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辉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提交建议
他是一名学者,融百家之长,立己之新;他是一位师者,教人以才,育人以德;他是一个友人,平易近人,爱生如子;他还是一个法律人,忧国忧民,敢言敢当。滴滴汗水润桃李,点点心血育英才。“攀法学阶梯,放眼量四海精义;怀民生疾苦,挺肩护八方公平”,是他的人生信条。他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委员、全国青联委员、江西省青联常委、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教授。
一、精心育人,潜心科研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从1993年本科毕业在江西财经大学执教至今,从最初的讲师到如今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邓辉教授始终秉持传道授业解惑的信条,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用辛勤的汗水浇灌着教育的园地。他始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坚持讲授专业课程,主讲公司企业法与民事主体制度。对于教书育人的心得和法律理念的传播,他有着深刻而独到的体会。“我是一个为了原则放弃细节的老师,上课喜欢讲原理讲理论、不喜欢讲规则。我觉得大学教育的核心,就应该是为原则放弃细节,因为规则经常变,但原理具有相当的稳定性。”邓辉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学生应该学习的恰恰是“问问题”,而不是一般认为的“回答问题”。邓辉说:“我比较看重学生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回答问题的能力,学生问题提得好我会很欣慰。我希望我上课能够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够提升他思考问题的境界,这是最有价值的。”“做事先做人”,在日常授业中,邓辉不仅向学生传授专业文化知识,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内心修养。1994年秋天的时候,93级法学本科生组织一次学生学术活动时,让邓辉给他们写一幅与法律有关的对联,他写的是“攀法学阶梯,放眼量四海精义;怀民生疾苦,挺肩护八方公平”。他用这种方式,向学生传递着一个法律人应有的心系天下、忧国忧民的崇高精神品质与社会责任。邓辉教授因其扎实的学术功底、严谨的学术作风、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深厚的人文修养,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邓辉教授从教20年来,授课的本科生、研究生不下于5000人,2001年以后又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59名,指导博士研究生2名,可谓桃李满天下。
同时,邓辉教授对于科研工作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精神。应该说,邓辉是一个很会协调分配时间的人,白天他忙于行政和教学工作,晚上则忙于学术研究。“对我来说,做科研最好的时间就是晚上,安静。”他说。潜心学术研究的邓辉享受着夜晚不多但是宁静的学术钻研时间,沉醉间经常不觉到凌晨。长期坚持不懈的严谨治学、潜心钻研,如今已然结出累累硕果。近年来,已出版专著《论公司法中的国家强制》(获江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银行法律新问题研究》;主编《合同法学》、《法学通论》,分获第二、三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二等奖;论文《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模式下的股权制衡问题》获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主持省部级课题七项;在《中国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当代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二、勤勉履职,成绩斐然
2005年至今,邓辉教授已经连续8年担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一职。回望这8年来法学院的发展,邓辉心中难掩自豪之情。在如何优化师资结构的问题上,邓辉有其独到的见解,“我觉得在人才的建设上,要克服武大郎开店的心态,总觉得够了,这不行的,这学科、科研的发展,始终是要靠年轻人来推动的。”通过引进博士生和本校教师出外培训两条途径,现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博士比例达到了80%,在江西省的大学中居于领先水平。科研水平的提升是作为院长的邓辉感到尤为欣慰的,谈起具体情况,如数家珍,“我们院里面现在在研的国家课题有20项,仅2011年一年我们法学院就拿到7项国家课题,在全国排名并列第五。还有一个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是关于苏维埃法律文件整理的研究。”
说起学院发展头头是道的邓辉,被问到作为院长的经验之谈时,流露出谦逊的表情。他笑言自己并不是一个对工作精益求精的人,“差不多就行”,但在管理事务中善于依循章法,“我们搞法律的人,喜欢通过制度来进行管理,”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并对其进行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整理成册。邓辉管理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会放手让别人去做。他对副职的一个态度是,哪个副职找他找得少,说明工作做得好。各人各司其职,充分调动起所有人的积极性。
目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是江西省拥有法学博士及在读博士人数最多的法学院,法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江西省特色专业,是江西省唯一一个法学国家特色专业。去年,江西财经大学被评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入选的高校。依托着专业优势和人才资源,法学院历年来注重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将法学知识融入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夯实了法学学子的专业基础,提高了法律专业素养,为推进国家依法治国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三、因缘际会,心怀感恩
作为江西财经大学最早取得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的老师,邓辉认为自己当年读博士“倒并不是一个刻意追求的目标”,用四个字总结即是“因缘际会”。
