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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阿基米德支点的法律人

——记民进会员、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欧爱民

发布时间:2014-02-28  来源:民进湘潭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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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是指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追求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法律职业从业者。欧爱民的学生评价他们的老师说:“用‘法律人’这个词来形容欧老师再恰当不过。”

作为一名法律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欧爱民一直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他常说“通过自己所学来参与国家的一些建设,这不仅是我们民主党派人士的一个职责,它更是一种义务。”2013年12月,欧爱民撰写的《关于取消“上访排名”,建立法治绩效考核制度”的建议得到了民进中央重视。

当然,这只是欧爱民“以所学捍民权”的一个例子,同样的事情,欧爱民还做过很多……

“为中国人的法治梦贡献绵薄之力”

自2008年起,欧爱民就带领他的学生多次向法制办提出申请,要求规范性文件须有合法性审核,力求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2013年6月3日,欧爱民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回复函:“你提出的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进行违法审查的建议收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你建议审查的司法解释已废止。”这是欧爱民带领学生推动废除不合理法律条文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1年,“天价过路费案”震惊全国,这一事件在引起网络一片哗然的同时,也让欧爱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欧爱民与三名研究生讨论后发现:该案件的主要判决依据是《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司法解释中部分内容与《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相冲突,应当予以废止。2011年1月16日,欧爱民等四人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合法性审查的建议,请求明令废止上述不合法的司法解释。

虽时隔两年才得到回复,但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废除了一部不合理的司法解释,欧爱民还是难掩心中的喜悦。“一个具体的违法行为可能会侵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权利,一个不公正的法律红头文件和司法解释侵犯的群体就很大。”欧爱民解释道,这也是他和他的团队一次又一次挑战不合理红头文件和司法解释的原因。

早在2008年12月,欧爱民就与他的学生们向省法制办书面提出了对《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申请,2009年4月得到回复。这也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以来,公民针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所启动的第一案。

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会撬动整个地球”,欧爱民认为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就好像法治的阿基米德支点,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推动相关司法解释条文的废止,欧爱民说:“这是法律为普通民众监督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提供的一个阿基米德支点,我利用这个支点做一些事情,也是想要尽绵薄之力托起中国人的法治梦。”

我以我学履职责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一名民进会员,欧爱民从未忘记自己的职责所在。

欧爱民深刻地意识到,国家很多决策都是建立在大量的事情和数据基础上的,民主党派人士分布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业,了解的情况比较多,要在平常观察和思考一些问题,反映上去,并且提出自己的对策、思路和落实方案,形成社情民意,可以为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提供一些数据和智力支持。“通过自己的智力,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参与国家的一些建设,这不仅是我们民主党派人士的一个职责,它更是一种义务。”欧爱民说。

作为湘潭市政协常委,作为一名民进会员,欧爱民经常就他看到的大小问题,撰写成社情民意或提案提交上去,例如《关于设计出量化湖南法治的目标考核体系的建议》得到湖南省委领导的重视。

此外,欧爱民等还力图发挥参政议政的更大功效,进行了一些方式上的改革。2012年,,欧爱民等针对湘潭市治理六乱的一系列的措施,通过几个月的调研,写了一份《湘潭城市管理发展蓝皮书》,全面地评价衡量政府在治理六乱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产生的问题以及要采取的对策,在去年的两会引起很大影响。

在欧爱民的微博中,有条微博写道“一年一度的两会就要召开了,鄙人作为湘潭市政协的常委,为了更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写好提案,特通过网络征求大家的意见,如果你对湘潭市的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请不吝赐教”,除了通过网络征求大众意见,欧爱民在平时也会积极听取身边人的想法,更好地了解人民心中所想,履行职责。欧爱民说“民主党派人士不仅要有这个能力,更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民主党派人士要以自己的专长来参政议政,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品质和影响力。要真正心系国家,为国家发展谋利。”

“挑刺教授”教学相长

提到“挑刺教授”这一称呼,欧爱民嘴上一抹笑 “不是给政府工作挑刺,而是拔掉多余的刺,因为过多的刺扎到了无辜的人。”

其实,在平常的生活和教学中,欧爱民和“挑刺”一词基本不搭边。欧爱民的办公桌上满满得堆着学生的论文和作业,旁边还放着一本关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教学理念的本子。“我平常的生活很简单,就是上上班,回家的时候看看电视,但是带学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乐趣和成就感。”欧爱民说。

欧爱民在教学中,运用“社会调研,公益维权,法制宣权,科学研究,建言献策”五位一体的模式,更多地将教学科研和参政议政结合起来。“譬如说,指导学生在研究法制湖南建设,法制湖南样本,要重新研究,成果就可以通过社情民意、议案的方式像有关部门提出来。”欧爱民介绍。

欧爱民认为,把教学和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结合起来,才能使教学和社会实践联系起来,更加“接地气儿”。同时,在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更应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将法律的精神和社会的责任感植入学生的心里,培养意识比学知识更重要。”

现在,欧爱民要求他带的两个博士生研究社会的重点问题,一个是他研究城管问题,一个则是研究法制建设的评价体系问题。欧爱民说:“我们要建立对法制中国的一个评价指标体系,我们现在法制中国建设的成效究竟怎么样,要有一个考核指标,指标必须要科学,通过学生一起来搞这个事情,我们就可以把这个成果服务于社会,通过参政议政的方式来为我们国家的法制进展提供绵薄之力。”很多老师和同学都认为,法制建设的评价体系这一问题的研究意义重大,“对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有一定意义,为国家决策层面来思考这些问题,提供一些方向和帮助。”湘潭大学法学院学生李桐说。

“三尺讲坛,不作无益空谈;一蓑烟雨,好为民生立命。领弟子数人,废地方陈规陋矩,战垄断行业特权。他高举法治火把,烫伤了黑暗中的虫豸,照亮了后来者之路。”这是“2011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欧爱民获奖的颁奖词,也是他作为一名师者的真实写照。教学相长,一批又一批学生走向社会,为社会主义中国贡献力量,欧爱民也始终坚守岗位,将法治的火把一直传递下去。

作者:郭玲 冯丹     责任编辑:张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