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进一步彰显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大学毕业进入民进浙江省委会机关工作,当时,正值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1989年14号文件)不久,中国的民主党派刚刚被明确了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经历了苏东剧变和国内政治风波,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经受了考验,特点和优势得到充分的显现,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得到了确立,89年14号文件在多党合作理论和政策上的重大创新与突破,成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政党制度完善的里程碑。那时,学习贯彻、理论研讨的气氛非常热烈,我记得在一次研讨会上,一位老领导专门就14号文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两个概念中“下”的一字之差,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引经据典,逻辑严密,表达生动,使我对民进会员由衷地生起敬佩之心。
此后,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将中国的改革开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写进了宪法的序言,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经历了近半个世纪发展的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下来,这是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重大发展。民主党派的工作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参政党的性质和地位确定后,参政议政工作成为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核心。我自己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说是见证了这一变化,1995年以前,参政议政工作在省委会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承担,也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我在宣传处时,机关领导以改革的精神,突破机构职能界限,组建跨处室的参政议政小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建全省性信息工作网络, 95年省委会首次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党派团体提案,97年全面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此后机关设立了调研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省委会围绕教育文化事业改革发展、建设诚信社会、完善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政府等重大问题,深入调研,提出提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参与了改革开放进程,也为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贡献了参政党的力量。
回顾四十年改革开放,是为了扬帆再出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就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习近平总书记以“新型政党制度”定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这一制度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总书记对多党合作提出了“四新”“三好”的要求,就是为我们再出发指明了方向,我们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开来继往,明道守正,不断提升能力,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作用,更加充分地彰显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才是在正道上行。
(作者系浙江省委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