现在的邓辉已经是一名博士生导师,回忆起在70岁高龄时担任自己博导的江平先生,他的感恩之情溢于言表。1999年江平先生来到江财法学院讲学,邓辉负责接待工作。其间闲聊时,他随口向江先生提到,“江老师,我想考您的博士,不知道可不可以。”确是无心,江先生的名气和威望在当时邓辉的眼中如一道门槛,望而却步。然而江先生却大方地鼓励说,“好啊,你是学校的老师,你报考我这里有优势,我非常欢迎。”先生亲切平和的大师风范给了邓辉尝试的勇气和信心,这才有了后来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的选择。那一年博士生复试的时间适逢江先生去意大利进行学术访问,初试成绩出来后,江先生主动给邓辉打电话,希望能提前见个面。邓辉说,“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那是2000年5月4号,我到江平老师的住所去见他。”那次会面结束时,江先生握着邓辉的手说了一句,“以后我们就是师生关系了。”一语成定,自此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我对老师感受最深刻的是他的思想境界,忧国忧民,敢言敢当。这是我最敬佩的。”
邓辉提及自己2005年评上教授,江先生闻悉,给他写了这样一幅字,“人格独立方学者,精神自由为教授。”老师的教诲,邓辉铭记于心,并以此作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如此,邓辉还将这幅字挂在法学院会议室墙上,也以此对法学院所有老师寄以美好的期望。
四、忧国忧民,敢言敢当
邓辉一直坚信法学是众多学科中最注重精神境界和社会责任的几个学科之一,若不能领悟蕴含于法制体系中的深刻的人文关怀和宽广的知识背景,则很难称得上是接受了成功的法学教育的人。“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做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推动法治进步。”恩师江平教授的教诲让邓辉懂得什么叫担当精神,而他要做的,就是把这种担当精神传承下去。实实在在的履行社会责任,是邓辉对此的最好诠释。
在担任第十一届江西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期间,邓辉深度参与近20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西省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提出的许多修改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他很重视自己在法制委员会所担负的责任,“在省人大常委会,很多都是领导干部,像我们这种学者不太多,所以还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2013年,邓辉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两会期间,他充分行使参政议政权利,立足社意民情,运用法学思维和法治观念,针砭时弊、务实理性,对社会进步发展与法制建设改革提出了众多建设性意见。今年3月5日晚,邓辉向全国“两会”递交了他的第一份建议——《关于终止执行“新参保、中断参保的居民应该按照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未参保年度参保费用”的建议》,邓辉说:“《社会保险法》中,只提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并未提出新参保者需要补缴费用,而国务院2007年的指导意见中也没有‘补缴’一说,显然,这些都是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的。”同时,他提到,“补缴”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参保者的参保积极性。因此,他建议,取消补缴规定,体现依法行政。此举不但有利于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更能体现政府践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宗旨。此外,针对目前备受诟病的劳教制度,邓辉建议应逐步予以废除;针对目前我国涉法涉诉信访领域存在的“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邓辉认为少数领导干部法外用权是一大原因之一,建议对信访弱势群体应通过民生途径进行救济;针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问题,邓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进行全面规定,以充分公开为原则,不予公开为例外;等等。
在邓辉看来,不折不扣地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当前要发扬民主最好的方式,也是最现实的、最有法律依据的方式。对于人大代表这个角色,邓辉称,“实际上,人大代表在中国是一种公益。”对于自己肩负的人大代表的身份,邓辉说这是一个“尽自己责任的平台”。
作为一名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在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邓辉还受聘担任南昌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仲裁员和专家委员会主任,并作为首席仲裁员仲裁案件多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从恩师江平教授那里传承下来的敢于担当的精神,是为了实实在在地履行社会责任,是为了学以致用服务人民,让邓辉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坚持担任这些社会职务。在他不惑之年,邓辉个人出资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尚法”奖学金,并承诺每年出资12000元,专门用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该奖学金目前已颁发两届,共有20名学生受益。此外,邓辉目前还担任民进中央委员、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全国青联委员、江西省青联常委等职务。
“攀法学阶梯,放眼量四海精义;怀民生疾苦,挺肩护八方公平”,不仅是邓辉对学生的殷切期望,也是他人生的信条。他对教书育人的热情,以及对学术研究的执着,让我们在采访中深切体会到了真正敬业奉献的教师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他对百姓民生的高度关注,以及对社会责任的坚定担当,让我们感受到真正高风亮节、心系天下的法律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记者深切的感受到,这种担当精神值得并应该不断的传承下去。
这就是他,一名人格独立的学者,一位精神自由的师者,一个具有担当精神的法律人。
(责任编辑:张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