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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与管理亟待规范

  【提案背景】
  学校的机构组织是为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而设立的。随着时代发展,教育迎来了多方位的改革,学校内部机构如何能够更加高效运行是必须重视的问题。据调查,在2000年前后,中小学校一般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等内设机构,多数处室负责人由教学一线教师兼任;到2010年前后,处室负责人约一半依然是兼任,一半成了专职,脱离了教学一线;到2020年时,学校内部机构在原来处室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工会、党办、安全办、信息中心、教研室、团委(少先队)、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等,其中负责人脱离教学一线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同一个问题归属多个处室,权责不清晰,不利于工作开展;各校间相同功能处室的名称不统一,不便于校际间交流,不利于与上级主管部门各科室的对接;处室负责人易产生官僚倾向,脱离教学一线现象严重;处室占用办公室较多,使教师的办公区域更为紧张;各处室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多数脱离教学岗位,加重了一线教师的工作任务。
  【具体建议】
  1.统一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国家、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科学设置学校内设机构,规范、统一学校处室名称,按照学校办学规模不同,设置相应的内设机构,参照相应的比例要求,对学校内设机构进行精简及职能合并,从而提高学校管理及教学效率。
  2.对学校内设机构加强管理。目前学校内设机构是由各级编办审批下文设置,各学校必须严格根据审批的机构数量与名称执行,对随意增设及更改情况进行通报整改或采取相应惩处措施。
  3.推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公开选聘制度。确定学校责任人时一定要公开选聘条件与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这样便于得到一线教师的认可,也利于其以后管理工作的开展。
  4.坚持中层领导及处室工作人员兼任教学任务制度。以教师身份在学校工作的所有人员都不应该脱离教学一线。可结合所在处室承担的非教学任务量,确定担任一线教学的任务量,比如担任教学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等。

  (2023年9期) 


      作者:段跃杰 王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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