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一方法律晴空
——记吉林民进会员修保
当人民代表就要全心为民
2003年,修保当选吉林省人大代表,参加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天,看到会场外聚集着上百名老职工打着横幅,情绪异常激动地高呼要见代表。修保主动来到职工中间,说:“我是人大代表,有什么要求跟我说,我会把你们的意见带到会上去!”老职工们看着修保诚恳的面孔,激动地流出了热泪。一沓一沓的上访材料递到了修保的手中。
这些人是吉林省通用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的职工,他们为国家做了几十年的贡献,却因为企业关停断交社保费,到了退休时没有养老金,生活没有着落。听了职工们的哭诉,修保开始做老职工们的疏导工作:“我是人大代表,我愿意为你们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大家以后不要再这样上访了,希望你们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太冷了,别冻坏了,大家回去吧!”。
开会期间,修保帮助这些老职工们写申诉材料,并在此后的四年中,十几次走进这些老上访户的家中了解情况,无偿地为解决这些老职工的劳保待遇积极奔走。此后,通用机械厂的职工们再也没有大规模上访。在修保的帮助下,这起案件走上了依法诉讼的轨道。
2008年8月20日,几百名通用机械厂的老职工第一次领到每月人均近700元的退休金。
在当代表的10年中,他坚持走近农村和社区进行实地调研,提出化解社会矛盾的系列建议和代表意见119件,件件都关乎国计民生,其中的很多建议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采纳落实。
用法律解决百姓信访难题
近年来,大量的信访和群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如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成了修保经常思考的问题。为此,2011年4月,在得到省市领导的支持后,经多方协调,修保个人出资近30万元创建了“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以尝试解决上述难题。这是国内首个以“依法信访,用法维权,化解矛盾,为民解忧,法律帮助,诚信服务,维护正义,促进和谐”为宗旨的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这个新型社会组织,主要是以执业律师为主体,邀请社会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通过从第三方角度为上访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形式,补充信访体制的不足。成立当年,中心义务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142件,结案91件;同上访人签订息访协议34件,并成功劝阻了20多名欲进京上访的群众。
2013年5月,修保带领中心的同事们,经多方协调、多次取证、反复沟通,又成功地使一起涉诉近两年、矛盾一度激化到个别职工要用自焚等极端行为抗拒法院强迁的原“吉林市江南有色金属加工厂”未安置职工集体上访案得到圆满解决。修保一方面带领律师和法律专家现场释法,缓解紧张情绪,承诺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搬迁救助;一方面与市、区政府和法院联系,反映情况,缓解了激化的矛盾。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与20户工人们签订了一次性息访救助协议,由政府支付每户7万元补偿款结案,3天内工人们就全部搬迁完毕。修保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在公证员现场监督下,帮助20户职工搬家并现场发放救助款时,工人们激动得挥舞存折,眼里流出了热泪,还自发地放起了鞭炮。此后,还组织秧歌队给政府和中心送去了感谢信和锦旗。另外,一起停尸三年、两会期间连续进京上访的德惠市大房身镇村民霍树波死亡赔偿案,也在修保和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妥善解决,使涉案各方都非常满意,既保护了群众利益,也维护了市委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4年来,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涉法信访案件374件,接受咨询和为涉法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4200多人,结案285件,息访人数达2800多人。
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独特而积极的作用,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关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修保的办公桌的抽屉里收藏着6个厚厚的笔记本,里边记录着多年来上千人次的接访记录,密密麻麻的字迹里记载着的是一位民进会员、一名人大代表、一个以“维护社会和谐、保护百姓权益”为己任的当代律师的崇高品质和瑰丽人生。他用实际行动默默地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彰显了当代律师推进法治、维护正义的价值追求,展示了心系人民、服务社会的时代风貌,弘扬了扶弱助困、促进和谐的职业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