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背景】
在“全国一盘棋”的协同发展中,推进落实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如何具体操作,还缺乏较为详细的法规依据。二是部门之间权责交叉、多头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尚未破解,亟需进一步明确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政府综合管理部门、专项工作主管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三是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参与投身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热情尚未得到充分调动,各地将大运河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发展建设的文化自觉尚待提升。
【具体建议】
1.明确职责,通力合作,把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落到实处。一是设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的省级专门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大运河沿线的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等相关事宜;二是要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所涉及的各项任务纳入大运河沿线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考核当中,做好组织实施;三是筹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的企业集团,集聚国家、地方和社会资本,以市场化原则参与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真正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共同重塑大运河这条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大动脉。
2.加强统筹协调,把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落到实处。一是涉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有关部委,要抓紧建立运河沿线各地本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进而推动沿运河各地多层次、多形式的沟通,共建基础设施、共抓服务配套、共塑运河品牌,增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协同性。二是各地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名城名镇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等方面的实施和配套方案,形成保护、传承和利用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整体合力。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把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落到实处。中国地域辽阔,大运河沿线城镇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要根据大运河沿线不同区域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因地制宜地探索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通过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动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的发展;以“生态友好、畅通高效”为导向,通过持续推进船舶污染源头治理、船舶清洁能源应用、内河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等,着力推动传统的内河航运向更绿色高效的方面转型升级。
(龚莉莉)
(202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