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体现着社会治理的温度,也彰显着社会文明的程度。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建议让无障碍环境建设更精细更有温度。
一、存在问题
据最新数据显示,广东省户籍老年人逾1036万,各类残疾人总数为539.9万人,总量排全国第4位。笔者调研发现,广东省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无障碍设施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广东省已于2016年出台了《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但由于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导致有关无障碍建设强制性不足,法律约束力不够,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无障碍设施缺建、挤占、损坏的情况较为严重。
(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有待加强。一是无障碍设施配置有待提升。无障碍公交车配置率低,无障碍坡道不足、过街设施缺少垂直升降电梯、地桩和栏杆设置不合理、人行横道缺少声音提示;涉及民生的商场、超市、银行等场所无障碍厕所、残疾人停车位缺建严重。二是无障碍设施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如视障人士搭乘公交车缺乏精确的语音指引,公共场所虽有设施但无障碍指引不足,电梯缺乏语音提示、盲文提示等。已有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设施由于缺乏维护,影响其功能发挥,甚至变成特殊群体出行新的“障碍”。
(三)信息无障碍服务覆盖面有待扩大。“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目前在电子政务领域及图书馆、博物馆、银行、医院、行政服务等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服务覆盖面仍不够广,信息无障碍终端应用较少,字幕设置、手语翻译较为缺乏,听障人士单独外出办事困难。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无障碍建设法规制度。建议出台适合实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缺建、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有关违法责任和处罚方式,明确该项工作的执法主体,指定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管理,让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如:擅自占用无障碍停车位、侵占盲道等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处以高额罚金,并可以“拖车”。
(二)建立“清单式整改”方式。一是制定行业标准、编制图集图册、打造示范案例,进一步增强无障碍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地毯式摸查,将目前已经建成但不符合标准、不方便使用的各类无障碍问题纳入“无障碍负面清单”,逐个进行整改完善,通过解决既有的“存量问题”切实提升无障碍环境品质。
(三)深化无障碍示范工程建设。一是实施重大项目“点型”引路,以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为突破口,打造无障碍精品工程和样板工程,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且可用好用实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制。二是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级市无障碍公交车投放比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工程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三是提高无障碍智能产品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广效率,持续开展“畅视、畅听、畅行、畅居、畅业、畅游、畅导、畅享”八项行动,推动新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
(四)深入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一是落实互联网应用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APP无障碍服务水平,方便各类残障人士访问。二是对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行信息无障碍改造,推动消除“数字鸿沟”。三是提高电视、公共服务场所屏幕手语视频画面的比例,为听障群体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五)构建无障碍环境监督长效机制。一是开展“随手拍提升无障碍环境”等活动,畅通普通市民向有关建设、监管部门反映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漏洞、无障碍设施维护不当或被占用等情况的渠道,增强社会监督长效机制。二是对已经挂牌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设施作定期检查,切实提升无障碍设施普及率、完好率、畅通率。三是将无障碍建设项目纳入开工许可、项目验收、城市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
(作者系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政协常委、民进韶关市委会副秘书长雷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