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好代表 甘于奉献一公仆
——记秦皇岛市民进会员、市、区人大代表未淑云
未淑云,蒙古族,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原任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产管理局产权产籍科科长,返聘为北戴河区住建局产权交易处负责人。未淑云先后曾任秦皇岛市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北戴河区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和常委,北戴河区政协第一至五届委员。
未淑云调到北戴河区房产局工作了三十年,也为民服务、乐于奉献、爱岗敬业了三十年,展现了一名国家干部、人大代表的高尚情怀;展示了一员民主党派的人格魅力,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爱戴与尊重。
一、 平凡岗位建功勋
用未淑云自己的话说:“我从参加工作以来,就把自己的工作看成和生命一样重要,一顿饭可以不吃,但一项工作不可不做,做就必须做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未淑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工作极端负责,具有高尚的敬业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她坚持研究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她坚持热情接待工作对象,态度和蔼,不烦不厌。
1992年4月,北戴河房管局成立房地产交易所,领导指派未淑云负责交易所工作。由于交易所工作涉及房屋买卖、分割、继承、租赁和评估等多项业务,而这些业务必须遵循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也涉及到许多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政府之间关系非常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双方冲突,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未淑云上任后,带领全体同志,努力钻研业务,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方针政策。对当事人反复地进行有关国家政策的宣传,深入到群众家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既维护了国家政策法规,又保证了群众的利益。
一次,一个外贸企业租用北戴河一户民房,由于不清楚国家关于租赁政策,造成了几家扯皮现象。未淑云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做他们的工作,向他们讲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国家对租赁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帮他们理顺租赁关系,补办租赁手续,化解了矛盾纠纷。他们为了表示感谢,亲自将“为民服务周到,排忧解难及时”的感谢信送到房管局。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年来,未淑云热情为群众办理房屋交易手续1600余户,交易面积10多万平方米,总交易额近5300万元,征收税款170多万元,评估238件,评估额达526万元,无一差错。既让群众满意,也为国家创造了经济收入。
在北戴河区旧城改造中,她一次次实地勘察,写出极具说服力的评估报告,为旧城改造的安置补偿提供了科学依据,赢得了拆迁户的拥护,保证了政府拆迁计划的顺利完成,因此被评为“全省执法先进个人”。2002年,她担任产权产籍科科长,依旧一心扑在工作上。北戴河区草厂村村民住宅楼的产权证办理已经拖了两年多一直办不下来,村民对此意见很大。未淑云了解情况后,带领科室的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跑办各种手续,加班加点,放弃了一个又一个休息日,终于使草厂村300多户村民拿到了盼望已久的产权证。村民们感激万分,村班子研究决定请她吃饭她不到,给她报酬被她婉言谢绝,她说:这是我的工作,我是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办点实事是应尽的本分。村民们知道了,感动地说:“这样的好代表,我们一百个拥护。”
