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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教育规划纲要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我国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人才培养新优势,努力出名师、育英才、创一流。”这里胡锦涛总书记高屋建瓴提出了一个“办什么样的高等学校,怎样办好高等学校”的根本性问题。
  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迫切性和有利条件
  大学制度依赖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必然在我国大学制度上打下鲜明中国特色的烙印。中国现代高等教育是以京师大学堂创办为起点,然而,大学制度建设一般是以1917年蔡元培先生主政北京大学,树立大学教育的理念、精神、使命、宗旨、功能、性质,建立组织制度来确定起点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等教育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大发展,也因此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制度。建国后的十七年,不仅建立起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而且对以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发展模式为模本的旧体系进行了彻底改造,形成了全面模仿苏联、国家全包的高度计划管理制度模式,高度计划管理和过分强调为政治服务成为当时大学制度的特点。改革开放后,以恢复高考为标志,高等教育开始走向新秩序。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高等教育进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就业体制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后勤社会化阶段,是全面改革和深入探索时期。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高等教育进入扩招和加强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阶段。中央提出切实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这在当时是一个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强烈信号。到2010年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前,中国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中国大学制度正在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观念和封闭办学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变政府包办或高校自我决策的方式,逐步形成利益相关方共同讨论和决定大学发展的治理模式,一种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多元合作管理模式以及大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正在形成。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计划经济时期大学制度建设形成的旧习惯、旧做法目前还一定程度地被沿袭、使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大学办学自主权不足。政府对大学的放权比较谨慎,大学的收费、专业设置、学位授予、国际交流、人员经费等方面明显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影响;教育中介机构在为政府教育行政决策服务、反映大学呼声和要求、沟通大学与政府的关系、评估大学教育质量、促进社会对大学的了解等方面的作用不显著。二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目前法律及有关规定下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涵义模糊,导致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决策权限和程序不清晰。三是大学内部各管理主体责权不明确、交叉重叠。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的民主监督权弱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配置失衡,大学、院系的直线式职能组织结构权责不对等。四是高等教育立法滞后,依法治教的基础相对薄弱。相对于中国高等教育跨越式迅猛发展,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严密性显得不够,没有对政府行政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出详细规定。这些问题制约着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是高等教育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强制度文化建设,需要改进的重要方面。
  当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有着极其有利的条件,一是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跨越式发展成就,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奠定了良好物质、思想基础。扩招后,一大批高校建设了现代化新校园,改善了办学条件,提升了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一大批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任务基本完成。实践表明,任何一项制度建设,无不是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达到相当水平后才得以建立、完善的,高等学校由外延建设转向内涵发展,才使得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成为可能并显得较为迫切。二是创建国家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打下了工作基础。2003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是建国以来首次主张依法治校的指导性意见,标志着中国教育特别是学校治理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参照国家及各地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建设,依法办学,部分高校研究制定了大学章程。三是一些高校探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有益成果。随着高等教育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一些高校意识到只有借鉴国内外高等学校发展的先进经验,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才能以制度的创新为学校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因此实施了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试点学部制、管理机构大部制等改革。
  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专门列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反映了国家希望尽快完善学校与政府、社会关系的治理模式、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在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通知中指出,要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从六个方面展开:一是北京市、黑龙江省等九个省市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二是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三是清华大学等8所部属高校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四是黑龙江省、厦门大学等省、校探索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五是湖南大学等高校改革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方式,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六是黑龙江省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建立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现代大学制度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制、思想观念、人的切身利益,不可能一蹴而就。为确保积极稳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确保高等教育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按照上述思路,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二是注重形成改革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增进共识,形成最大合力。三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深入分析和系统评估,积极化解;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偏差。四是抓住关键环节,按照国家要求,力争在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加快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三、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
  1.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创设外部环境。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在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中提出,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学校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机关。
  2. 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确保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落到实处。办学自主权是高校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本校教育决策、教育组织活动的权力。它既是学校处理办学事务的权力,也是学校实施教育活动所承担的责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教育等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要求,通过执法依据清理、行政许可确认、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等,切实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效能,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调控教育发展。
  3. 积极稳妥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在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的前提下,遵循宏观有序、微观搞活的管理原则,制度化地建构大学内外部关系管理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形成高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加强章程建设,推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专业评价,形成特色高校评价模式。
  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还应注意发挥高校人才济济、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深入研究如何明确权力边界、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如何探索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重要作用的制度机制,创新学术组织;如何从人、财、物的投入和管理上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开展行政大部制改革;如何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办学绩效;如何探索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争取社会支持,强化社会监督,以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重大突破。
  我们相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必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本文责编:育 文)
      作者:邱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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