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各方面集中的关注点。然而,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往往受学生“纸上就业”“慢就业”等因素干扰,导致不能客观真实反映高校办学质量,不能客观体现学生实际就业能力等。此外,为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相关编制招考存在大量应届生专门岗位,不仅助长了“考编热”,更让不少毕业生不及时主动就业,而是一门心思备考。
对高校毕业生这个特殊群体,既要确保充分就业,更要在充分就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为此,教育部专门发文强调,要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这也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工作,提出了“去芜存菁”的新要求。
第一,要调整优化就业率统计方法,让就业数据去伪存真。在统计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时,应将那些明确表示有“慢就业”意愿的学生人数剔除出统计基数。对“慢就业”意愿学生群体,可采取就业率单列统计,并在毕业后三年实施就业状况后续跟踪调查。这样可让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大学生就业能力、就业情况;也可让高校摆正心态,更加重视培养学生就业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避免为提高指标而纵容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要开展高校“慢就业”调查指导,让学生就业更加主动。组织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工作往前延伸,定期开展“慢就业”意愿调查,准确了解各专业学生真实就业意愿。对“慢就业”意愿学生比例较高学科专业,要保持就业指导提前量,常态化邀请业内专业人士进高校开展指导课程讲座,分享最新就业形势,进行实操性就业指导,增强学生主动就业意愿。同时,进一步优化择业期政策,在公务员、事业、国企等招考中,对毕业后具备连续工作或就业见习经历者,顺延应届毕业生认定期限3年至5年。在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上,来自家庭的心理情感和资源支持作用也不容忽视。因此,还可视情况进一步延伸调查学生家长态度,为开展后续就业统计核查等夯实基础。
第三,要破解唯就业率论办学成效,让高校评价客观多元。在全球经济下行背景下,确保高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应更加关注学生的教育质量、个人能力提升、长期职业规划等方面,而非拘泥于单一的就业率数字。衡量高校实际办学质量,不应过分强调就业率指标,而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学生的就业率、择业期长短、职业发展情况、教育质量、学生满意度等多个方面,扭转教育功利化之风,全面评估高校办学效果。
(2024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