金。市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一块,预算外收入切出一块,专门用于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储备基金。
六、保障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行。建议按照“依事设岗”的原则,设置县乡基层新农保工作人员编制,将县乡两级农保经办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培训宣传费用,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农保基金的现象。
这一提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2010年的主席督办提案,市政协主席、民进市委会主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等领导亲自深入农民家庭了解情况,实地查看新农保参保登记、保费征缴等工作,与农民进行交流,并听县区政府相关情况汇报,现场督办建议的可行性情况。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纳了民进建议,决定从政策调整入手,提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进程: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新农保进万家”、“百日扩面”、县乡联动大型广场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开展具有针对性、群众性的宣传服务活动。二是调整财政支出,将新农保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奖励办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经费短缺问题;三是引进了软件系统,加强了基金管理,确保收支两条线;四是将新农保纳入重大项目进行督查,有效地推动了连云港市新农保工作向纵深发展。截止2010年底,市、县、区全部出台了新农保制度实施办法,完成了与国家和省的政策对接工作;全市新农保参保139.8万人,今年新增参保113.5万人,参保率为93.85%,基本实现新农保参保全覆盖;全市共发放基础养老金43.62万人,发放率为100%,两项指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已健全一套规章制度,夯实一套管理体系,搭建一个快速通道,打造一支精干队伍,为推进全市新农保全覆盖目标树立了坚实的保障。
(本文责编:英 子)
作者:滕翠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