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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教育立国

  2011年5月,民进中央“叶圣陶研究会科技创新及教育考察团”赴芬兰赫尔辛基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考察团确定“科研成果如何转化为生产力”和“教育如何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服务”的考察主题和考察方向,通过与芬兰大使馆、赫尔辛基市政厅、赫尔辛基教育局和Innopoli科技园的专题座谈,掌握了比较丰富的一手资料。虽然驻留时间短暂,考察团多方面了解芬兰国情与国策,一致认为芬兰国家立足本国国情和人口特点,以科技创新引领创新型经济体系建设,以教育立国助推芬兰国家综合发展,走上的是一条符合本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道路。
小 引
  芬兰位于欧洲北部,与瑞典、挪威、俄罗斯三国接壤,南临芬兰湾,西濒波的尼亚湾,国土面积33.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0万。本世纪初以来,一直在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排行榜上名列前茅,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位居第一。2001年芬兰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评为“技术最先进”的国家。考察团综合分析,认为芬兰获得国际社会高度认可的主要原因在于其颇具特色的创新型经济体系,创新已成为全社会认同并笃行的发展道路,围绕创新这一国家战略,芬兰科技、研发、教育各领域齐头并进、各有建树。
转折:创新型经济转型
  其实在上世纪末,芬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比较大的阻碍和困扰:1990年至1993年的北欧金融危机对芬兰造成巨大冲击,芬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6%跌至-6%,3万多家企业倒闭,失业率最高时达18.4%,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森林工业几乎陷入绝境。
  在此关键阶段,芬兰作出了由传统经济向创新型经济转型的重大战略决策。1990年芬兰国家科技政策理事会首次明确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完善创新体系,支持对高技术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从1990年到1999年,政府和企业对研发的投入持续增加,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增至3%。
  目前,芬兰已形成了国家技术创新局(TEKES)、国家研发基金(SITRA)和国家科学院三大官方创新机构为支点,研究院所、大学、贸促会、专利局、企业研发部门和民间风险投资基金为主体的立体创新体系,政府与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约为3:7。国家技术创新局是芬兰政府下属最大的创新支持机构,每年资助创新项目金额约为5亿欧元;国家研发基金的大部分基金来源于1990年政府对诺基亚公司风险投资收益,现在每年出资约4500万欧元进行高科技风险投资;国家科学院则每年从政府获得约2.4亿欧元的财政拨款用于有前途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据统计,芬兰全国有50%以上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劳动力中3.2%为研发人员。近年来,芬兰在研发领域的投入一直保持在占国内生产总值3.5%,位居世界第三,高于美国(2.6%)和欧盟平均(2%)水平。2010年,芬兰在研发领域的投入为69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3.9%。考察团综合分析认为,合理的研发结构、不断增加的研发投入是芬兰科技创新体制形成的结构性因素。
教育立国与科技创新体制发展模式
  芬兰国家对于教育的理念是“教育是国际竞争力”,建立和维护全面、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芬兰笃行不易的国家战略。芬兰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教育,注重体现公平,教育投入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最高达到18%。早在1921年芬兰便开始施行九年义务教育,1976年开始采取小学基础教育和初中综合教育连贯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制(免费教育),500多万人口拥有400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据了解,芬兰基础教育水平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处于前列,在国际中学生测试(PISA)中连续多年拔得头筹。芬兰高中分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分大学和技术学院,目前芬兰拥有20所大学和29所技术学院,均为公立学校。芬兰高等教育十分发达,大专院校学生164068人,15岁以上公民中有15%以上接受过高等教育(据2007年数据),在赫尔辛基这一数据则高达25%。
  芬兰十分重视教育、科研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在政治层面,成立了高级别的国家科技政策理事会,由总理、主要阁员、大公司总裁和专家组成,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各地方政府在当地高校和科研机构周边设立了25个国家级科技园区,由高校、机构和企业合资经营,研究设施和成果共享;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也有效带动了偏远地区的发展。在经济层面,国家技术创新局的资金有40%投向高校和研究机构,60%投向企业,并要求接受资助的高校、机构和企业彼此合作,实现研究成果商业化。此外,芬兰专利申请和注册便捷,人均专利数量位列世界第四。2011年3月,芬兰议会通过了《信息安全法案》,以法律手段保护创新成果。考察团综合分析认为,高水平教育、产学研相结合和注重培育专利是芬兰科技创新体制的发展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
  芬兰在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过程中认识到,作为一个领土面积较小、人口较少的国家,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具有优势和前景的特定行业是保持竞争力的最好手段。因此,芬兰将电信、森林工业衍生的节能、生态环保、化工业及生物制药等确立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要方向,成效显著。目前,芬兰诺基亚手机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保持在40%左右;斯托拉恩索集团和芬欧汇川集团等拥有世界领先的林纸一体化节能、节水生产技术;通力电梯公司首创了无机房双层电梯技术;科尼起重设备公司承担了相当于自身生产能力10倍的全球起重机维修业务……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4年的评比结果,芬兰的高科技制造行业在该组织中整体排名第二。考察团综合分析认为,选准领域、集中力量突破是芬兰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直接原因。
启示与建议之一
  将创新作为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发挥创新与科学发展的内在联系,以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促进创新。当前,全国正在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体制创新是改革的实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需要在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坚持、发扬、贯彻改革创新的精神,把体制创新贯彻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作为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努力发挥创新与科学发展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以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促进创新。芬兰科技创新带给我国科技创新乃至治国理政各个环节诸多启示:芬兰不仅通过打造合理的研发结构、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等有效措施在创新型经济中确立了创新的核心地位,更通过多年创新战略的实施,在全社会推行并确立了以创新为核心的价值观和经济发展道路。芬兰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对创新的一致理解是“自我创造的”(self-created),芬兰鼓励学生和雇员尝试不同的职业生涯和创新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国内和国外的流动性,芬兰人在性格上愿意接受教育和训练,这些要素集成起来,共同推动了创新体制的形成。  
  从机制建设上看,芬兰创新机制建设的启示有:1.保证足够的人力资源、广泛的知识更新;2.既有积累和创新,又能有效地投入应用;3.将创新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商业化并产生实际效益。
启示与建议之二
  建立和维护全面、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保证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创新机制的协调。早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芬兰的教育部长就多次强调,“国家的大小并不影响教育的战略作用”,综观芬兰教育与国家发展的内在联系,教育(体系、系统)的成功有效推动了芬兰国家发展。教育投入和增长的数据是显而易见的,考察团综合考察芬兰教育,认为芬兰在教师培训、教育公平等方面的诸多做法有益于建立与创新相适合的教育体系。
  以教师培训为例,芬兰教育法规定,所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师,都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并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才能申请教师职位(技术学院毕业的学生可在职业高中任教)。为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更新知识,各教育机构鼓励教师开展积极的自主学习和研究,免费为他们提供在职或脱产培训以及攻读学位。芬兰10所综合大学均有教育学院,这些学院除开设常规课程外,还根据教育改革需要,增设了教育咨询专业。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教师的终身培训。
  考察团认为,芬兰对校长、教师的培训是系统、可持续的,芬兰教育体系是系统、可持续的。教育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考察评价一种教育的结果,需要从教育制度、教育体系和教育环境入手。中国和芬兰国情不同、人口特点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未必能够适应、解决中国现阶段教育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但芬兰在教育尤其是教育如何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服务方面的做法带给我们诸多启示。
  不久前《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正式公布,《纲要》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这是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考察团同时认为,在此基础上,如何培育合理的研发结构、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地区和地方层次的活动与国家层面形成良好的互动和互补等关键问题成为我国科技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本文责编:英 子)
      作者: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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