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 真情暖人心
——记民进会员、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欣律师
“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这位将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名言奉为执业理念的律师,就是杨欣。初识杨欣律师,似与坊间传闻其为“赣州的大律师”的声名不符:不高的个头,清瘦的面庞,单薄的身形,霜染的鬓发,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但旁听他的庭审现场: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周密的逻辑思维,以及伴随他对案件切中要害的剖析和犀利雄辩的口才,让你不由得不折服:“杨律师,果然名不虚传”!熟悉杨欣律师的人都说:“杨律师文风侠骨,勤于扶危救困,敢于仗义执言,确实是一位难得的好律师”!已入“不惑”之年的杨欣律师,毕业于江西师大律师专业本科,法学学士;现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员;赣州市首届诉辩对抗赛“全市优秀辩护人”,江西省第一、二届诉辩对抗赛“全省优秀辩护人”,被司法行政机关记“三等功”一次;2016年初,杨欣律师被中国律师年鉴网、中国律师杂志社评为“中国刑辩大律师”并收录于《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卷第274页)》。
对杨欣律师来说,律师工作绝非是单纯的谋生职业,而是其毕生奋斗的崇高事业。他将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他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在同事们的眼中:“杨主任堪称为中国最敬业的律师!在年均受理超百起案件的高强度工作压力下,杨主任办公室几乎每夜都灯火通明,在堆积如山的卷宗和满桌的法律文稿前工作至深夜,是他工作的常态。案件胜诉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同事们都戏谑:“杨主任头上的每一根白发,都折射着法学智慧的光芒”。面对社会的盛誉,杨欣律师的自我评价却朴实而真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我的价值观就是认真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力争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都切实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在长达十八年的法律服务生涯中,杨欣律师所承办的经典案例可谓不胜枚举,笔者随机抽阅其两本卷宗,便已“窥一斑而见全豹”:
江西信丰郭某抢劫案:2012年11月15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被抓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造成三受害人均受轻微伤的危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入户盗窃后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是入户抢劫”。据此,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被告人郭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杨欣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杨欣律师在经过反复的证据核查与现场勘察后,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被告人郭某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地点,位于被害人胡某的户外院落,该院落虽有围墙与外界隔离,但院门未安装门页,相对不特定的人员呈开放状况而非封闭状况,该院落不具有法律意义上“户”的特征,故被告人郭某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虽构成抢劫罪,但不构成入户抢劫”。2013年2月7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3年6月13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杨欣律师的辩护观点,改判为:“被告人郭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广西某置业有限公司特大非法集资案:2015年2月,广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之需,以其法定代表人姜某的名义对外借资3.2亿元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因房地产市场经济形势低迷之故,该公司无力清偿巨额债务本息,各债权人纷纷以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姜某涉嫌非法集资为由,上门哄闹并控告至公安机关。在面临公司破产和个人牢狱之灾的双重压力下,姜某慕名跨省聘请杨欣律师担任其公司法律顾问。接受委托后,杨欣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的 “公司借款对象特定,款项用途完全合法”等辩护意见,被公安机关采纳并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之后,杨欣律师又针对该公司固定资产充沛的实况,多次与各债权人进行谈判和协商,最终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为这场特大非法集资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据杨欣律师所在律所统计:杨欣律师实际承办各类型案件逾千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数千次,前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进行法制讲座160余次。在日常工作中,杨欣律师始终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从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他承办的案例中,诸如:“廖某等四农民诉某公安局国家赔偿案”、“黄某诉某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中国海关出版社诉北京鑫方盛实业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侵权案”、“杨某诉浙江青年曼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侵权案”、“国家商标局赣玛商标认定案”、“赣州监狱6年8囚犯死亡案”等,均为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人民法院报》、《检查日报》、江西电视台《晚间800》栏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新闻媒体亦多次对他承办的经典案例予以报道。
2015年,杨欣律师正式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成为一名光荣的民进会员。入会之初,他便向民进组织表明:“我是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民进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体现民进律师的鲜明特色,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弱势群体,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请组织上考验我”。杨欣律师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在他的倡导和组织下,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首开全国律所之先河,在赣州添力养老院设立了“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基地”,无偿为该院老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015年底,杨欣律师在江西明理律所事务所组建了全国首个“民进律师公益律师团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在赣州市民政局举办的首届老年节活动中,杨欣律师带领“民进公益律师团队”,深入活动现场,免费为老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在他精心设计和发放给老人们的“银丝爱心服务卡”上:“若问免费法律服务何处有,老人皆知民进公益律师团”的语句,博得社会的高度认同和赞扬。
2015年中秋,杨欣律师号召所内律师组织了“晴暖中秋,孤儿不孤”慰问活动,他自费租车,将赣州市福利院的22位孤儿接到赣州动物园游玩,请孤儿们共进晚餐,品尝月饼,并为每个孤儿赠送了崭新的童装,让孤儿们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佳节。
当他得知民进市委会正在响应赣州市委统战部的号召,为会昌县珠兰乡的贫困生捐资助学和慰问困难群众的消息后,杨欣律师随即将4000元汇入江西庆金慈善基金会账号,以支持该次募捐活动。
2016年初,在得知赣州交通事故重伤患者陈杨丽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医治而面临死亡的情况下,杨欣律师与其顾问单位——天机公司赣州分公司联合发动了“互联网加全民众筹”网络募捐活动,共筹得善款20余万元,使患者陈杨丽得到有效救治。
当笔者问及杨欣律师缘何如此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的原因时,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在信守入会时对民进组织所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