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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务实有为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明确规定。这一性质定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所作出的重大政治判断,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责任。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首先就要对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有清醒的认识。我理解,“专门”就是突出针对性和专业性,要履行专职专责,拿出专业水准;“协商”就是突出功能性和任务性,要广泛联系界别群众,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机构”就是突出平台性和服务性,要发挥平台作用,强化履职保障。对此,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首要标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这既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政协履职的内在需要。因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书香政协”建设、学习座谈小组制度等有效做法,教育引导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深刻认识到人民政协制度和人民政协组织的鲜明政治属性,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始终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共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人民政协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坚守人民至上理念
  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与各界别群众紧密联系,这是人民政协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组织基础,也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因此,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重要论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引导带动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反映社情民意、解决民生问题,真正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行动自觉转化为“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的履职成效。
  三、务实有效履职尽责
  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履职上,价值也主要体现在履职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协商议政”。这深刻启示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到哪里,专门协商机构的智慧和力量就要汇聚到哪里、发挥到哪里。协商民主要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协商活动,也应该广泛多层制度化。因此,要牢牢把握好履职尽责的各项任务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五五”时期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现实问题,积极、广泛、深入、务实地开展协商议政和协商式监督,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持续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是确保工作机构作用有效发挥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过程中,有效落实党对政协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要持续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常态长效机制,确保人民政协履职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要不断健全协商民主工作机制,通过完善的协商成果收集、分析、采纳、转化、报送、落实、反馈等机制,实现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让协商活动更加经常、协商组织更加规范。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保障机制,重点聚焦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培训、培养使用、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树立正确导向,激发干事热情,汇聚干事力量!
  (本文为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朱永新在全国政协召开的2026年度主席会议成员务虚会上的发言)
  (2026年8期) 

      作者: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 朱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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