2002年,北戴河力源公司正处在改制阶段,急需国家贷款,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就找到了未淑云,她毫不推辞,多次跑有关部门,不管刮风下雨,为了抓紧时间,连星期天也不休息,甚至到有关同志家里跑批件,在最短时间内帮公司办理了房产产权证,使力源公司顺利得到了国家贷款,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力源摩擦材料公司总经理杨立在给区人大信中说:“我们特别感谢人大代表未淑云同志,她作为房产局的一名普通干部,不忘人大代表的光荣使命和职责,处处为企业,为人民着想。这种急企业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高尚精神,使我们深受感动,极大地教育了公司的全体员工,她不愧为一名真正的人民代表,她的所作所为真正体现了‘三个代表’的思想,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二、捐资助教见真情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未淑云对教育事业有着特殊的感情,多年以来,她为家乡的教育事业奔波呼吁、捐资助教。1984年,北戴河区成立了第一所幼儿园,从那时起,未淑云的心就和北戴河区幼儿教育事业联系在了一起。近二十年来,她每年都坚持给幼儿园捐款600元。看着孩子们茁壮成长,幼儿教育日新月异的变化,她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充满了信心,20年来每年都为幼儿园捐款600元。1997年,她从报纸上看到河北平乡县的一个小学生的情况,这个孩子学习优秀,可是由于家里生活贫困面临辍学的困境。孩子的境遇打动了未淑云,她立即给孩子寄去了400元钱。并一直资助他到现在。孩子在信中感激地称她“未妈妈”,表示一定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未妈妈”。提起这个孩子,未淑云高兴地说:“这个孩子学习可好了,就要高中毕业了,还说要到北戴河来看我呢。”2005年初,北戴河实验小学一位学生得了重病,需要大笔医疗费。未淑云除了在单位和民主党派捐款外,还单独通过统战部捐了一笔钱。在“普九”达标中,北戴河区掀起了捐资助教的热潮,成立了教育基金会,她又早早地把500元钱送到了教育部门。
未淑云还资助过许多不知道姓名的孩子,她说,“我不是大款,只是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不能给孩子们更多的帮助,可是他们生活困难,总要上学吧!”纯朴的话语里透露出对孩子们的殷殷爱意,这些年,她热心于公益事业捐款已累计7万余元。北戴河区授予她:捐资助教先进个人,公共事业捐款先进个人,是市、区“资助儿童工作先进工作者”、捐资助教先进个人,并先后多次受到区政府的嘉奖。
三、谏言献策促发展、参政议政为人民
作为人大代表和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未淑云关心北戴河人民的生活,经常走访选民,了解群众的呼声,为北戴河的发展进言献策。未淑云常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反映社情民意,尽心尽力为全市的发展谏言献策”。
前些年一段时间,北戴河取消了高中,她和其他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建立北戴河重点高中的建议》,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分析了北戴河恢复高中的必要性,提出普及高中教育是提高北戴河人整体素质的必然要求;本区没有高中,上高中的学生只好到外地就读,不但要交纳高额的借读费,也牵扯家长的精力,更让一些学生失去了上学的机会,所以恢复高中教育是北戴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迫切希望和要求。此建议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经专题会议研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从全国范围内招聘优秀教师恢复了高中教育,受到全社会的赞誉和拥护。
高中教育恢复后,未淑云始终关注着教育质量的提升,随着高中教育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原有办学条件已经滞后,影响了教学质量,她又提出《关于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的建议》,再次引起了区政府的重视,高中的改扩建又作为一件大事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经过精心建设,现在一座崭新的具有现代化教学条件的学校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七沟”是北戴河区直排入海的七条小河,由于多年淤积造成严重污染。未淑云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发现,“七沟”如不尽快治理,势必会污染北戴河的优质海水,也会影响北戴河旅游胜地的形象。她适时提出的《治理“七沟”的建议》引起了北戴河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实施清淤治污工程,并为“七沟”修建水泥和石砌堤岸,在“七沟”入海处加盖了防护板和过滤设施,阻止了污水进入大海。在治污工程中,由于资金紧张,区政府号召社会捐资,未淑云带头捐款800元,她的行为带动了大家,治理资金很快筹齐。人们感慨地说:“这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大代表,我们选得对,以后我们还选她!”
