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意义,指出:“‘第二个结合’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这一重要论断表明了现代政治制度与传统政治文化的内在关联,揭示了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对于人民政协秉承历史文化传统,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借鉴传统政治智慧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关联一:秉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性安排,人民政协是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载体。协商民主为什么产生于中国,中国为什么能够独创政治协商制度,为什么会有人民政协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组织形式,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科学回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具体来说,主要是以下三个核心理念。
一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这是中华民族优秀政治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国古代协商实践的核心理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一理念本身就是对协商的要求,协商的目的是实现大同社会的理想,协商的作用是选择贤者与能者即德才兼备者理政,协商的方式是讲求信用形成和睦关系。正是天下为公的情怀、立党为公的境界,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团结合作的首要政治理念,使得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利益包容性和兼顾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它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在新时代,无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施政,还是民主党派参政监督,都必须秉持公心。形象地说:“‘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
二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是现代人民民主理念的历史根基。中国古代的“民本”虽然不具有现代“民主”(Democracy)的人民主权的意义,但却因其强调民众作为江山社稷之根本的地位,可以成为现代人民民主的历史前提和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古代“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发展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其重要观点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我国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理念支撑。首先,从为政之要在顺民心,引申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明确政治协商的核心功能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协商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其次,从重视民视民听,引申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明确政治协商的方式是广开言路、博采众谋。
三是“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要义,是中国从古至今一切协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协商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求同”就是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存异”就是要充分发展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聚同化异”新概念,是对“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的创新性发展,表明我国政治协商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关联二:传承中国古代协商实践主要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我国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现代伟大政治创造,但也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中国自古以来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人类发展史曾经长期处于领先地位,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模仿。其中包括“商量”的施政传统、“集议”“谏议”的朝议制度、“清议”“乡议”的民间议事活动,成为现代政治协商制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资源。
一是弘扬“商量”的施政传统。中国古代的“商量”概念已经具有了现代“协商”概念的基本含义,属于中国古代文化的民主性的精华。毛泽东同志把“商量”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把人民政府叫做“商量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将“商量”的施政传统创造性地转化为人民民主的“真谛”,使“商量”这一为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古老概念创新性地赋予现代“协商民主”的含义。借助于“商量”这一传统概念,现代协商民主不仅夯实了坚实的历史文化基础,而且也使得“有事好商量”成为中国式民主相对于西方竞争性选举民主的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
二是传承“议事以制,政乃不迷”的朝议制度。这对我国现代政治协商制度值得借鉴的地方,首先是将协商用于决策之前,旨在形成防错纠错机制。朝议是中国古代的国家政务会议,作为一种协商式决策形式和一种内部调节机制,体现了协商先于决策,可以充分汲取众臣智慧解决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难题,尽可能避免决策判断失误。我国现代政治协商制度承继了这一合理因素。通过政治协商,可以广泛达成决策的最大共识,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其次是将协商主要用以解决民生问题,形成协商议题广泛性的议政传统。中国古代的朝议在内容上十分广泛,大凡涉及江山社稷的重要问题都要进行协商。人民政协协商议题的广泛性,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特色和优势。“双周协商座谈会”开创了政协协商常态化发展新局面,为人民政协秉承历史传统进行创新提供了新范例。
中国古代“谏议”制度,对现代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启示是以协商方式进行监督。虽然“谏议”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但体现出的直言敢谏的精神,却是今天实行民主监督所应提倡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是传承中国古代“谏议”传统而形成的鲜明中国特色。
三是秉持“清议”“乡议”的民间协商精神。“清议”,是朝廷之外士人的议政实践活动。“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习近平总书记从中概括出一个铁律:“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乡议”为现代基层协商提供丰富的历史资源。近些年来,全国普遍形成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良性互动的局面,政治协商制度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互促进,中华民族的“乡议”传统得到传承和发展,焕发出新的活力。
关联三:弘扬中国历史协商活动基本准则
长期以来,人民政协承继和发扬中华优秀协商文化传统,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协商文化,建立起成熟的协商准则。概括起来,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这些准则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具有历久弥新的持久生命力,彰显人民政协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示范作用。
一是平等协商,坚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纳言原则。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协商活动是以君主为核心的,强调尊卑有序,自然不会有马克思主义“消灭阶级”意义上的平等。但基于“和而不同”的理念,主张礼贤下士,在协商时官员可以不问官位大小进行论争,却内含相对平等的要求,可以为现代政治协商所借鉴。特别是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使协商活动有了作风意义上的民主性。毛泽东同志主张在党内、党外大大地提倡民主作风,“实行两条原则:(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二)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如果没有‘言者无罪’一条,并且是真的,不是假的,就不能收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来对待党外人士的意见。“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是有序协商,赓续“国之四维,礼义廉耻”的价值理念。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张“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集中表现为“国有四维,礼义廉耻”。这一古代价值观影响到现代协商主体政治行为。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协商主体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胸襟,体现出协商民主有利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最大优势。有序协商,要遵守协商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也是有规矩的。政协规矩首先是政协章程,还包括人民政协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政协委员在协商活动中讲规矩,就是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原则不动摇,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自觉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出于公心建言献策,立足民意履职尽责,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三是真诚协商,恪守“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中庸之道。“中庸”是中国古代智慧的重要体现。政治协商只有坚持“执两用中”才能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身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使决策最大限度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协商要有诚意。在政治协商中,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要有“雅量”,做到虚怀若谷,营造宽松民主的协商环境,鼓励不同意见交流和讨论。民主党派担负着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要有“胆量”,敢于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协商要坚持以理服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协商要防止偏执偏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协商活动中要有定力,注意防范极端思想引起社会撕裂的风险,力求不走极端、避免极端,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