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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事先未经张扬的夜谈

  我小时候觉得最神奇的事情,就是我妈织毛衣。两根细长的金属针上下翻飞,牵连着各色毛线,以一种我所不能理解的神秘规律缠绕在一起,变成一顶帽子或一副手套,偶尔还会变成只有一只袖子的毛衣,但我妈严厉警告我不许说出去。
  人的命运大概也是如此。一个人的丝线会因为种种缘由,和其他人纠葛在一块,编织出各种奇妙的形态。幸运的是,比起童年的我,如今我好歹多知道一种缘由,那就是文学。
  2019年的年初,我做了一件迄今为止最任性的奢靡事——为了刷一场音乐剧《汉密尔顿》,特地飞了一趟纽约。我到了纽约之后,晚上看戏,白天闲着也是闲着,遂受邀参加了一场活动,地点是哈佛俱乐部。那时节纽约很冷,我哆哆嗦嗦刚进屋子,就看到另外一位嘉宾马家辉挟着冷风推门而入。他穿着一件灰白色的呢子大衣,脖子上围起一圈暗褐色的羊绒围巾,双腿颀长,整个人比在圆桌派上见到的更细瘦一些,好像一头蓬起羽毛的仙鹤,唯独鹤顶不是红色,而是花白。
  接下来,是一整套文人初见的标准动作:先互道久仰,再互加微信,然后互留了地址,以便回国后互寄作品请对方雅正覆瓮。大概因为大家都姓马,我们俩在客套之后,居然还有话可聊,颇为投缘。活动结束之后,他很热情地带我走过十几条路口,去吃纽约最好的越南河粉。我则回赠了一件《汉密尔顿》的周边T恤,因为他女儿恰好也是音乐剧迷。
  在这之前,我只看过他在圆桌派上的侃侃而谈。这一次缘分到了,我在回国的飞机上读完了《龙头凤尾》,再后来半年,又读了《鸳鸯六七四》,深为赞叹。能写出20世纪50年代香港市井味儿的人,已经不多了,能把血腥江湖写得如此细腻而通达,更是少有。我没事会在微信上催他一催,问他第三部什么时候出,他多数时间不肯理我,只有我聊别的,才会回应。
  这是第一根毛线。
  今年3月,我去泉州签售,正好赶上当地搞海上丝路文化节,请来一大堆大咖。人文社有个相熟的编辑问我,要不要晚上一起喝个茶。我听说有苏童和阿来两位老师,当即表示要去追星。
  茶社是在一处老工厂内,废弃的工业厂房之间,拔起一座古幽的竹房,颇有迷幻之感。我轻手轻脚走进去,人很多,茶桌都快坐满了,几位名家正在桌子尽头高谈阔论。我不敢贸然上前惊扰,看到桌角边一个大眼睛的年轻人正在安静地摆弄手机,旁边还有个空隙,我心想挤挤他总不算失礼吧?便厚着脸皮搬了个圆墩凑过去。年轻人看了我一眼,笑容和煦,侧了侧身子。
  出于礼貌,我先自报家门,然后礼节性地询问他姓名。对方道:“陈春成。” 声音细柔,腔调淡泊。我一激灵,忙道久仰——这话不是客套,《夜晚的潜水艇》之前我看了很多遍,没想到就这么撞见作者本人了。
  他回了一声久仰,我很快发现,这话居然也不是客套,原来也是个积年老粉。这个巧合,让我不期然想起杨公远的两句诗:“不知野叟何缘分,邂逅城闉幸识荆。”
  那天晚上,我没找到机会与苏童、阿来恳谈,反而跟陈春成聊得很尽兴。我说一些历史逸事,他讲讲诗词掌故,我推荐一本胡安鲁尔福,他品评几句黄景仁,从跑步配速聊到如何在工作中摸鱼。
  当然,不能免俗的,还有一套标准动作:加微信,留地址,互相寄书。陈春成不无幽怨地说:“你能多给我在宁德的好朋友寄一本吗?他不爱看我的,只看你的书。”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斟酌再三,回道:“好的。”
  在此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我们俩的日常聊天,就是互相荐书、荐诗,以及吐槽他在宁德的这个不幸的朋友。
