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而且这个过程具有相当程度的不可逆性。因此,对教师的表现和水平进行业绩评估以控制和保证教师的教学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是重要的,是必要的。同时,教师的工作必然与一定的名誉和利益相联系,业绩评估是对教师的水平进行评定和实现利益分配的必要手段。所以业绩评估与教师发展性评价是共存于教师评价中的两种评价体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同时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师发展性评价与业绩评估在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过程上都有所差异,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评价。发展性评价的目标是通过评价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发展性评价的评价者可以是教师本人,也可以是同事,校长、家长和学生;发展性评价关注教师的背景和基础,重视教师当前的水平和表现,但着眼点在于教师的未来;发展性评价所依据的资料和证据是日常的、局部的、即时性的,往往不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最高水平;发展性评价参考一定的标准,但所得出的结论主要用来进行纵向比较,以期发现教师发展变化的轨迹;发展性评价在达成评价结论时往往需要教师的积极参与,评价结论是个体化的,非常重视通过评价反馈与教师一起提出改进建议。
业绩评估的目标是将教师的表现与一定的标准相比较后判断教师表现的优劣或是否合格;业绩评估的评价者一般来说是上一级行政部门或有关评估机构;业绩评估一般采取横向比较的标准,不太关注教师的背景和基础;业绩评估所采用的资料和证据是综合性、阶段性的,应该能够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最高水平;业绩评估时评价者和教师一般不需要进行交流和探讨;业绩评估的结论一般是规范和统一的,强调评估结论的公平性。此外,业绩评估一般来说与教师的名誉和各种利益是相关的。
在教育实践中,发展性评价与业绩评估有着密切的关系。发展性评价与业绩评估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有可能部分是相同的,二者可能相互参考对方的评价资料和评价结论;发展性评价的一部分目标可能朝向业绩评估。同时,只要业绩评估与发展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是一致的,对教师的发展性评价有助于教师在业绩评估中获得更好的等级;同时,业绩评估也有助于促进教师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教师发展性评价与业绩评估应该适当分离,虽然业绩评估可以参考日常发展性评价的资料,但一定要告诉教师,而且应该给教师自主权,在日常工作中尽力表现出能够体现自己职业素养或教育教学能力的资料和证据。一般不宜在教师不知晓的情况下将发展性评价的资料用于业绩评估,更不能将所有的发展性评价都与各种利益挂钩,这样教师会普遍感到压力和畏惧,从而在发展性评价中畏手畏脚,一味迎合业绩评估的要求,甚至可能导致不真实的评价结果。当然,教师在业绩评估中所提供的资料都应该是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所发生的,不能是“应景”的,这就需要健全业绩评估真实性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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