未淑云作为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积极参政议政,为党和政府谏言献策。2007年,她单独或与其他代表联名,在市、区人大会议上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市容市貌、残疾人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提出了《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建议》、《关于整顿市容市貌的建议》、《关于制定残疾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建议》等议案,受到市、区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付诸实施。三十年来,她提出的议案和提案40多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卫生、文教、环保、民生、城建等方方面面,件件得到政府的落实,准确性和可行性达到了百分之百,她年年被市、区两级人大评为“优秀代表”,年年被北戴河区政协评为“优秀委员”;多次被中国民主促进会秦皇岛市委评为“议政调研先进个人”。
未淑云就是这样一个关爱他人,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人。她的爱心和高度责任心感动着每一个人,她的义举受到了党和政府的表彰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四、热心公益献爱心
未淑云把“爱”撒满人间,热心公益事业,在“希望工程”、扶贫济困、“母亲工程”和赈灾等各项活动中都积极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特别是对残疾人,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北戴河吉马纸箱厂,从规划、设计直至建成都没离开未淑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从建档、组卷、报批等程序上,她都积极主动提供方便,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特事特办,开绿灯放行,使纸箱厂提前建成并生产,解决了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有的残疾人自谋职业,需要办理相关房产租赁等手续,她都提供优质服务,主动、热情、周到或上门服务,赢得了残疾人高度赞扬。
未淑云十几岁曾参军在内蒙古,几十年来对部队、军人情深意切。她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拥军独钟,每年暑期和“八一”建军节她都捐款或购物慰问支暑的武警、公安干警和消防战士。2008年暑期“八一”建军节期间购买了2000余元的鸡蛋、矿泉水、西瓜等慰问支暑官兵,2009年元旦又购买了1700余元日用品慰问了消防三中队的官兵。多年来,每到“八一”和春节她都要购买2000余元的慰问品亲自送到部队,她的行动深深地感动了子弟兵,亲切地称呼她“未妈妈”。
鉴于未淑云为北戴河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杰出成就 ,2001年,区委、区政府授予她“人民好公仆”称号,这在北戴河区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未淑云是蒙古族人,从小在草原长大,她常说:“我是英雄的蒙古人的后代、草原的女儿,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能为蒙古族人丢脸”。1997年,河北省委号召党员交“特殊党费”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未淑云听了,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心想:我虽不是中共党员,但我是人大代表,又是少数民族,至少也应该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尽一点心意呀。她不仅参加了单位的捐款,又以少数民族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托人到区委组织部捐了400元“特殊党费”。事实上,不是共产党员的未淑云每年都主动向党组织交上具有不同意义的“特殊党费”。九八年南方特大洪水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她买了两套崭新的行李,又捐了500元钱。2003年春节前,北戴河区委、区政府号召为贫困职工捐款,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未淑云又主动把500元捐款送到了民政局。非典期间,未淑云再次捐款600元,送到了区民政局。还有不管是青龙县受灾,还是支援城市建设,绿化美化城市,她总是走在别人的前面。同事们了解她,有时她出差在外,赶上捐款,就主动替她捐上,说:“这事别把未姨忘了,她要在家肯定少不了。”未淑云就是这样一个关心他人、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人。她荣誉证书数不清,捐出多少钱记不清,这对一个工薪阶层收入的她来说,确实不是个小数目。难怪家里人有时不理解,说这些钱早些年够买套新房了。可她说:那些有困难的人更需要钱,也许有的人因为得到一点帮助,就会转变一生的命运,我多付出点,值!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在人生的旅途上发光、发热,照耀着、温暖着他人。未淑云,20多次被市、区人大评为“优秀代表”;20多次被区政协评为“优秀委员”; 2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首届秦皇岛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曾荣获河北省希望工程20年(1989—2009)杰出贡献奖;“首届秦皇岛慈善评选”慈善人物奖;连续1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模范”;连续9次被市政府授予“两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连续3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先进个人”;3次被民进市委授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省“执法先进个人”、“服务行业先进个人”和“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房产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区政府记“三等功”4次,多次被授予“十佳明星”、“十大标兵”、“帮困助教先进个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多次被区房产局评为“先进工作者”、“特殊贡献个人”,2011年经广大群众推荐、评议和投票,荣登中央文明办的“中国好人榜”,2011年5月被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授予河北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称号,2012年3月被秦皇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秦皇岛市十大志愿服务标兵荣誉称号等等荣誉。
她,为民服务热诚,不辞辛苦,呕心沥血,真心奉献;
她,做好事从不留名,不计名利,没有索取,无私坦荡;
她,充分展示了一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尚情怀;
她,展示了一位少数民族女干部和民主党派成员的人格魅力;
她,赢得了党和政府的信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爱戴;
构建和谐需要未淑云这样的奉献精神!
社会进步需要未淑云这样的真情!
人间温暖需要未淑云这样的爱!
时代在呼唤着千万个未淑云!
(责任编辑:张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