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背景】
202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这一规定为特殊儿童融入普通幼儿园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体现了国家对特殊儿童教育权益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教育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尚处于推广与实践的关键时期,仅有少数地区进行了初步尝试。截至2023年,海南省拥有公办幼儿园165所,海口市直属及各区共有220所民办幼儿园,但尚未有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项目。因此,海南省落实学前教育法,推进幼儿园融合教育的普及与质量提升将面临政策支持、师资培训、环境改造以及社会接受度等方面的诸多挑战。
【具体建议】
1.提高政治觉悟,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在推动融合教育发展过程中,建议着力构建跨部门合作,调动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卫生部门为特殊儿童提供精准的健康评估与个性化的康复建议,协助幼儿园全面了解儿童的身体状况与特殊需求;社会服务机构深入家庭,为家长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与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融合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部门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融合教育课程体系与个性化的教学指导策略,并组织开展系统全面的教师专业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海南特区立法,制定详细的实施条例。建议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特区立法优势,细化学前教育法实施要求,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学前教育法条例的立法项目,由教育专家、立法者和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学前教育法的本地化实施工作。这个小组将负责分析海南学前教育融合教育的现状,识别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建议。在立法之前,先确定一个“三年的立法计划”,明确落实发展目标、资金投入、师资培养、课程设置、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关键领域。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教育机构和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政策的执行力。
3.选择重点园所加大财政扶持,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建议选择省级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作为开展融合教育的示范点,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财政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试点园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以确保这些幼儿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同时吸引和培养更多专业人才,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教师专业培训内容要涵盖融合教育理念的深度解读与内化;培养教师运用多元智能理论进行课程设计与开发的能力;加强教师对行为干预技术的学习与掌握等多方面内容,探索出一条符合海南省情的融合教育实施路径,打造“试点双示范”工程。让省级示范园的融合教育试点走在全国前列,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学前教育领域人文关怀的新品牌。
4.建立学前融合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学前融合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实施融合教育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融合教育质量符合标准。同时,设立学前融合教育专项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的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为了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建议建立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教育机构、家长和社区代表,共同监督学前教育法的实施情况。通过定期发布实施报告,公开透明地展示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建议。
(202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