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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乡村规划上下“两张皮”运作

  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过去,我国乡村规划较为滞后,存在无序建房现象,村庄规模散、小;旧村落延续历史文脉、凝聚乡愁记忆,却又闲置成了空心村;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这些严重影响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调整难,同时乡镇土管、建设人员少,管理范围广,村镇管理手段滞后。
  乡村规划的目的是让乡村实现“宜居”“宜业”“和美”,规划落地的最直接受益者是村民、村级组织。村民是主人、主体,他们对原居住房屋、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建设思路的诉求,村级组织对全村宏观布局和当地人文历史的考虑,这些都是乡村规划必须考虑的主要因素,但目前来看重视度不足,导致村民的房屋、村庄“被规划”而不知。这种“政府出点子,设计机构抓落实,群众一边站”的“两张皮”状况,导致村民难参与,内生动力难激活,后续的产业布局、用地受影响,乡村可持续发展受影响,乡村规划难落地。
  乡村规划“宜居”“宜业”“和美”要落地生效,需要上级政府“自上而下”与基层村民“自下而上”相融合。
  第一,“自上而下”加大乡村规划宣传力度。省市县镇各级政府要细化乡村规划的目的、意义、细则,以及给村民带来哪些政策红利,让村民能了解、接受和支持。
  第二,“自上而下”强化调研,尊重地方传统特色。乡镇相关部门和第三方设计机构要深入乡村,了解乡村的变迁、融合与发展,积淀的文化习俗和宗族宗教信仰,区域地理特征、自然风貌和建筑风格等,并与当地村民的整体诉求结合起来进行规划,初步规划后与当地村组织和村民代表沟通反馈后再修改。并着重在产业选择和建设规划上,突出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住宅安排、产业用地范围划定及明确禁止行为。
  第三,“自下而上”献对策。村民和村级组织是乡村规划的直接受益者,要主动参与规划。村级组织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提出规划建设思路和建议,待汇总后再结合第三方设计机构的思路,设计出既能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又能真正实现乡村“宜居”“宜业”“和美”的乡村规划方案。
  第四,“自下而上”抓落地。在落地乡村规划过程中,要探索赋予村级组织更多权力的方法,盘活村集体闲置土地,增加村集体收益,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潜能,让村民积极规划建设,既凸显特色又上下满意。
  (2023年12期) 

  


      作者:□本刊特约通讯员 纪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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