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3年全国海洋产业增加值为40711亿元,其中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仅为739亿元,一反前几年的高速增长态势,同比下降0.4%,在海洋产业15个子类中是唯一同比下降的子类。表明我国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方面已到达一个瓶颈期,亟需发掘新的增长点。资源方面,过度捕捞和海洋污染导致海洋生物资源减少,可持续开发面临压力。技术瓶颈方面,海洋生物活性成分的提取和纯化技术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海洋药物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较高。这些都限制了我国海洋生物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建议】
1.持续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强产学研合作,将合成生物学技术应用于更多的海洋生物资源开发领域,包括新型海洋酶制剂、海洋化妆品原料、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农用制品等,解决江苏省海洋生物制品同质化严重、附加值低的问题。开拓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做大做强融合产业。
2.优化布局,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对海洋生物与合成生物产业的规划引导,优化产业布局。结合江苏省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做好产业园区的建设和配套发展,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基础建设方面不能重造型、轻功能,要充分调研了解企业需求,提前做好相关审批部门的沟通。在配套服务方面,不能重设施、轻服务。除财务、税务、法务等通用服务之外,针对海洋生物和合成生物行业,需要提供安监、环评、质检等各类支持服务。园区管委会领导和工作人员中,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需要占一定比例,从而深刻理解企业需求,做好针对性服务。
3.金融助力,优化基金管理。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支持,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海洋生物资源与合成生物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和企业发展。引导国资和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国资创投主管部门、财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创业风险投资行业特点,达成共识、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与监督,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实现更为灵活的国资基金退出机制。尤其初创型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应构建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疏通制约创新的“梗阻”,释放更大创新活力。
4.精准甄别,做好风险防范。海洋生物和合成生物作为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新的技术突破可能会颠覆现有产业格局。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技术研发失败、技术路线选择错误等风险,这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传统化工、食品等行业的成本竞争,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认可度差异,也可能导致企业的产品选择无法获得预期效益。但海洋生物和合成生物行业,初创团队往往缺乏市场思维和风险意识。产业园区、创投基金应当引导和协助企业对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分析,确定关键风险因素,为风险应对提供依据。
(202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