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6月28日《大河报》报道,河南宝丰投6千万为学校配空调,校方用不起,宝丰县一高的一名学生家长反映,县里投入大量资金为学校安装了地温空调,但在这高温天气,学校却只在高考时开了两天,学生热得白天无心学习、晚上睡不着觉。
按理说,政府给中小学安装地温空调,一解“民生之苦”,二也“节能”,好事的“平方”;然而,现在却惹来这些“是是非非”,这不得不令人深思:地温空调,为何好事没办好?
问题出在少数人的“拍脑袋决策”。
在宝丰,这等学校、敬老院“地温空调”的基建、设备投资,再加上后期的电费投入,少说“数千万”,多则“上亿元”,而一个县的财政收入,又有几个“上亿元”?如此“大项目投入”,本应“慎之又慎”。对此,起码要做到“三个‘在先’”:民主决策在先。如此大的财政投入,地方政府应先提请地方人大讨论,并取得“同意;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广而告之”,征求广大纳税人的意见,“这一大笔投资,大家同意还是不同意,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以此民主监督,以免决策失误。试点在先。地温空调,可在少数学校先试点,看看实际运行效果如何,再看看学校能不能承受得起电费负担;如果学校承受不了电费负担,县财政有没有能力跟进补贴得起?若试点成功,再大范围推广应用,那也不迟;若试点不成功,那就“暂缓推广”,其经济损失也小得多。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先。政府采购,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尤其是“大笔采购”。当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且腐败的“出生率”大于“死亡率”,所以,如此“数千万元”的大笔政府采购,最应该将其经办的“领导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的姓名及其家庭财产事先公诸于众,以便社会监督。
当下,信息时代,法治社会,政府的“大项目投入”,其决策过程,有条件也应该“讲民主”且“讲科学”,而由少数人“闭门造车”,难免“偏听则暗”,难免出问题,这是宝丰县“地温空调”留给我们的“前车之鉴”。
(本栏责编:金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