  这是第二根毛线。
  去年有个综艺叫作《我在岛屿读书》,主题是把一批文人关在一座小岛上聊天,有常驻嘉宾,也有飞行嘉宾。今年主办方搞第二季,邀请我去,我一看常驻嘉宾有苏童、阿来还有余华,心想上次泉州没逮着两位,这次一口气能见着三个,怎么算都不亏,就兴冲冲地答应了。
  顺带一提,在去小岛的船上,我还邂逅了郑执。可惜他全程晕船,我只来得及偷偷拍下他的窘态。
  岛上的录制一帆风顺,并没有发生什么海岛杀人事件。我抵达时,他们正在一间咖啡屋里谈话。我诚惶诚恐进去,摄像机一停,原本正襟危坐的余华老师立刻把鞋给脱了,身子往后一仰,赤着一双白晃晃的大脚,晃得好不自在。
  可惜节目录制非常紧凑,我只录了一天就匆匆离岛,并没机会深聊,只来得及加了余华老师微信,不敢索要地址,休提赠书。
  这是第三根毛线。
  今年7月香港书展,我作为嘉宾之一要去讲座。官宣的那一天,两条消息跳了出来。一条来自马家辉,马叔说你要来香港呀?我请你吃饭。我说好啊,顺便当面催稿。他一如既往,避而不谈。
  另外一条是陈春成发的,他也受邀参加书展,问我在香港有什么安排?我说打算去把《奥本海默》看掉,他说同去同去。于是我拜托马叔买了两张电影票,我带新书给他冲抵电影票钱,顺便把陈春成拐去他家玩。
  到了香港之后,我俩先去拜谒了马叔,在他书房里大嚼老港名产小熊曲奇,吃完擦擦手,又近距离欣赏了张爱玲的一份手稿。这是她一篇《谈看书》的原稿,上面涂涂抹抹,痕迹颇多,乃是极为难得的创作中间态,于其中可以稍窥名家行文的思考与斟酌进退,弥足珍贵,值得一处一处品析。像我们这一代人,已经没有手稿可留,最多把带有修改痕迹的文档打印出来……
  赏罢手稿,吃完晚饭,马叔亲自把我们送到电影院门口,这才洒然离开。我们俩看完电影出来,已是午夜时分,尖沙咀霓虹依旧,空气溽热。陈春成眼睛大,视力好,忽然抬臂一喊,我这才发现不远处有一座大楼,上书四字:“重庆大厦”,周遭霎时陷入王家卫式的迷离滤镜。
  我们一路晕晕乎乎地回到会展中心酒店,在扶梯前忽然看到一个人影晃动着下来,头发散乱,脚步虚浮。定睛一看,嗐,是余华老师,旁边还跟着他太太。
  余华老师看到我们的一瞬间,先是愕然,然后迅速切换成腼腆的坦然,还带了点委屈。原来他半夜饿了,想去711找点夜宵吃。
  我们怕余老师低血糖,没敢多打扰,客套了几句就各自散去。事后听说,便利店关门了,余华老师铩羽而归,只剩下饥饿。不知道他回房间之后,有没有用许三观的特技嘴炒一番。
  次日一天,大家都忙忙碌碌。我一直折腾到晚上九点多,才算应付完所有应酬。路过酒店大堂旁的酒吧时,忽然看到角落里有几张熟脸:余华、余华夫人与陈春成,桌上摆着三杯啤酒,杯口泛起漂亮的白沫。我跟陈春成打了个招呼,他叫我一起坐下。
  说实话,我坐下之前是有点紧张的。陈春成和余华早就相识,我与后者只有两面之缘,算是贸然闯入一个熟人局。好在有昨晚的尴尬偶遇做铺垫,让场面不算太尴尬,因为已经尴尬过了。为了不显唐突,从不饮酒的我特意点了无酒精的姜汁啤酒,显得自然点。
  余华和陈春成正好在聊创作,我心想能旁听到一堂69港币——这是一听姜汁啤酒的价格——的大师课,运气真不错。
  但我很快发现,它确实是大师课,但又不完全是。
  这是一次开放式的聊天,聊得极其欢畅且跳脱。我没法复述谈话的内容,不是故意藏私,实在是没法记录。谈话内容毫无结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前脚还在聊川端康成的《温泉旅馆》,后脚就因为余华老师看到我手机壳上写的字,开始抱怨教育问题,说着说着串台到了福克纳《沃什》的心理描写,转头又扯到了奇葩的写作习惯,中间甚至还插播了一段中年键政与买房经济学,以及夹杂着时不时的脑雾——“哎呀,那个作家叫什么来着?”“有一段描写真是太棒了,可我忘了出自哪里”“你等等啊我现在开手机查查”……诸如此类。
