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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家 “冯大姐”

——记民进会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冯勤

发布时间:2015-11-03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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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代言发声” 让群众利益得到保护

  一年的时间,冯勤愣是写出了5000字的《规范乌恰县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这是她利用节假日时间深入到企业和办案部门调研,收集大量详细数据材料所写。有了事实基础,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采取有力措施,规范了企业用工等经营管理行为,减少了农民工欠薪及工伤赔偿等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提供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冯勤了解到乌恰县当地农民工由于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出现问题时不知如何维权,造成欠薪及工伤赔偿等劳动纠纷。

  像工伤致残的农民工杜某超,其发生工伤时是在2013年11月,2014年1月出院,拖延到2015年3月因没有得到任职公司的赔偿而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其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也没有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冯勤积极跟其任职公司的代理律师沟通,并把自己的代理意见全面阐述给公司领导,让公司的代理律师及公司负责人明白公司在该案件的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释法说理,使得该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受害人获得了17万元的赔偿。

  为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她利用节假日,撰写专题课件,为当地农民工开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讲座,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

  3 倾情奉献 让法律援助之花绽放

  刚来到服务地时,由于水土不服及饮食的不适,冯勤连续两个月拉肚子,但发给家人的信息都是一切安好。那份律师的职业情怀,还是让她坚持了下来。

  冯勤积极为乌恰政府部门处理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医疗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在牧民阿某等人诉政府侵权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她顶着狂风烈日及沙尘暴,深入到征地现场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这份律师的情怀早在冯勤来新疆前,就在实践着。

  从2011年开始,冯勤组织律师前往校园,用互动的方式,以案说法,一改过去单纯的讲课方式,开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原因和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她还联合梧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为学生开设法律讲座,为小学捐献法制类图书,组织法律进校园活动……学生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冯大姐”。

  在社区,也经常见到她忙碌的身影。从2013年开始,她组织同事率先在梧州市华洋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公益活动,定时前往社区值班,为居民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助调处居民纠纷,积极联系检察院、法院,在社区进行一系列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在预防外来人口的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社区居民、化解社会矛盾、推动依法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能通过开展非营利性的法律服务,维护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这是我作为一名律师,一个民进人应该做的。”冯勤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她先后获得了“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先进个人”、“2011-2014年度广西十大优秀公益律师”等称号。

作者:清风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