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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打造古建筑修缮保护“鼓浪屿模式”

  2022 年 7 月,举世闻名的“音乐之乡”“钢琴之岛”鼓浪屿迎来申遗成功五周年。五年来,厦门持续推进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诸多保护经验、创新模式在全国推广,百年建筑风韵如初续写“诗与远方”的琴岛故事。
  近千栋风貌建筑是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脉传承的核心要素和重要载体。2019 年 7 月,《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开创了国内文化遗产地依法保护先例,关于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及文物修缮要求被写入其中,为打造古建筑修缮保护“鼓浪屿模式”提供了有力保障。而这背后,离不开民进厦门市委会多年来多件政协重点提案的持续关注、接续推动,久久为功。
  多举措保护鼓浪屿申遗核心要素
  自 2012 年鼓浪屿正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民进厦门市委会就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鼓浪屿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之美誉,近千栋风貌建筑是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内容,对其开展修缮和保护是申遗的核心工作,也成为民进厦门市委会提案关注的焦点。2014 年《鼓浪屿整治提升总体方案》出台,市委会《关于鼓浪屿风貌建筑修缮工作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协重点提案,提案针对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护工作提出了包括成立近代建筑科研所、组建相对固定的建筑维修队伍、制定《鼓浪屿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完善申遗核心要素建筑档案等一揽子建议举措,主办单位鼓浪屿管委会认为该提案“非常有建设性”,5 项提议“将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及修缮等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保障”“为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施工提供队伍和施工材料的保障”。厦门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在反复征求提案人意见基础上专门编制发布《鼓浪屿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鼓浪屿管委会在原有数家房屋维修队的基础上,抽调经验丰富的修缮人员,聘请顾问,提升资质,组建了一支相对固定的、针对鼓浪屿风貌建筑的专业修缮队伍;历史建筑保护研习基地、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相继成立……鼓浪屿第一、二批认定的近 400 栋风貌建筑修缮按《规程》要求全面规范开展,2017 年初第三批 540 栋历史风貌建筑申报、认定工作如期跟进,极大促进了申遗核心要素的保护工作,为申遗成功提供了有力保障。
  努力打造古建筑保护“鼓浪屿模式”
  2017 年 7 月 8 日,第 41 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宣布中国“鼓浪屿国际历史社区”正式通过世界遗产大会终审,9 月 4 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在鼓浪屿黄家花园向厦门市市长颁发世界遗产证书,标志着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迎来了新起点。在总结申遗成功经验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升和完善遗产地保护和管理体系,形成一套本地化和可持续的遗产保护“鼓浪屿模式”?民进厦门市委会针对全岛已经开展的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郑东认为,“鼓浪屿历史和风貌建筑包罗万象,其多样化的建筑风格,不仅在构造、结构、材料、装饰及工艺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而且材料类别和技艺流派也多种多样。虽然目前建筑修缮保护方案和修缮工程是由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公司和工程队承担,但在修缮方案编制的建筑安全检测、工程招标的技术评审,以及施工材料和工艺流程验证等环节仍存缺陷,不利于修缮方案落实及建筑长远安全保障、招标客观性评审、施工技术衡量,甚至可能造成遗产原真性和原有优秀工艺信息大量丢失,文物价值降低”。
  2018 年省市两会期间,民进厦门市委会再次提交了提案《关于完善鼓浪屿古建筑修缮保护工作的建议》,针对现有建筑保护方案和修缮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设计公司和施工队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就完善鼓浪屿历史建筑保护方案、提炼一套鼓浪屿版本的修缮模式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协重点提案。2018 年 2 月 2 日,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文物局专程赴厦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文物专家及提案方进行座谈,就推动建议落地征求各方意见。
  与此同时,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承办工作紧锣密鼓推进,一系列契合提案建议的工作举措创新落地,有力推动了鼓浪屿古建筑修缮修护。针对提案中“增加招标条款的实物样本评分和以建筑安全检测报告作为古建筑修缮设计依据”的建议,市建设局创新提出了“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并在修缮招标过程中试行,市文广新局会同鼓浪屿管委会推进工程招投标中增加建筑材料制作工艺等实物样板评审环节 , 并明确在鼓浪屿近现代建筑保护修缮设计方案中需要加入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这一做法已推广到鼓浪屿三落姑娘楼、同安孔庙等全市重要文保单位及同安汀溪镇古建筑的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从而不仅对文物设计单位提出了新要求,而且通过招标条款中设定样品和材料的评审分值,能够筛选出较高水平的文物施工单位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实设计方案,同时,有利于文物工程竣工验收,使传统工艺得到保护和传承,使文物修缮工程质量更有保证。
  为系统规范历史风貌建筑建设行为,在鼓浪屿管委会及市文广新局配合下,市建设局还牵头完成了《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建筑维护建设工程监管办法》,为规范历史风貌建筑维护建设管理工作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此外,关于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及文物修缮要求也被列入《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
  近年来,随着《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鼓浪屿管委会还持续推进《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管理办法》和《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等工作,一整套贯穿古建筑文物修缮保护全生命周期的“鼓浪屿模式”呼之欲出。

  (2023年2期) 


      作者:□本刊特约通讯员  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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