  聊得有多随心所欲呢?举个例子啊。余华老师说托马斯曼有个小说,写疗养院群像,写得游刃有余。我说这不是《魔山》吗?余华说不是,是个短篇,好像叫《在疗养院》。我和陈春成低头搜了一圈,无果。余华说你们这一代人真幸运,随时可以查,我们那会儿想不起来什么,一点辙都没有,然后聊起互联网社交媒体。我说余华老师我道个歉,我昨天把在便利店偶遇你的事,发了个微博,还有个网友发了神评:“是那个活着的余华吗?” 余华老师大笑,赶紧拿起手机去看下面的评论。看着看着,陈春成在旁边忽然抬头:“我查到了,是《特里斯坦》!”“对,对!——哈哈,你们瞧,这个网友评论说得更妙!”
  种种思绪,就这么交杂起伏,随机明灭,让整个谈话过程变得极为琐碎、散漫,不成体系。没有人正襟危坐说今天我教你点什么,也没人俯首恳请说我想学点什么。大家各自抄起一把金粉,信手扬起,撒了个漫天璀璨,呈现出一种混沌的尽兴。总之在这个炎热的香江之夜,酒桌上的每一个话题都在自然发生,随时在流动。就像梦境一样,甚至想不起来是何时开始,也没法转述。
  即使我勉强从中总结出一些金句,也只是把活鱼从水里钓出来,固然看起来赏心悦目,可一脱离了那种信马由缰的松弛氛围,也就没了真正的生命力。
  但我觉得吧,这才是大师课该有的样子。
  史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里讲过一段话:“我经常会被问道,初学写作者是否能从写作课里学到东西。那些人总指望能从中找到一颗魔术子弹、一个神秘配方或者小飞象的魔法羽毛。很可惜,在写作课上并没有这些玩意儿。”
  我一直有个看法:文学没法教,至少没办法像其他课程一样按部就班、条分缕析地教。技巧固然有,但更重要的是感觉——而没人能“教”会你感觉,正如没人能教会你悲伤,除非你自己亲身经历过剧变,才深体其况味。所以写作课上,老师该教给学生的只有一种东西,就是视野。拓宽学生的视野,引导着他们在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与更多可能性冲撞,直到被某一个点击中。这个过程,就该是以一种即兴、放松、不带明确目的、没有时间表的方式来呈现,就像创作本身。 这次谈话持续到凌晨一点,几个人毫无倦意。最后酒保走过来,礼貌地提醒即将打烊,我们才意犹未尽地散去。 回到房间,我毫无倦意,随手在手机里打开了契诃夫的《草原游记》。这是今天谈话中,余华老师偶尔提及的一个短篇,只提了一嘴,不知为何,我却印象格外深刻。这篇东西如标题所言,就是一个小孩子离开母亲,与舅舅同行,穿越草原去大城市求学的见闻,简单到几乎没剧情,流水账一般,但文字自带着一种高贵的悲悯与天真,我一读便彻底沉浸下去。在故事的最后,舅舅与家乡神甫终于把男主角叶戈鲁什卡送到寄宿家庭,然后离开。结尾是这样写的:“这之前他所熟悉的一切东西,随着这两个人一齐像烟似地永远消失了。” 就这么一段简单的描写,击中了深夜的我。 我从小转学次数非常多,而且总是突如其来。上午还在和好朋友玩耍,下午就看到母亲和班主任出现在教室门口,让我收拾书包离开,甚至来不及告别。直到我离开校园,最后一次听到下课铃声,才会意识到,这些熟悉的一切已经消失了,而且永不会再来。
  (2023年12期) 

  


      作者:□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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