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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人心和力量

  近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中共中央正式发布,这是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条例》作为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重要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具有深刻意义和深远影响。对民主党派来说,《条例》是履职尽责的重要指南和根本保障,要学习领会好《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好《条例》对党派工作的要求,发挥自身特色优势,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
  一、开启新征程,进一步彰显重要法宝作用
  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总政策和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战略方针和政治优势。1939 年,毛泽东同志首次提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一战线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统一战线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把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背景下,《条例》的修订颁布重申了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意义,特别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明确了统一战线“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的表述,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加强改进统战工作的智慧。《条例》为民主党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好地发挥独特的作用,服务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宽广的渠道和平台。作为参政党成员和统一战线工作者,我们进一步坚定了信念,提升了“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巩固共识,永在正道上行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最基本的政治共识和优良传统。修订后《条例》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通篇贯穿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明确了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具有保证统一战线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重要意义。《条例》对参政党进一步宏扬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进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爱国、民主、团结、求实,坚持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创始人和首任中央主席马叙伦先生“只有跟着共产党走,才是在正道上行”的政治嘱托,是民进人合作初心的最好表达,我们要深刻把握《条例》突出特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贯彻在多党合作事业的方方面面,贯穿在履行参政党职责的时时刻刻。同时,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既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又确保了各级党委对于统一战线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构建好大统战工作格局,也使我们对各级领导加强对民主党派开展各项工作的支持力度有了更高的期待、更强的信心。
  三、勇担“三好”责任,巩固新型政党制度
  《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增加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新时代的职责和使命,为民主党派履职扩充了新的时代内涵,必将有利于民主党派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成效和水平,促使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更加规范、合理、有效。在发展新阶段,浙江民进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将不忘合作初心,勇担“三好”责任,按照明道、笃行、聚力、求新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练好内功,提升履职能力,使政治共识更巩固,履职服务更有为,组织体系更健全,组织氛围更和谐,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汇聚磅礴力量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民进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 


      作者:□刘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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