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监督既是民主党派推进自身建设、解决自身问题、保持组织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也是紧跟执政党步伐、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时代要求。近年来,各民主党派按照《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通过强化成员意识、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积极推动内部监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是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目标,尤其是与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冷热不均”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起步较晚,其重要性还没有被民主党派成员全部认知,民主党派中央和省市级组织重视程度较高,基层组织重视程度相对不足,存在认为民主党派相对宽松“不好”监督、成员寻租空间较小“没必要”监督、民主党派对成员没有管理抓手监督也“无用”等错误思想。
二、工作机构“上有下无”
内部监督工作由民主党派中央自上而下推动,相应的工作机构也由上而下逐步建立,目前省级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市级组织正全面铺开,但是基层组织由于人数较少、经费缺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建立内部监督工作机构存在一定困难。
三、制度机制“配套不全”
为更好推动内部监督工作落地落实,各民主党派参照执政党经验做法,根据实际制定了内部监督委员会产生、纪律处分、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有效提升了内部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在日常工作中,现有的制度机制依然不够健全,相关规定不够具体,缺少可依从的工作流程和格式规范,有时在实际操作中只能摸索“过河”。
四、委员履职“兼多专少”
与中共纪检监察机关专职监督不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多为兼职,一般与民主党派内部其他成员不在同一单位,也不像民主党派机关干部那样有多种渠道可以接触了解民主党派内部其他成员,因此无法有效开展跟进式嵌入式监督。在市级以上组织多由设在民主党派机关的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日常工作,委员们的参与积极性难以调动,在基层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难度更大。同时,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缺乏足够的纪法知识,也少有机会参加内部监督方面的学习培训,难以满足履职需要。
五、监督方式“渠道狭窄”
从民主党派内部来讲,有的组织相对松散、成员相对分散,普通成员曝光度不高,对其监督存在困难,只能将大家相对了解的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各级机关的会员列为监督重点,且形式比较简单,以列席常委会、全委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为主,其他监督措施较为有限。从民主党派外部来讲,除与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有所联系外,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及成员所在单位等联系很少,监督信息来源渠道受限,在监督方面很难做到对象全覆盖、领域无死角、时间全周期。
六、结果运用方面“刚性不足”
内部监督效果如何关键在于结果能否有效运用。目前,民主党派对内部监督结果运用更多是被动型底线型处理,一般是根据纪检监察、公检法等单位提供的处理决定再作出民主党派内部的纪律处分,民主党派自身很少主动作出处理,而且这类处分多是针对一些严重问题,对日常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注度不够高,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同时,内部监督结果运用范围不广,没有与民主党派成员的提拔、推荐、评优等紧密结合,对非公职人员更是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震慑力。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是长期的、系统的、具有探索性的一项工作,需要在不断总结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执政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成功做法,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动所有成员集思广益、大胆建言,筛选采纳有益想法,共同推动内部监督工作完善提升。
为此,建议:
一、坚持全面覆盖,加强宣传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内部监督工作需要以广泛的思想认同为基础。将内部监督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党史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深入挖掘民主党派在内部监督方面的历史资料,通过开展主题年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资料等不同形式,加大对内部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提升基层组织和普通会员的参与度,切实提升他们的思想认识。将内部监督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其列入各级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一体谋划、统筹推进,融入到民主党派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纳入到对下级组织的考核评优,增强各级组织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识。强化领导班子责任,将内部监督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会等会议上的必须报告内容,在联系走访基层时注重对内部监督工作的宣传推动,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内部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
二、坚持因情而异,健全工作体系
内部监督工作需要完善的工作体系传导并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是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应根据不同层级组织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一方面,市级及以上组织各方面条件相对完备,在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实现内部监督工作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未设立的市级组织全部成立内部监督工作机构。另一方面,对市级以下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情而异,避免一刀切式要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基层组织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对人数少、工作基础薄弱的基层组织不作硬性要求,可以通过设立纪律委员来履行监督职责,也可以创新探索其他方式。在保证监督方便、工作适量等前提下,对人数较少、联系比较紧密的基层组织尝试成立联合内部监督委员会,并在委员会换届、委员产生等制度方面作适应性调整,也可以试行上级内部监督委员会下沉监督,充分盘活利用现有监督资源,减少基层组织负担。
三、坚持科学合理,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是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关键,是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持续完善现有制度,围绕《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纪律处分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件,进一步制定具体配套制度,比如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会等相关配套制度外,针对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如何调查、谈心谈话如何开展、履职情况档案如何建立等比较重要、相对常见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给各级组织提供具体遵循。以便于工作推进为原则,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办法,比如在鼓励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参与民主党派工作、建立普通成员参与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渠道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办法,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地推动内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梳理汇编内部监督的各类制度办法,印发各级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发现新问题,征集反馈意见,对相关制度不断加以改进,并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制度权威。
四、坚持选优育强,打造专业队伍
内部监督工作最终要靠人来落实,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则是落实工作的最重要主体。在选配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上,应精心挑选政治思想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热心工作,具有法律、审计、监察、财务等专业背景的成员为委员。将内部监督委员会作为代表性人士发现培育的重要平台,注重委员的成长潜力,强化委员的工作责任,使每名委员都实际参与会内重要会议、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建立工作交流群、组织集体学习、分发学习资料等措施,组织委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中共全面从严治党经验、本民主党派内部章程规定和内部监督工作实务等知识,全面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人数有限,精力和经验相对不足,可以参考中共做法,聘请会外监督员,也应注重发挥普通成员作用,形成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都是被监督者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延伸触角,织密监督网络
内部监督需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加强本级组织的相互监督,衔接非本党派的外部监督。用好“谈心谈话”,将之作为加强预防性监督的重要环节,对民主党派成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民主党派内职务发生调整、受到处理处分、工作生活发生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了解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做到咬耳扯袖。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工作监督,对领导班子、领导机构成员、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等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备案,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建立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及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的日常联系机制,及时互相通报涉及民主党派成员的重大问题,做到资源共享。强化八小时外的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按时办结相关监督举报线索,打造“无死角”“不打烊”的监督网络。
六、坚持结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
内部监督只是手段,目的是要警示教育广大民主党派成员,这就离不开监督结果的有效运用。加强内部监督信息的全面整合,建立监督信息电子档案,针对民主党派成员的问题线索办理、受处理处分情况等进行登记,做到科学分类,实现快速检索,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等重要参考。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对有代表性教育性的正反案例,在做好保密、尊重当事人等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将在民主生活会、问题线索办理、选拔考察、年度工作述职、日常调研了解等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时制作提醒函反馈给民主党派成员本人,帮助他们及时发现问题、改进自身不足,最终达到预防在先、治病救人的目的。
(作者系民进江苏省委会主委、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