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政府更好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下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江西省政协专门成立了三个调研组,就农村卫生工作进行调研,着重调查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的农村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调研小组深入7个设区市的12个县(市)、23个乡(镇)、31个行政村,走访农户124户,听取了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54次,并赴外省学习考察。还以江西医学院为依托成立了专家组,重点收集国外和全国各省农村医疗卫生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就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我作如下发言: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是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
目前,县级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普遍欢迎,盛赞这是一项惠及千千万万农民的“民心”、“民利”、“民生”工程。但在我们调查中发现,试点工作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1、“大病统筹”的精神未能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把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定位在“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是一项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这就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确立了基本原则,这是十分符合当前农村实际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地方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理解和贯彻上普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大病统筹”很少甚至完全没有统到农民的自缴资金。有的试点县将农民自缴资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一分钱都没有进入大病统筹。这就体现不了新型合作医疗是农民互助共济的性质,不利于农民互助意识的发扬。 二是补助标准过低,补助重点不突出,达不到“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目的。一些试点单位过分担心从农民手里收10元钱的困难,用片面强调“受惠面”和降低报销起付钱来吸引农民参加,以便尽快从国家、省、市财政拿到每人17元的政府资金,使“大病统筹”变味,成为小病大病“撒胡椒面”,使真正的“大病”又得不到较大的帮助和扶持。据调查,某县合作医疗运行头两个月,节余经费约39万元,是报销经费的近5倍,与中央要求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仍有较大的差距,也达不到“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目的。 2、“农民自愿”的原则未能很好贯彻。中央要求,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反对强迫命令”。调研时发现,有些地方仍然习惯于靠行政手段层层压任务、定指标,以求在短时间内达到“高覆盖”。有的又用政府的财政资金或找企业赞助的办法帮农民垫付,以此去“钓”上级财政的补助资金,形成相互“钓鱼”现象。这种采取“老牛不喝水强按头”的简单做法,更容易引起农民的反感,为改革设置人为障碍。必须针对部分农民存在的担心考虑,诸如担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像以前几次一样虎头蛇尾,担心“参加容易兑现难”,担心政府允诺的政策不兑现、开空头支票。最担心的还是“报销难”问题,一怕求人,“有门路的报销得到,没门路的报不到”;二怕报销不及时,久拖不报;三怕跑县城,报销来的钱还不够来回路费;四怕报销手续繁杂。要通过扎实的思想工作和政府庄严的承诺,简化报销手续,争取就地就近报销,打消农民普遍的思想顾虑,把农民的“最担心”变成“最放心”,唤起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变被动参加为主动参加。
3、“大病救助”的要求难以落实。中央要求,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资金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对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调研表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可以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运行提供有效补充。一方面,特困农户和孤寡、五保户是最需要参加合作医疗的,但要他们每户每年拿出几十块钱参加合作医疗也是很困难的;另一方面,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有限,对少数患大病的特困农民和患特大疾病的农民,由于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在得到合作医疗补助后仍可能致贫、返贫。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是合作医疗本身难以解决而又必须面对的问题,不考虑在前,解决在前,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运行,影响改革的成效。
针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我建议: 1、要正确领会中央精神,牢牢把握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改革方向。要按照“以大病统筹为主”的要求,完善调整试点方案。一是农民自缴资金至少有一半以上进入“大病统筹”,以增强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提高农民互助共济的意识。二是正确界定“大病”概念,将必须住院治疗的和在短时期内必须支付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的病例,定义为“大病”,以便得到大病统筹基金的补助。三是突出补助重点,提高补助标准。通过严格基线调查,科学确定容易产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转折点”确定起补线和补助比例。四是严格跟踪经费动向,严格实行宏观调控。要知道经费超支,经费节余过多,两者都是风险,都不利于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 2、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农民的思想,建立一切利于农民的机制,体现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一是要下狠功夫、真功夫、硬功夫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针对性地消除农民对这次新型合作医疗的疑惑。二是要从“终端”上建立一套为农民着想,简易、方便、快捷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做到让农民自己一说就明、一算就清。三是尽量简化报销程序。
3、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合作医疗“双轨”并行、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一是明确职责。由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救助制度,设立救助基金会,重点资助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户参加合作医疗,同时对得到合作医疗补助后仍可能致贫、返贫的患病农民,或因患大病补助“封顶”后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农民,实行医疗救助。二是保证投入。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多渠道的原则,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三是依托“农村健康工程”,多渠道募集医疗救助资金。一方面要充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另一方面建立从发行福利等彩票的收入中,划出一部分列入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把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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