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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市道路“隐形杀手”

  【提案背景】
  一般情况下,沉重的井盖不易移动和损坏,但一旦丢失、损坏,就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极易成为道路“隐形杀手”。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在2019年案件统计数据中,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等原因致人伤亡案件有155件,造成16人死亡。造成坠井事件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井盖一般由市政部门安装,各级部门实行分路段进行管理,管理权责不明晰,存在管理权责难以界定、各方管理松懈、混乱,管理部门对部分突发情况未能监管到位的情况;二是井盖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使用一段时间后形成自然损坏,也有少数是人为盗窃或损坏,未得到及时补充或维修;三是坠井事件多发生在雨天或晚上,尤其是汛期,雨水骤增积水严重,形成反压极可能冲开井盖,或是道路低洼地段排涝不及,管理人员可能会将井盖掀开进行排水;四是一般窨井口都只是加盖窨井盖,未设有安全防护装置,一旦发生坠井,就面临生命危险。再加上群众缺乏一定的甄别能力和安全意识,极易发生坠井事故。
  【具体建议】
  1.明晰部门职权,统一进行普查建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202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应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在普查中,要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对无法确定的,要指定兜底负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窨井盖全面普查建档,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
  2.运行智能化手段,实行科学精细化管理。通过构建城市地下管网信息化平台,实现城市井盖统筹管理,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能够做到在问题出现第一时间预警并消除。市政部门要对破损井盖、防坠设备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要重点对易积水路段的窨井盖进行排查。利用科技智能系统,结合重点地段查验方式,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消除窨井隐患。
  3.开展集中治理,强化日常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设计和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对窨井盖的制造、安装、验收方面管理。可借鉴南京、济南等地经验,开展窨井盖治理行动,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要尽快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要及时按相关标准补装;对低洼、易涝等地区的窨井,要逐步加装防坠装置。按照窨井盖使用标准,对使用年限长、冲刷力度大的窨井盖增加检修频次;对人为盗窃、损坏窨井盖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4.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安全普及。普及井口防护装置,对每个窨井加装防护设施,防坠格板、防坠网等均可承受300公斤左右重量,完全可以承重一个成年人(体重),能够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安装防坠设施后必须进行承压测试后方可进行使用,确保安全有效。要重点对繁华路段、学校周边等人流量较大的主城区街道以及容易造成井盖破损的地方先行安装防坠装置,安装时要择时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明显围挡标识。窨井盖上要标注维修和群众举报电话,以便及时补装和维护。

  (2022年12期) 


      作者:李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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