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域经济的发展问题,去年的工作报告还未提及,而今年无论是国务院的工作报告亦或是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均有不小的篇幅予以论述。有的工作报告还阐述得比较深刻,强调指出: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县域经济、重点在县域经济、难点也在县域经济,必须把发展县域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县域经济扶持的力度,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的省还提出,选择部分经济基础好,产业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县(市)赋予其省辖市部分管理权限,总之,全国上下出现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极不平衡,其经济实力发达与不发达之间的差距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之间,东部地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在全国的百强县中占74个,而西部12个省区仅占2个。其原因何在呢?一方面由于东部地区有区位优势,靠近沿海改革开放程度高。另一方面,对待沿海地区政策宽松、灵活、自主权较多,束缚较少。总之,我认为目前影响县域经济全面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县级社会经济发展的自主权不多,要想办成一件事情得层层请示,不但误事,效率低,而且还常常受到许多方面的束缚与制约,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与创造性。所以要想发展县域经济必得去掉一些不要的关卡,在行政隶属关系上作必要的调整。 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汉、唐时期自中央而下实行的是郡、县、乡三级制,办事效率亦高,吏员数量亦简。据《汉书》记载,西汉郡一级设置有103,县1500余,人口5900多万,而吃财政饭的吏员为12.5万多人,吏员约占总人口的1/500。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时郡一级的设置为105,县近1200个,人口5600多万,而吃财政饭的吏员为14万多人,吏员约占总人口近1/400。众所共认,汉唐时期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属于最为强盛的王朝,其科学技术和文化在当时的世界上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而自元朝以降到明朝和清朝时期, 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由汉唐时期的三级制变成了四级制,即实行的是以省统府,以府统县, 以县统乡制。毫无疑问,这一变化官员增多,门坎增加,束缚加强,那么相应百姓的负担也随之加重。管理国家的人员多了非但没有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反而社会矛盾丛生,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停止不前,科学技术落伍,最后沦落到被列强宰割的地步,这是不争的实事。目前我们还总结不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方行政制度四级制究竟优越在什么地方,恐怕它还是束缚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桎梏。“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就是这一时期百姓对官吏的评价吗! 鉴于目前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便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需要,建议国家选择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升格为中央的直辖市,按省级或副省级规格对待。在此区域内实行以直辖市统县,以县统乡的行政体制,这样政令会更加畅通,办事效率会进一步提高,更有利于发挥和调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据说重庆市实行的就是这种管理模式,中央已设的一些直辖市亦是这种模式,而不是以市统区、以区统县的模式。除了上述优越性外,还能达到精简机构的目的,前些年的精简机构虽有成效,但易反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国家的财政负担仍然很重。再者乡级政权十分重要,现在大部分乡级干部的工资也不过四五百元,且经济条件不好的县不能如数如时发放,长期下去,基层政权不稳,精简机构后,可以适当增加基层干部的待遇,使基层政权更加巩固。目前有些省份偏大,东西南北之间差距悬殊,不属一个气候带,不属一个水系,文化习俗之间的差异更大,设立直辖市后,更有利于分类指导,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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